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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服务贸易InternationalTradeinServices主讲人:张纯浙江科技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第一章导论第一节服务的定义和特点第二节服务业的定义和分类第三节国际服务贸易的概念与分类第四节国际服务贸易的特点第五节国际服务贸易的统计方法(经济学)满足人类欲望的物品自由物品freegoods经济物品economicgoods实物形态商品goods非实物形态服务service第一节服务的定义和特点《辞海》中定义的服务是:“亦称‘劳务’。不以实物形式而以提供劳动的形式满足他人某种需要”。亚当·斯密(AdamSmith)(1776)《国富论》“所有的活动可以分为生产性的和非生产性的,非生产性劳动(服务)不创造价值,而且会带来低产出和经济的低速增长。”一、服务的定义萨伊(JeanBaptisteSay)(1803)《政治经济学概论》无形产品(服务)是人类劳动的果实,同时又是资本的产物。巴斯夏(1801-1850)《和谐经济论》劳务必须含有转让的意思,因为劳务不被人接受也就不可能提供,而且劳务同样包含努力的意思,但不去判断价值同努力是否成比例。马克思(KarlMarx)(1861-186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服务这个名词,一般地说,不过是指这种劳动所提供的特殊使用价值,就像其它一切商品也提供自己的特殊使用价值一样;但是这种劳动的特殊使用价值在这里取得了“服务”这个特殊名称,是因为劳动不是作为物,而是作为活动提供服务的。1960年美国市场营销学会(AMA)把服务定义为:“用于出售或者是同产品连在一起进行出售的活动、利益或满足感。”V.富克斯(V.Fuchs,1968)服务在生产的一刹那间消失,它是在消费者在场参与的情况下提供的,不能运输、积累和储存,缺少实质性。希尔(T.P.Hill)(1977)《论商品与服务》服务是指人或隶属于某经济单位的物在该人或该经济单位与其他经济单位进行约定的情况下,因其他经济单位的活动所引起的自身状况的变化。“Achangeintheconditionofaperson,orofagoodbelongingtosomeeconomicunit,whichisbroughtaboutastheresultoftheactivityofsomeothereconomicunit,withtheprioragreementoftheformerpersonoreconomicunit”瑞德尔(D.Riddle1986)“在服务为服务接受者带来一种变化时,它是提供时间、地点和形态效用的经济活动。服务是靠生产者对接受者有所动而产生的;接受者提供一部分劳动;和(或)接受者与生产者在相互作用中产生服务”。概括:*服务是个人或社会组织为消费者直接或凭借某种工具、设备、设施、媒体等所作的工作或进行的活动。*服务是对其他经济单位的个人、商品或服务增加价值,并主要以活动形式表现的使用价值或效用。服务概念总结二、服务的特征1.服务的无形性(intangibility)服务提供者无法向潜在顾客介绍服务样品;另一方面服务的消费者在未购买服务之前,也无法感知服务的效用和质量。物化服务(embodiedservice)“无形”服务的“有形”化、服务的物质化如唱片、光盘等2.生产和消费的不可分离性(inseparability)服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必须在时空保持一致才能保证服务的提交和完成。现代通讯技术的发展也使服务生产消费不可分离性的约束适当放松,出现了远距离的服务。3.服务的不可储存性(perishability)服务一旦被生产出来,一般不能库存或长久搁置,否则会失去价值或使用价值而造成生产的浪费。例外:如保险4.服务的异质性(heterogeneity)异质性指相同的服务产品在提供质量上存在差异,具有可伸缩性。服务的异质性既有服务提供者的因素,也有服务消费者的因素。5.所有权的不可转让性(absenceownership)服务的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不涉及任何东西的所有权的转移服务的这一特征是导致服务风险的根源服装珠宝家具房屋汽车餐饮度假理发幼儿看护电视机维修法律服务牙齿保健汽车修理医疗易于评价难以评价寻找特征较强经验特征较强信任特征较强大多数有形产品大多数服务产品三大类产品特征图F.尼尔森(1970)达比和卡内(1973)第二节服务业的定义和分类一、服务业的概念辨析1、服务业的概念——服务业是生产或提供各种服务的经济部门或各类企业的集合。这一概念是由美国经济学家Clark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其认为服务业的概念应取代Fisher在20世纪30年代提出的“第三产业”的提法。2.第三产业与服务业的辨析界定不同。第三产业概念的界定使用剩余法,即无法包含在第一、二产业中的所有经济活动统称为第三产业;服务业的界定则有明确的标准,根据产业产品即服务来确定服务业的范围是较为明确的。出发点不同。三次产业划分思想的出发点是经济体系的供给分类,体现高层次产业单向依赖低层次产业产品的观点;服务业是以经济系统的需求分类为思想基础,强调服务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面向对象不同。第三产业的概念主要针对国内经济的;而服务业的概念是面向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的。二、服务业的分类1、三次产业分类法2、标准产业分类法(SIC)3、北美产业分类体系(NAICS)4、我国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方法1、三次产业分类法第一次产业,即农业和畜牧业,主要提供满足最基本生产需要的食物;第二次产业,是工业、制造业,主要提供满足人类除食物需要之外的其他物质生活资料产品;第三次产业,是劳务业,主要是为满足人类除物质生活资料需要之外的更高级的生活需要,提供各类服务,如商业、交通运输业。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这一分类法被世界许多国家所采用。2、标准产业分类法(SIC)标准产业分法是为统一各国国民经济统计口径,由联合国颁布《全部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学索引》。在这个索引中把全部经济活动分成十大项,分别是:①农业、狩猎业、林业和渔业;②矿业和采矿业;③制造业;④电力、煤气、供水业;⑤建筑业;⑥批发与零售业、餐馆与旅店业;⑦运输业、仓储和邮电业;⑧金融业、不动产业、保险业及商业性服务业;⑨社会团体、社会及个人的服务;⑩不能分类的其他活动。NAICScodeSector11Agriculture,Forestry,FishingandHunting21Mining22Utilities23Construction31-33Manufacturing42WholesaleTrade44-45RetailTrade48-49TransportationandWarehousing51Information52FinanceandInsurance53RealEstateandRentalandLeasing54Professional,Scientific,andTechnicalServices55ManagementofCompaniesandEnterprises56AdministrativeandSupportandWasteManagementandRemediationServicesGoodsproductionTradeactivitiesBusinessservicesNorthAmericanIndustryClassificationSystem61EducationServices62HealthCareandSocialAssistance71Arts,Entertainment,andRecreation72AccommodationandFoodServices81OtherServices(exceptPublicAdministration)92PublicAdministrationPersonalservicesPublicservices4、我国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方法1985年4月,国家统计局制定了我国三次产业的划分标准,第一次产业:农业,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等。第二次产业:工业和建筑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蒸汽、热水、煤气等行业。第三次产业:交通运输、商业、文化教育等行业。此后1994年、2002年和2011年我国又分别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了一定的调整。三次产业分类《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1994)类别门类大类类别、名称第一产业A农、林、牧、渔业第二产业B采矿业C制造业D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第三产业F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G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H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I金融、保险业J房地产业K社会服务业L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M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N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O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P其他行业三次产业分类《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类别门类大类类别、名称第一产业A农、林、牧、渔业第二产业B采矿业C制造业D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第三产业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H批发和零售业I住宿和餐饮业J金融业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S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T国际组织三次产业分类《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类别门类大类类别、名称第一产业A农、林、牧、渔业第二产业B采矿业C制造业D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第三产业F批发和零售业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H住宿和餐饮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J金融业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工作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S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T国际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涉及的服务范围部门分部门商务服务专业服务、计算机及相关服务、研究和开发服务、房地产服务、租赁服务、其他商务服务通讯服务邮政服务、速递服务、电信服务、视听服务、其他建筑和相关工程服务分销服务佣金代理服务、批发服务、零售服务、特许经营、无固定地点的批发和零售教育服务初等、中等、高等、成人教育服务和其他教育服务环境服务排污服务、废物处理服务、卫生和类似服务、自然和风景保护服务、其他环境保护服务金融服务保险和保险相关服务、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证券服务与健康相关的服务和社会服务旅游和旅游相关服务饭店和餐馆、旅行社、导游服务、其他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视听服务除外)文娱服务、新闻社服务、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和其他文化服务、体育和其他娱乐服务、其他运输服务海运服务、内河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铁路运输服务、公路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运输辅助服务、其他其他未包括的服务第三节国际服务贸易的概念与分类一、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1972年9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高级专家对贸易和有关问题报告》中首次提出服务贸易概念。1974年,美国在其《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中使用了“世界服务贸易”的概念。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的定义货物的加工、装配、维修以及货币、人员、信息等生产要素为非本国居民提供服务并取得收入的活动,是一国与它国进行服务交换的行为。美加自由贸易协定定义国际服务贸易是指由代表其他缔约方的一个人,在其境内或进入某一缔约方提供所指定的一项服务。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定义模式1:跨境提供Cross-bordersupply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的领土内向另一成员领土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电影、法律咨询、设计、通讯。模式2:境外消费Consumptionabroad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的领土内向另一成员的消费者提供服务,旅游、国外留学等。模式3:商业存在Commercialpresence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另一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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