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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化工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1-鄂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黄冈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功能定位与规模.............................-2-第三章产业布局...................................-3-第四章用地布局规划...............................-4-第五章道路与交通设施控制..........................-6-第六章绿地系统规划...............................-8-第七章公用设施规划...............................-8-第八章综合防灾规划..............................-10-第九章环境保护规划..............................-11-第十章地块划分与用地性质控制.....................-11-第十一章土地使用强度及建筑建造控制.................-13-第十二章城市设计导引...............................-16-第十三章村庄改造及迁并规划.........................-18-第十四章“四线”规划管制规划........................-18-第十五章分期建设及实施措施与建议...................-19-黄冈化工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2-鄂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黄冈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规划的背景以建设武汉城市圈乃至中部地区一流的化工园目标,秉持“共建、环保、民生、创新”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湖北黄冈化工园区总体规划,指导黄冈化工园区的开发建设和统筹安排土地使用、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环境容量提供技术依据和措施,实现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特制定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二条.规划任务1、深化修改完善《湖北黄冈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09--2020)的内容,落实完善片区的发展目标,引导片区的建设发展。2、以总体规划功能结构为指导,细化量化用地布局,把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和公共服务及公用设施行平面定位,确定各个地块控制指标,以此落实总体规划意图。第三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东起陈家寨、祁家上湾、段家边,北临罗家嘴村、独尊山村,西至吴家湾,南抵大广高速,规划总面积2042.76hm2,其中城市建设用地为1681.56hm2。第四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5、《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0)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7、《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8、《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规定》9、《黄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10、《黄冈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11、《湖北黄冈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09-2020)》12、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13、其它相关规范与标准第五条.规划原则1、依据总规,合理布局在《湖北黄冈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09-2020)》的指导下,结合现状和发展要求,深化总体规划内容,落实分期建设及规模,保持本片区规划的延续性。2、安全防护原则加强污染防治,改善和提高规划区环境质量,建立良好的生产空间和人居环境。3、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依靠技术进步和资源整合,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实行永续保护、持续开发,达到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目的。4、可操作性原则针对用地控制的重点难点提出规划控制的具体要求,便于实际工作中的操作管理,为政府主管部门招商引资、土地管理和指导下层次的详细规划和道路设计等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技术支撑和管理依据。5、强制性与引导性相结合的原则涉及公共利益的建设行为必须进行强制性控制,同时为保持规划的弹性,适应实际建设需要,引导规划区发展,做到刚性和弹性控制相结合。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种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细则和地块控制图则的规定和要求。第二章功能定位与规模第七条.功能定位黄冈市医药化工、精细化工、生物医药为主的产品供应基地,鄂东地区重要的铁路物流基地,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和循环经济示范区,省内领先的生态型、科技型化工园区。黄冈化工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3-鄂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黄冈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第八条.规模容量人口规模:黄冈化工园区人口规模为6.0万人。按80%即4.8万人预留居住用地,其余人口生活用地在异地解决。第三章产业布局第九条.化工产业发展规划重点着眼于基础化工、精细化工和医药化工中间体项目,同时也考虑到适当向石油化工下游扩张,建设国内紧缺、经济效益高的有机化工原料和合成材料及深加工项目,形成完整的主导产品链和产品群。化工园形成三个片区基础化工区、精细化工区、石油化学工业区。基础化工区:基础化工区以有机、无机化学工业为主,形成以盐化工、煤化工、化学矿山工业等产业为主的上下游产业配套的基础化工区。精细化工产业:精细化工产业对安全防护距离要求较低、生产安全性较高,布局在化工园区京九大道东侧,可减少石化产业对外界的影响;重点发展生物医药、化工新材料产业等行业。化工新材料产业布置在京九大道以东,鹰岭路、鹰岭二路之间布置生物医药产业及医药中间体产业,鹰岭二路、19号路之间布置料、涂料、颜料、试剂和高纯物、信息用化学品等精细化工产业。石油化学工业片区:位于京九大道以东、京九铁路以北的区域,以天然气、石油加工为主。第十条.园区企业准入条件1、入园企业必须符合《湖北黄冈化工园总体规划》(2009~2020年)及本规划的整体要求,严格按照化工园工业经济整体发展要求进行设计、布局,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企业坚决不引进。2、入园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产业发展要求,在企业引入过程中应合理引导投资方向,鼓励和支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3、园区内不得布置涉及叠氮化钡、雷酸汞、硝化甘油、炸药等剧烈爆炸品生产项目;不得布置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中规定的第一类易制毒危化品及《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中规定的第一类监控化学品的化工生产项目。4、按相关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要求,园区内应严格控制高消耗、高污染、资源型及水污染项目的建设。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企业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生产或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同时,入园的化工等污染企业还应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必须考虑园区污水处理厂对其废水性质的适用性,对污水处理厂不宜处理的项目不得引进。5、对于涉及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文:《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化工企业,必须符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有关要求。6、对于涉及易燃、易爆、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有害化学物质的化工企业,在企业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照“三同时”规定,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设计。7、入园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和《节约能源法》要求,各类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行业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要求,严格按照行业能耗标准、环保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进行环境影响评价。8、对进入化工园区(集中区)内的为化工产业发展配套的相关企业(项目)在产业布局上加以引导,调整和优化工业园区相关产业规划布局,提高行业整体生产装置水平。9、对新建为化工园区企业配套的生产项目(装置)申报安全生产相关许可手续时,充分考虑园区产业链的安全性、科学性和完整性,有选择性地接纳产业匹配、工艺先进的相关配套企业入园。黄冈化工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4-鄂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黄冈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第四章用地布局规划第十一条.规划结构规划提出“一心、两带、三轴、五功能片区”的规划结构。公共服务中心:京九大道(黄上公路)、与京港路相交处的公共服务中心;集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居住、休闲等主要服务功能于一体,是规划区办公、生活、娱乐的服务中心。两带:即京九铁路、城际铁路、大广高速防护绿地形成的防护绿带;三轴:沿黄上公路形成规划区的产业发展主轴;沿京港路和四号路形成规划区的产业发展次轴;五个功能区:产业区:即京九铁路、京九大道(黄上公路)两侧形成的三个产业区,医药化工区、精细化工区、生物医药区;物流仓储区:即京九铁路、黄上公路以北的物流仓储区;居住片区:即规划区西南部的居住片区。第十二条.用地布局规划1、居住用地(R)规划居住用地分布在规划区南部的居住片区,呈组团式布局,规划居住用地面积145.56hm2,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8.65%。按照人口规模,根据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确定居住区规模和居住组织结构,综合配置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设施等各类公共设施。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在规划区中部规划公共管理、服务、科研用地,形成整个化工园区的服务中心。规划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用地面积33.73hm2,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2.01%(1).行政办公用地规划区管委会以及相关的政府部门、驻区企业单位等行政办公用地,行政办公用地主要布置京九大道(黄上公路)与迎宾路交叉口。规划行政办公用地面积7.95hm2,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0.47%。(2).图书展览用地图书展览用地位于站前大道西侧。规划图书展览用地面积2.4hm2,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0.14%。(3).文化活动用地规划文化活动用地位于站前大道西侧。规划文化娱乐用地面积2.10hm2,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0.13%。(4).中小学用地规划中学一所,小学两所。规划三处中小学用地面积5.0hm2,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0.31%。(5).体育场馆用地(A41)规划体育用地位于站前大道西侧。规划体育用地面积1.54hm2,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0.09%。(6).医院用地(A51)规划在10号路以西设置一处医疗卫生用地。规划医院用地面积3.12hm2,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0.19%。(7).社会福利用地(A6)规划社会福利用地设置在迎宾大道和10号路交叉口东侧。总用地面积为1.87hm2,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0.11%。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大型商业点结合金融、保险、贸易、酒店等设施集中布置在京港路、站前大道和迎宾路围合的区域,形成工业区标志建筑。次一级的商业网点分散布置于居住区内部,形成商业街。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64.78hm2,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3.85%。黄冈化工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5-鄂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黄冈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商业用地(B1)规划零售商业用地位于京九大道(黄上公路),站前大道西侧设置,规划零售商业用地面积16.86hm2,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1.0%。批发市场用地沿京九大道(黄上公路)、张杨路设置,用地面积3.50hm2,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0.21%。规划餐饮用地两处,一处结合黄冈火车站设置,一处位于迎宾大道以北,规划用地面积3.47hm2,,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0.21%。旅馆用地位于京九大道(黄上公路)西侧,规划用地面积1.79hm2,,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0.11%。(2)、商务用地(B2)规划金融保险用地、其他商务用地围绕黄冈火车站、站前大道核心区域设置,其中金融保险用地面积9.88hm2,,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0.59%,其他商务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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