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务礼仪 > 养老院绩效考核具体内容
养老院绩效考核具体内容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养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养老院院长负责主持养老院日常工作,主要负责敬老院的行政领导、综合协调和研究决策养老院建设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第二条根据养老院需要和规模配备管理、后勤和护理等其他工作人员,原则上工作人员与供养人员不低于1:10,管理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公司调配。第三条养老院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按照市民政局批准的名额,由敬老院聘用厨师、护理等工作人员。敬养老院聘用工作人员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在具有本市户籍、年龄18周岁以上;思想政治好,作风正派,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养老事业奉献的精神;初中以上文化,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身体健康的自愿报名应聘的人员中择优聘用,并由公司审批后上岗。养老院应与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其工资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标准发放,同时,可用院办经济收入和其他可用资金为其办理养老保险(交其单位应交部分)和工伤保险,临聘工作人员个人必须参加养老保险、新农合或城镇医疗保险。第四条养老院应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格绩效考核,对不能胜任工作、未完成工作任务、严重违反纪律和聘用合同的应及时予以解聘;每半年召开一次院民会议,对工作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满意度达不到80%的予以解聘。第二章院务管理第一条敬老院应建立院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提倡和要求院民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和活动,根据需要和院民身体状况组成护理服务、后勤保障、环境卫生、安全保卫、文化娱乐、生产经营和互帮互助等小组,组织开展好院务管理。第二条养老院应建立和完善学习、会议、请假、卫生、财务、伙食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和明确岗位职责,并公开上墙,坚持和严格执行,构建依规依法管理的良好机制。第三条养老院应建立健全院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财务、供养质量及老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第四条养老院应规范服务,不断提高供养水平。应根据季节变化,为老人添置和更新适时的衣被;按照荤素搭配、营养合理、饭菜可口的原则和每天有荤菜,每餐三菜一汤的要求,每周制定菜谱,保证伙食标准,提高生活水平。第五条养老院应加强院民寝室、厨房及院落环境卫生,经常保持整洁、干净,搞好绿化美化,创建团结互助、文明友爱、感恩常乐、积极向上的院风,积极争创卫生、文明单位。第三章财务管理第一条养老院为单独开列账户,单独建账管理。养老院种、养、加工,社会养老等所有经营收入,有关部门捐款捐物,上级民政部门、政府的拨款、财产转让、出租收入、利息收入等均应入账。第二条由公司负责会计工作,养老院工作人员担任出纳。支出票据由院管会监督人员签字(盖章),院长核签。第三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均需报院长审批,重大支出需院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报公司领导审核。支出凭证必须符合财经制度,并有经手人、院管会监督人和院长签字,会计审核后方可报帐。第四条每月10日前由养老院出纳将上月收支票据分类汇总报公司财务审核,合格后加盖审核印章,再交会计记账;出纳负责管理银行账户,应建立银行进出帐和现金流水账,做到日清月结。第五条财会人员应妥善管好养老院的款、物等,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养老院库存现金原则不能超过3000元,由出纳保管,钱款丢失自负责任。必须建立物品出入库登记制度,做到条理清楚,使用去向明确;院里所有的固定资产都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第六条养老院管理办公室分院建立收支统计台账,每次审核后按供养支出、公务支出、设备维修费等项目统计,作为考核依据。养老院管理办公室审核上月开支后再核拨当月供养经费。第七条财务收支,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各项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特别是公务支出不能占用其他各类专项经费。第八条养老院一次性设备购置、维修及其他非常规支出500元以上的,必须公司审批同意;1000元以下支出的,由院务管理监督人员签字后,再由养老院院长审签。院长在财务开支审批中,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第九条养老院财务收支情况应按月向老人公布,接受老人监督。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一条养老院应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是养老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制度,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采用多种形式定期对院民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在院民中培养和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意识。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工作大检查,及时排查院内设施设备、地质灾害、防洪度汛、危房等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整改。第二条养老院应强化消防安全,杜绝火灾事故。要按规范要求配备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定期检查,确保完好。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加强日常演练,确保能拉得出,用得上。要对汽油、烟花爆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做到专室专人保管,严禁供养人员和工作人员私自拥有和带入宿舍。电器设施应专人统一管理,严格按照用电规范和要求用电,院内不得存在?露线,及时更新废旧电线及电器,一律不准使用电热毯、电烤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房间物品及生活用品应整齐摆放,不得堆放其他杂物,严禁院民私自开伙做饭,严禁供养人员吃倒床烟,防止失火、触电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第三条养老院要强化食堂卫生安全,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养老院不得聘用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从事炊事工作,厨房人员应定期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应调出厨房工作岗位或解除聘用合同。养老院厨房操作间及食品贮藏间应安装防护栏,食物储藏间严禁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严格执行食堂操作规范,切实做好消毒工作,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消灭厨库、仓库和配食间的害虫。严禁采购和使用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禁止购买和食用野生菌,严格把关,防止疾病传染、食物中毒。建立蔬菜食品进入检查登记制度,坚持每餐食品24小时留样制度。第四条养老院要加强日常安全,杜绝人员意外伤亡事故。养老院不得收养并及时将新发生的精神病人和传染病人送相应医院隔离治疗,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公共传染病预防和防雷工作。加强厨房刀具管理,严禁将刀具带出厨房,禁止供养人员私自拥有管制刀具。对药品实行专人专柜管理。严格按照处方供药,院民不得私自购药,应由医务人员或工作人员为不能自理的院民配药或送药。坚持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门警管理,院民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自觉服从门卫管理,任何人不得强行进出敬老院,防止供养人员院外安全事故发生。敬老院不得组织供养对象集体外出参观旅游,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第五条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原规定与本文件有冲突的以本文件为准。
本文标题:养老院绩效考核具体内容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89174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