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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省、示范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部署,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发法规【2020】125号)文件精神,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有序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请相关部门、市场主体配合执行。xx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选择。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防疫工作实施方案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省、示范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部署,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发法规【2020】125号)文件精神,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有序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请相关部门、市场主体配合执行。一、总体原则(一)疫情防控期间,单位因疫情防控需要或工作急需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按照示范区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二)对保障涉及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重要国计民生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创新方式方法,确保依法规范、及时有序进行。项目的认定由行业主管部门核定。(三)其他交易项目,因疫情防控而无法开展或无法按规定时间继续进行的,与有关当事人做好衔接,可酌情暂停或延期,并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二、预约办理各相关单位及代理机构在办理业务前应当提前和交易中心业务人员进行电话预约,预约后,按照约定时间和约定方式办理,避免人员聚集。三、简化入场程序对于交易项目进场一律通过邮箱形式受理。各相关单位及代理机构将需要办理进场登记项目的材料拍照或扫描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邮箱中,工作人员确认后受理。工程建设项目发送至邮箱524985918@qq.com,联系人:李君,电话:13363931293;政府采购项目发送至邮箱36629370@qq.com,联系人:薛春莉,电话:13891976088;土地交易项目发送至邮箱740680456@qq.com,联系人:王艳玲,电话:13389237561。四、信息发布。交易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由各相关单位及代理机构与相关业务人员确认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332143402@qq.com,联系人:霍婷,电话:15929969728。五、场地安排。为切实减少相关交易主体的人员交叉流动,避免人员聚集,及时做好交易场地消杀工作,有效阻隔疫情蔓延传播,防疫期间每天只安排一个项目的开评标(资审)工作。六、因特殊情况,项目确需现场开标(资格预审)的,应当执行以下要求:(一)全员登记监测。入场前,所有人员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无呼吸气阀的合格口罩,主动配合做好实名登记、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未正确佩戴合格口罩、体温超过37.3℃、有疫情接触史且医学观察未满14天者将被劝返,必要时应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二)全员主动承诺。各市场主体、评标专家、监督人员应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招标(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和监督人员、投标人、评标专家在现场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表1)(三)限定参与人数。原则上各市场主体限派一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招标代理人数每个项目不超过两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四)保持安全距离。交易当天,招标(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人员应提前到达交易开标现场,配合中心做好场地调配及人员引导工作。所有人员在场内等候或工作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座位隔空就座,保持1.5米以上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办理业务时,应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一次办结,即办即走不逗留;代理公司应在开标前将相关空白表格提前准备就绪;交易活动结束后应立即离开现场,不得滞留。(五)简化开标流程。线上开标项目,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完成电子解密即可离开;线下开标项目,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评审结果通过交易中心网站及其他行业监督部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企业可将投标文件及CA锁邮寄至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统一接收。(六)加强评标现场防控。疫情防控期间,所有项目评审专家委员会组成人数不得超过5人。每个项目安排两个评标室进行评标,实行分散评审,集中管理。招标人(采购人)应督促现场人员做好保持安全距离等疫情防护措施,尽量缩短评标时间。(七)疫情防控期间,提倡投标人资格后审,减少人员聚集次数。(八)紧急防疫联动。在交易过程中发现人员有疫情症状等紧急情况,应立即主动联系现场工作人员,并迅速上报主管防疫部门。(九)严格开标场所每日(次)消毒制度。开评标场所应当配备消毒器具,每次使用前后,都应当进行清理消毒工作。七、若中省有新的政策要求,将按新规定予以调整执行。本人承诺:1.严格执行国家和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2.履行疫情信息登记报告义务,承诺事项、填写信息真实。3.自愿配合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在交易大厅内全程佩戴口罩,遵守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工作要求。4.本人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来自或途经湖北等重点疫区入杨凌(返杨凌)隔离已满14天,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本人目前身体状况良好。5.因体温检测、身份核验、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导致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展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合理应对场内突发状况,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好六稳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赣发改电〔2020〕28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20〕4号)、省住建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市新冠指办《关于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吉新冠指办〔2020〕3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成立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交易活动保障力度,明确工作职责。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周淦平副组长:郁翔成员:杨艳霞、朱晓萍、唐海菊、苏小明、易群祥领导小组下设管控小组、消杀小组、保障小组3个工作组,由综合科负责统筹协调,督促工作落实。二、责任分工(一)管控小组1.组成人员小组组长郁翔,成员杨艳霞、范维2.工作职责(1)测量体温。在中心2楼楼梯口对所有进场参与交易活动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高于37.3度的人员进行劝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若情况严重,立即通知防疫部门进行强制隔离。(2)登记信息。对进场人员的姓名、单位或公司名称、出发地、到访时间、体温情况、疑似病例接触情况、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情况等内容进行现场登记,同时引导进场人员通过安福县健康登记系统进行扫码登记。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和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超过37.3℃的人员进行劝返,并及时将情况向副组长报告,交易中心要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3)检查防护。检查进场人员是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4)引导进出场。引导交易活动参与方进入相应开标大厅。业主、投标人限派一名代表入场,中介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超过四人。(二)消杀小组1.组成人员小组组长朱晓萍,成员唐海菊、易夏梅、中介代理机构工作人员。2.工作职责(1)场所消毒。对开标厅、评标室、专家抽取室、监管区域等区域在每次使用前一天及开标结束后做好消毒工作。有进场交易项目时,对中心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每天消毒不少于两次。(2)设备消毒。对解密机、储物柜、门禁系统等公共设备和开标厅、评标室、专家抽取室电脑、桌椅等设备在使用前后分别进行消毒。(3)保持通风。保持开、评标室、监管室等区域的通风顺畅,每次消毒后对消毒区域通风不少于30分钟。(4)清理垃圾。开、评标结束后,由中介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配合中心工作人员清理开、评标现场的废弃包装袋、纸张、餐具等垃圾,经消毒处理后收集到垃圾箱内。(三)保障小组1.组成人员小组组长苏小明,成员易群祥、刘小青、中介代理机构工作人员。2.工作职责(1)组织报名。维持报名秩序,每家投标企业只允许一名投标代表进入开标厅,对其余人员进行劝离。(2)安排座位。合理安排投标企业代表的座位,每个座位间隔一米以上。合理安排评标专家座位,原则上每个评标室最多安排3名评标专家。(3)规范用餐。业主、中介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监管单位用餐一律使用盒饭,由中介代理机构专人递送,食用完毕后由专人负责清理。投标人代表在开标厅内仅限食用饼干、面包、牛奶等干粮类食品,不得食用盒饭、方便面等易影响场内环境卫生的食品。三、重点任务(一)把握预约标准中心在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提供场地预约服务,但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中心仅为县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等项目安排场地,预约条件为:1、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疫情防控期间交易中心仅为县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等项目安排场地。2、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策略。3、公共资源交易参加各方认真按省、市防控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并如实填报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在此期间,中心原则上每天安排项目不得超过两宗。(二)规范公告内容各中介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时需明确以下内容:1.仅允许一名投标人代表进入交易中心。进场人员须系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不超过37.3℃,且必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人员,交易中心将拒绝其入场,情节严重的,报防疫部门依法处置。2.受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的,另发补遗通知。3.自交易活动结束后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病例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中介代理机构)、行业监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加强场内管理疫情防控期间,中心各科室应做好场内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照科室工作职责和保障工作方案的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做好人员进出管理、信息登记、设施消毒等环境卫生和秩序维护工作,保障各类进场交易项目的顺利实施。各方公共资源交易参加人员完成相关程序后应尽快离场,不得聚焦扎堆。四、有关要求中心各工作小组成员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细化防控措施,各小组长要切实担起疫情防控职责,深入一线开展工作,对异常情况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综合科要做好统筹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抓好落实,其余工作人员要主动担当,积极配合,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进场交易项目顺利实施。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为积极响应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要求,完善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机制,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切实保障各学校(幼儿园)应急或重大民生项目、重点工程招投标工作有序开展,为学校复产复工创造条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巴南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临时方案。一、总体要求扎实做好疫情期间开评标管理服务工作,要增强风险担当意识,细化防控措施,对可以进行线上交
本文标题: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防疫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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