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1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在此与大家共同探讨和学习有关法制教育问题。由于本人的学识和能力所限,加上时间仓促,准备不足,有不当之处,敬请各位老师和同学们批评指正。希望通过这次学习活动,让同学们树立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做到遵纪守法,弘扬正气,预防失足,抵制邪恶;为此,结合在校生身心健康成长和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的需要,今天,我要讲的主题是《努力提高中学生法制教育,做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一、平安度过“危机期”,应注意培养健康的心理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居高不下,且呈现出低龄化趋势,据调查资料表明:如湖北省少年犯管教所在260名少管人员中,15岁就开始违法犯罪的占67.1%,如山西省最近调查发现14-23岁的青少年犯罪率,由80年代的20%---30%上升至目前的70%---80%,而我们广东省对三所工读学校进行统计分析,失足青少年中83%是在14-17岁之间开始走向歧途的。经以上数字综合分析发现:14-17岁是青少年道德品质形成的关键时期和“危机时期”,也是未成年人易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发年龄期。14-17岁左右的青少年,正值人生青春发育期,精力充沛,兴趣爱好广泛,是儿童期向青少年期过渡的时期,也是青少年心理发生重大变化的时期。这一时期青少年自我控制能力差、逆反心理突出、情绪不稳定、感情变化无常,容易失去教育控制。一方面好奇心、自尊心、荣誉感、好胜心都在发展,开始追求生活的真谛,向往美好的未来。而另一方面,相对来说,意志薄弱,缺乏理智和经验,认识、辩别能力较差,容易受不良风气的影响,往往分不清什么是真正的人格和尊严。有种“心比天高”,但力不能及;有种“初生牛犊(dú)不2怕虎”,但缺乏与“虎”作斗争的经验。往往表现出盲目性,冒险性和偶发性。常常把倔强(juéjiàng)当顽强,把冒险当勇敢,把轻率当果断,把蛮干当英雄。所以一些心理学家把这个时期称为“心理断奶期”。由于这个时期青少年习惯了依赖别人,加上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和封建腐朽的生活方式无时无刻不对青少年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还有部分家长的教育思想和方法有偏差,要么放任不管,要么一味溺爱,甚至对孩子出现的行为劣迹无原则的袒护和放纵。这些因素往往都会导致青少年走向犯罪的深渊。因此,希望同学们培养正确的法律观念,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在家听父母的教诲,在学校听老师的教导,遵守各项纪律,培养健康的心理观念,远离不良风气,平安度过“危险期”。二、抵制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不良行为有很多种,例如:旷课、、赌博、夜不归宿、打架斗殴、携带管制刀具、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等行为。在这里,针对同学们的实际情况,我主要讲以下几种不良行为。(1)逃学容易沾染不良恶习,导致违法犯罪。逃学是指学生不经老师和家长的同意,擅自离开学校,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学生逃学在外脱离教师和家长的正确引导,极容易接受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比如逃学后过早的步入社会,缺乏社会经验,沾染不良习惯:抽烟,喝酒,赌博,打游戏机,网上聊天等;其次,结成不良群体,找一些辍学、不三不四的人结伙成群打打架斗殴,逞哥们义气。另外,逃学容易受坏人引诱,长期逃学在外,需要一定的金钱维持吃喝玩乐,社会上的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同学们的这种心理,以金钱和吃喝玩乐为诱饵,先给一些好处,然后让他们去做坏事。由于受到以上不良因素影响,极容易导致犯罪。3最近,人民公安杂志上刊登了这样一片报道:湖北省常棱市某中学的三名学生,年纪在十五、六岁左右,由于学习成绩不好,对学习失去兴趣,经常逃学。最后被一盗窃团伙所利用,控制其人身自由,让他们去当小偷,规定每天偷多少钱,完成多少任务。直至二年后案件侦破时,家长们才在看守所无比心痛的见到了已不成样子的孩子。我们调查发现,大多数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都是从逃学时开始的。因此告诫同学们,由于你们身体、心理上的不成熟,学校和家庭是最安全舒适的成长地。因此,要将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放在学习文化知识上。这里我讲一个发生在辍学和逃学生身上的真实案例:我市某中学女辍学生小秋由于长期不上学在社会上游手好闲,由于钱供不上花销。便于2009年3月2日伙同另外两名女逃学生及3名社会上的不良男青年,使用诱骗、殴打、胁迫等手段拐骗自己班上的三名女同学到湖北省荆州市从事卖淫活动,从中谋取享乐的钱财。此案在一周内就被我惠州市公安分局成功破获,3名被拐骗少女全部被解救,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全被抓获,现已依法刑事拘留。此案就是小秋等犯罪嫌疑人为了贪图享乐而走上了犯罪道路,把无辜的少女推向身心摧残的火坑,害人终害己,断送自己前程,小秋等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2)模仿不良行为容易导致违法犯罪。学生对不良行为的模仿是指其对不符合社会道德准则和违背法律规范行为的仿效。由于青少年学生认识能力低,判断能力差。许多模仿是从个人兴趣出发,有意无意的模仿了一些不良行为。甚至造成不良后果,误入歧途而违法犯罪。案例:我市一中学的四名中学生,逃学在外,由于经常看关于古惑仔的漫画和录像,对书中和影片中的大哥及帮派特别崇拜。便纠集了附近中学的学生成立了一伙“一刀帮”,在近3月的时间里,对周边小学的26名小学生,利用4语言威胁,殴打等手段抢得财物折合人民币两千余元。最后被我公安机关打掉。“一刀帮”的大哥李某被判有期徒刑四年,李某为自己的模仿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因此,希望同学们不要模仿不良行为,要模仿积极进取的榜样,树立健康的人生观。(3)沉溺于网吧,游戏机室容易导致犯罪。网络的出现为我们的学习、生活和工作都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它是社会的一大进步。网络上积极进步的信息可以使我们开明视野,了解更多的知识。同时,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影响着我们的身心健康。青少年由于心理上和经济上的不独立性,过分沉溺于网吧及网络游戏容易导致违法犯罪。在这里再讲一个真实的案例:2009年1月1日凌时晨,我市XX街一食杂店内发生一起命案,店主李某及其妻子被杀死在店中,其中李某身中60余刀,店内人民币七百余元及部分香烟被抢走。我市公安分局在48小时内,在博罗县城将作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制造这起惨案的是三个未满十八周岁的辍学生,最大的十七岁,最小的十六岁。抢劫杀人的目的是为了弄点钱上网吧玩一种叫魔兽的网络游戏。一种网络游戏让两人丧命,三名花季少年将在监狱内度过余生,代价非常惨痛。另外,1、2008年4月17日,江西南昌市一名16岁的初三学生余斌,连续逃课上网两个月,在玩一款名为“传奇”的网络游戏时,因紧张激动在网吧倒地猝死。2、重庆市渝中区一位14岁的少年为了筹钱上网吧打游戏,伙同两名同伴,用砖头砸伤自己相依为命的奶奶,抢走了她身上仅有的38.2元钱。3、江苏武进横林镇一名16岁的中学生施某,为筹钱上网,卖掉家中6辆自行车后,遭到母亲的数落,便找来菜刀朝母亲头上连砍7刀。在2009年中国法治人物中也有这样一位少年,由于过分沉溺于网络游戏的虚幻之中,得了一种专家称之为“网络综合幻想症”的精神病,在一天早上上学的时候,从自家的楼顶平台跳下导致死亡,结束了不满十六岁的生命。现在,网吧问题,网络问题对青少年产生的不利影响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希望同学们远离网吧、游戏5机室,努力学习,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防止悲剧重演。三、知法、学法、加强自我保护。近年来,将青少年作为犯罪侵害的案件发案率居高不下,尤其典型的案件例如绑架、抢劫、拐骗等案件呈上升趋势,因此,如何保护青少年尤其是小学生的人身权利和安全成为学校、家庭和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的问题,在这里,我给同学们提一些安全防范的措施,供同学们借鉴:(1)待人接物要讲道理,讲道德,讲正气,讲方法。高兴时,不要把玩笑开过头,不顺心时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管好自己的言行。(2)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树立机警的防范意识。晚上不随便外出,到偏僻、环境复杂、治安混乱地方去,女生尤其要注意啊。(3)在遇到不法侵害时,首先想到的是保护自已的人身安全,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的应对,争取把自己从危险中解脱出来。或向路人求救、向老师和家长反映,拨打110或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4)牢固树立法制意识,要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约束自己,惩治违法犯罪,贯彻依法治国的方针。以上就是我这堂法制课的内容,如有疏漏之处希望老师和同学们谅解。最后再次感谢观中的领导和广大师生对派出所、司法所工作的支持,观音阁司法所也将一如既往的支持观中的教育事业,为维护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合法权益以及校园的安宁贡献我们的力量。最后祝在坐的领导,老师和同学们工作顺利,学习进步。谢谢大家。6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们学校牺牲紧张的教学时间召开这样一个会议,是十分必要十分及时的,是一次有意义的探索;刚才,校长、派出所所长给我们送来了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些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希望同学们和各位老师认真思考,努力规范自己行为,积极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使这次会议起到实效。下面,我再对有关工作讲几点意见。同学们,刚才听到的几个案例,大家也许不敢相信,但这都是确实存在的。简直让人扼腕叹息,你们正处于花季,本是天真无邪的,如此骇人听闻、丧失人性的案例说明了什么呢?在我们身边,有没有过类似的事情呢,如果没有,那么有没有这样的苗头呢?我记得有一位母亲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孩子,我什么都能给你,但生命只能给你一次。同学们,你们的父母、老师包括你自己,没有一个人希望自己的将来遭受牢狱之灾吧!同学们,一、要不断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通过电视、报刊、课堂等途径,广泛涉猎各种法律,认识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懂得什么是善美、什么是廉耻,什么是伦理道德,不断规范自己言行,不侵权、不违法,不当法盲,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用法反击,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二、要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犯罪行为。大家知道,一打开窗子,进来的不只是阳光和空气,还有灰尘,一些腐朽落后的思想垃圾却经常渗入到我们的脑子里,不知不觉影响着某些同学的行为,盗窃、抢劫、伤害、敲诈、勒索等本不该出现在青少年身上的犯罪行为发生了。所以,我要提醒并要求大家不要看一些武打、及其书刊作品,这些作品,往往赋予犯罪以英雄色彩,场面血腥,格调粗俗,是诱导我们犯罪的罪魁祸首之一,另外,在我们周围,也有一些不三不四、游手好闲的社会渣滓,他们总是以我们身上的某种东西为目标,或猎取钱财、或打架取乐,希望同学们有一双“火眼金睛”,分清香花毒草,明辨是非黑白,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对社会上的闲人避而远之,防止它们毒害你的心灵,使你误入歧途,终生遗憾。目前在我们学生中间还存在一些不良行为习惯,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2002年4月17日,江西南昌一名17岁的高三学生余斌连续逃课上网两个月,在玩一名为“传奇”的网络游戏时,因紧张激动在网吧倒地猝死。2、新疆乌鲁木齐市一学生陈海通宵上网,在网吧玩了整夜的“石器时代”网络游戏后,早晨在网吧倒地猝死。3、重庆市渝中区一位14岁的少年为了筹钱上网吧打游戏,伙同两名同伴,用砖头砸伤自己相依为命的奶奶,抢走了她身上仅有的38.2元钱。4、江苏武进横林镇一名16岁的中学生施某,为筹钱上网,卖掉家中6辆自行车后,遭到母亲的数落,便找来菜刀朝母亲头7上连砍7刀。5、北京一学生孙某,因向奶奶索要上网钱遭拒绝后拿菜刀将老人杀死,随后将家中的冰箱、彩电卖掉换取2000元现金。还有大家最熟悉的2件事,一件是去年发生的河南平舆县特大杀人犯黄勇,他都是将受害人从录相厅、游戏厅、网吧等地诱骗到其家中,先后杀害7名青少年,其中14名是在校学生;还有今年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因经常上网扮演武士与别人搏斗,欣赏网上暴力、恐怖图片小说,报复心理严重,一天因和同学发生口角而将4名学生杀死,杀死后他有钻进了网吧,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血的事实告诉我们,很多网络游戏是个害人的“黑手”,只要进入网吧就会被那些游戏所诱惑,让你情不自禁地走进它并沉浸其中,学习成绩渐渐滑下来。个别学生不爱惜公共财物,拿着刀子在树木课桌上乱刻乱画;还有个别学生出口脏话连篇,在校园内追逐打闹。
本文标题: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88627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