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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合作协议甲方:乙方:XX科技有限公司鉴于甲方对本合约标的物多年的生产经营管理经验,在乙方对甲方充分信任的基础上,在甲方完全明白乙方合同目的的情况下,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总则1.1甲方委任乙方在有效合同期限内销售甲方所提供品牌货品。销售区域为网络销售。甲方承诺其具有供货给乙方商品品牌的合法授权,并具有该品牌的再许可权;1.2甲方提供乙方的货品,必须是品牌商原厂正牌合格产品,如果甲方提供的货品有非品牌原厂正品的货物,包括但不限于水货、假货、仿制品、尾单等情形,甲方除应退回这些产品对应的金额以外,还需承担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1.3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司,并于本协议签订前将下列证件提供给对方当事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第二条、合同商品品牌、规格、型号、价格详情参见合同附件,甲方提供的报价均为含运费、保险、税费价;第三条、合作期限本协议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4.1甲方必须保证提供给乙方所销售商品合法性,并对所提供的所有产品承担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许可、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4.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为建设网店有关产品原有图片、信息、介绍、市场及宣传等文档内容,并需对提供给乙方的文档内容和识别系统内容负责,乙方不享有审核权利,不承担连带责任;4.3甲方应向提供乙方运营店铺所需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权书、商标相关注册文件、经销商证书;4.4甲方负责开具增值税发票给乙方;4.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与授权,乙方不得单方面发布涉及到甲方公司的包括但不限于公共稿件、新闻稿件等;4.6乙方享有网上商城店铺所有权及支付宝所有权;4.7乙方对甲方提供有关产品原有图片、信息、介绍、市场及宣传等文档内容及视觉识别系统(VI)不具有审核的权利;4.8网上商城店铺宝贝拍照及推广费用由甲方负担;第五条、付款方式:5.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价格及金额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5.2双方协商约定按以下形式结算货款(1)货到、增值税票到日内付款;(2)增值税票到付款,款到后内货到;(3)其他;5.3双方同意货品以以下第方式支付(1)电汇;(2)支票;(3)现金(收款人姓名及联系方式:)(4)其他:5.4订货以及确认价格和费用方式:甲方确认唯一有效邮箱:乙方确定唯一有效邮箱:第六条、包装及送货6.1标的物包装价款包括在标的总金额内,买方不用另行支付费用;6.2标的物包装应能保证标的物交付后买方通常范围内之运输需要,包括但不限于上海地区;6.3甲方交付的所有货品应具有适用于运输的坚固包装,并且甲方应根据合同货品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品牌货品安装无损地送达交货地点;6.4若货品采用装箱装运的,甲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相对的第二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做出以下标记:(1)收货单位:XX科技有限公司(2)货品名称:(3)发货单位:(4)发货单位详细地址:6.5甲方应根据合同货品的不同特性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相对的二个侧面上用中文标记“勿倒置”、“小心轻放”、“防潮”等标志和“重心”等装卸搬运时适用的通用图案,以利于装卸和搬运;6.6下列资料包装在货品的包装箱中(1)装箱单(2)合同货品数量和质量合格证书(3)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必要的资料6.7甲方对货品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合同货品装箱前保管不善,致使合同货物遭受损坏或丢失,甲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而乙方造成的损失;6.8甲方负责送货至乙方的指定地点;甲方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乙方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第七条、货品验收与售后服务7.1在收货时检查产品包装及数量并向第三方送货人员签署送货单。经查收,若发现产品外包装破、数量短缺等情形,在送货单上备注。甲方应于内完成补货或退款,具体补救办法由乙方选择;7.2在合同签订后到货前或同时向乙方提供“售后三包规定和退换货政策”标准,此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甲方逾期提供或不提供时则按乙方认定标准来确定,甲方在该标准范围内承担售后服务;7.3甲方提供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应当向乙方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的方法;甲方发现其提供的商品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告知乙方及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7.4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培训资料;7.5甲方提供的货品清单和配货单须有如下字段:品牌-款式-颜色-尺码-材质-产品类别-价格-数量-年份等货品基础信息;第八条、知识产权及商业保密条款8.1本协议不构成甲方对全部或部分前述商标及其它知识产权的出售、转让、质押、担保、留置或任何转让前述商标及其它知识产权的使用权。乙方同意及承诺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对本协议品牌的知识产权造成侵害的行为。若乙方有侵犯商标及其它知识产权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权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8.2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公开或未公开的任何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计划、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资料、财务信息等以及非专利技术、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制作方法、资讯来源等,均构成该方的商业秘密。8.3双方对在本协议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均附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全额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8.4协议终止后,双方仍然附有本条款项下规定的保密义务。第九条、违约责任9.1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协议,造成该业务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协议规定的经营目标,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协议,另一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协议规定通过法律程序终止协议。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违约方仍应赔偿非违约方的经济损失。9.2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有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第十条、协议的生效、终止10.1自双方签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按协议规定执行。在有效期内如一方要求中止协议,需提前日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申请,如果对方同意解决协议,则协议于对方在书面申请书上签章之日起日内生效。协议期满双方应就下一步合作签订新的协议,如协议期已到,但新的协议尚未签订,为确保双方合作的延续性,本合同有效期自然顺延至新合同签订之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协议自动终止;10.2双方书面同意的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事宜的变更,均需书面文件;10.3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10.4终止:除法律规定的终止情况外,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将立即终止:(1)双方合作期限届满并未就延期或续约达成合意的;(2)甲方或乙方拥有的相关从业资格被政府行政部门取消或注销;(3)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进入,或被其他第三方申请,进入破产或清算程序;(4)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5)甲方逾期交货日,乙方享有订单或是本协议的解除权;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办法及其他11.1本协议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11.2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4以下除空白处无手写文字。甲方:住址:营业执照编号:邮编: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电话:开户行:帐号:年月日乙方:住址:营业执照编号:邮编: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电话:开户行:帐号:年月日
本文标题:【品牌管理】品牌经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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