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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成因分析及对策摘要:国内当前医疗纠纷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医患关系紧张,医闹、恶性伤医案件层出不穷,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作者从事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多年,深刻体会到医患矛盾双方的无奈和困惑。本文从不同角度探析医疗纠纷的成因,从而认清医患关系症结所在,全面把握我国医疗纠纷现状。以期有利于采取针对性措施改善医患关系、化解医患矛盾,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关键词:医疗纠纷医患关系医患沟通纠纷对策一、医疗纠纷成因分析(一)社会因素1.媒体舆论导向。很多医疗纠纷病人在与医院对抗时,非常愿意将媒体拉进来,作为向医院施压的有效手段。在纠纷病人眼中,媒体的影响力巨大,不管医院诊疗行为有无过错,媒体舆论一旦介入,将是满城风雨。因此在医疗纠纷产生后,病人倾向于求助媒体而非法院。媒体记者介入医疗纠纷,更易将纠纷病人一方视为弱势群体,由于缺乏医学专业知识背景,从而容易做出片面性的错误舆论导向。这就意味着医疗纠纷在医学鉴定或司法判决前,媒体的报道很难体现公正权威、合理合法,这种报道反而极易走向断章取义,歪曲事实的歧途。不当的媒体舆论夸大了医疗纠纷的负面影响,加大了医患之间的信任危机,不尊重医学客观事实,加剧了紧张的医患纠纷形势。2.社会风序良俗的变化。随着我国法制的发展,大众法律意识的提高,人们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加上媒体错误的舆论导向,导致医患信任感的丧失,引发医疗纠纷。在一些地域的群众意识当中,如果人死在医院,又向医院要不回来一些经济赔偿,被视为无能的表现。这些意识和观念的变化,加剧了医疗纠纷的发生。(二)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因素1.医疗纠纷解决体制滞后,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的调处需要。在当前的医患纠纷中,普遍存在着大闹大赔,不闹不陪的怪现象。究其原因,医疗纠纷解决机制严重滞后,医患协商和行政调解缺乏足够的公信力,医疗诉讼程序复杂,费力耗时、成本费用高昂,在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更倾向于求助于私力救济,认为医闹是最直接、最有效的解决方式。2.政府相关部门对恶性医闹事件处置不力。尽管公安部委联合下发了多个严厉打击医闹的通知,在过分强调和谐观念的大环境下,政府相关部门过度贯彻和谐而纵容了大部分医闹行为。公安部门的不作为,使医院在面对医闹时更多的是无奈,最后只有一赔了之,这助长了不良的医闹风气。(三)医疗环节因素1.医患沟通。相关关资料显示,我国高达90%的医疗纠纷起因于医患沟通不足[1]。良好的医患沟通对构建和谐健康的医患关系至关重要,由于患者缺乏医学专业知识,一切对疾病的认识都来源于主治医师的讲解,包括对愈后效果。某些医师对病人盲目乐观的诱导,会给病人造成较高的期望值,如果实际的治疗效果未达到病人的预期效果,在病人心理上产生巨大落差,造成心理失衡,从而与医院发生纠纷。对于对医学有一知半解病人,需要更加充分的医患沟通,因为病人对医疗有一定的个人认识,但这种认识是片面的,容易对医生的日常诊疗行为产生疑问,甚至误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及时有效的解释沟通,很容易招致患者的投诉和不满。2.服务细节。绝大多数医疗投诉产生于医疗服务细节,病人对医疗服务细节不满和抱怨的积累会直接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在医疗服务细节中,小到挂号拿药,大到手术护理,如果医务工作人员态度傲慢、冷漠和不负责任,都会招致病人的不满和投诉。医疗行为是一种风险性行为,极小的细节失误有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比如由于医务人员在为病人注射药物时,未仔细核对病人信息,把张三的药注射到李四身上,医生做手术时把左腿弄成了右腿等。细节决定成败,很多纠纷大发生就是医疗服务细节出了问题。3.核心制度执行不到位。核心制度医疗制度未落到实处,直接影响到医疗质量,导致医疗纠纷致赔偿的直接原因[2]。医务人员在临床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不及时书写病历,未贯彻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会诊不及时,病人信息查对不仔细等,都会导致医疗纠纷发生。4.病案管理。不规范的病历书写和混乱的病案管理也会引发医疗纠纷,比如由于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将病人信息弄错,导致病人出院后无法正常医疗保险的报销或给病人造成其他麻烦,因医生乱开诊断证明而将医院卷入他人间的纠纷当中,病历因保管不善丢失或损毁导致诉讼中败诉等。病人原始病历具有证据效力,病历内容记录错误或被涂抹、篡改都会引起不利后果,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四)制度因素1.医疗和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医疗保障制度存在过于强调职业和身份界限、医疗保险资源分配不合理、医疗保险覆盖面不广等制度缺陷,将人群分为三六九等,不同的劳动者享受不同的医疗待遇,医疗保险资源分配失衡,行业间、部门间、城乡间的差别悬殊,导致供大于求的一边医疗资源浪费严重,另一边却面对着看病难、吃药难的困窘,加上一些地域和群体医疗保障的缺失,一些人群根本享受不到国家医疗保险待遇。经济条件一般的家庭,如遇重大疾病,则可能导致整个家庭脱富致贫,甚至到无法维持日常家庭开销的地步。此类家庭中如有愈后不能自理的病人,对家庭来说将会是沉重的灾难,加上医疗和社会保障制度的缺位,病人本人和家庭都将陷入无尽的绝望和无奈。病人因看病花光了所有的钱,在离开医院就意味着生活都将无法维持的绝望时,最后不得已将责任转嫁给医院,因为赖在医院实在是一种无奈的选择。2.医药制度不合理。由于国家财力所限,1954年出台了一项医药加成的政策,该政策已实施六十多年。在特定的历史阶段,医药加成政策促进了公立医院的发展,但目前该政策已经发展为以药养医的现状,成为公立医院一项主要的收入来源。医院靠药增加收入,医生开处方提成,偏离了医疗服务的宗旨,医药加成政策加重了病人的医疗负担,损害了医生的良好形象,增加了医疗纠纷,同时也影响到了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五)患者因素1.病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病人入院前对治疗效果的期望值过高,在愈后效果不佳时,病人内心会产生巨大落差,认为看病付出了高昂的医疗费,而没有获得良好的治疗效果,便要求医院退回医疗费或补偿相关经济损失。另外,一些医师盲目乐观的诱导,也会给病人心理上营造很高的期望值。一旦实际治疗效果没有达到病人心理上期望值,病人便认为上了医生的当,从而产生受骗心理,当医患信任感消失殆尽是,纠纷由此产生。2.病人医疗知识欠缺。由于病人缺乏医学专业知识,对疾病发生发展机理缺乏科学的认识,一旦在治疗过程中产生严重的并发症或其他风险,便把全部不良后果归结于是医院的医疗事故,这需要医务人员提前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告知不可预知的可能性[3]。手术后病情恶化可能导致病人及家属心理失衡,是导致医疗纠纷的直接原因。二、医疗纠纷对策(一)完善相关制度1.建立高效、公信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我国交通事故纠纷数量远比医疗纠纷数量多,而交通事故纠纷双方的矛盾显然没有医患双方矛盾突出,其根本原因在于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有一个高效、公信的责任认定机制,而在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当中就没有这样一个快速高效的责任认定机制,这也与医疗纠纷本身性质有关。医疗纠纷具有专业性强、内容复杂、索赔金额高、处理困难等特点,医患双方责任认定的难度很大,耗时长,且认定费用相对要高。目前,涉及医疗纠纷责任认定的技术鉴定有两个:一是医疗事故鉴定,因新侵权法的出台,这种鉴定已经很少人做;二是医疗技术司法鉴定,但该技术鉴定耗时长,费用高,程序复杂。以上两种鉴定都是法院审判的依据,鉴定程序的复杂性和耗时性,增加了诉讼的难度和期限。一般医疗纠纷发生后,因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公信力较低,诉讼程序的复杂耗时、成本较高等原因,患方更倾向于私力救济途径—-医闹。如果在处理医疗纠纷当中,有这么一个高效、公信的医患责任认定机制,那么医疗纠纷也可以像交通事故纠纷一样快速有效的划清双方责任,纠纷很快化解。然而,医疗纠纷的认定难度大、专业性强、成本高,即使有这样一个快速认定机制,因其费用高昂,患方也未必乐于接受和选择这种责任认定途径。因此,高效、公信的医疗纠纷责任认定建立还应具备两个制度方面的保障,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和政策支持,消除患者经济方面的障碍。二是出台相关法律文件,将医疗纠纷责任机制的认定机构、认定程序、法律效力等内容写进法律,并规定该责任认定为医疗纠纷解决的必经环节。2.取消医药加价政策补贴。以药养医现状是滋生医药腐败的土壤,取消药品加成势在必行。取消医药加价后导致的公立医院收入的减少可以通过多种合理途径弥补,首先政府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其次提高医院综合服务类项目的收费,充分体现医务人员劳动的价值。(二)加大对恶性医闹行为的处罚力度。尽管国家相关部委多次联合下发通知,严厉打击医闹行为,但部分地方政府部门过分追求和谐维稳,避免信访矛头转向自身,对医闹行为采取容忍,委曲求全,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医闹的发展。想要遏制医闹,杜绝恶性伤医案件的发生,首先政府相关部门要对医闹采取零容忍,医闹不是合法的维权行为,而是扰乱公共医疗秩序的违法行为,在维护公共治安秩序层面上,必须严厉制止,不能为了维稳就一味妥协,不能怕热火烧身就行政不作为。只有落实好医闹严打政策,真正实现医闹“见光死”的良好局面,才能有效规范医疗纠纷走合法途径解决。(三)规范媒体行为媒体舆论的影响范围广,对社会大众有较强的舆论导向作用,失实的报道严重干扰了医疗纠纷的依法解决,阻碍了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在医疗纠纷中,应当尽快建立医疗纠纷报道审查制度和医疗纠纷报道失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规范媒体报道行为。使媒体在医疗纠纷报道中,客观、公正、全面的记述医疗纠纷详细情况,合理、合法的分析医患双方存在的问题,引导社会公众正确、全面的看清医疗责任和医闹的界限,从而营造出健康的社会氛围,有效缓解当前紧张的因患者关系。(四)规范医疗行为,注重细节化管理,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1.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遵守临床操作规范。违规的诊疗行为是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直接原因,必然会引发医疗纠纷,医务人员在临床工作中应当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遵守临床操作规范,杜绝医疗伤害的发生。各项医疗规章制度是医务人员从事医疗工作时必须遵守的规范性文件,是诊疗行为合理性、科学性、正当性、规范性的制度保障。2.加强医患沟通。医患沟通是医生和病人之间的信息交流,也医患关系建立的重要途径。一个训练有素的医生应当懂得怎样去与病人沟通,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较高的语言艺术能力必不可少,学会耐心的倾听病人对病痛的诉说,然后善意的病人,关心病人,用关切的语言温暖病人,逐步建立起病人对医生的良好印象和信心。充分的医患沟通可以建立患者对医生的信任感,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是医院履行告知义务和保护患者知情同意权的重要环节,通过医患沟通可以普及患者医学知识,加强健康宣教工作,促进医患配合的默契程度。应把医患沟通纳入医疗质量范围进行管理[4],建立医院沟通制度。3.规范病历书写,加强病案管理。病历是病人就医之间形成的医疗文书,除了医学研究价值外病历还具有证据效力,医疗纠纷发生后病历往往成为病人攻击医院的主要对象。病历应当具有客观性、真实性、时效性,这就要求医生规范的书写病历,及时完成患者知情同意书等相关医疗文书的签署工作,如实记录病人的诊疗过程,提高病案质量。另外,医疗机构负有妥善保管病历的义务和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要求病案管理人员应当强化法律意识,完善病案管理制度,规范病历借阅和复印行为,充分履行保密义务。4.提升医疗服务细节管理。医疗服务细节管理贯穿于诊疗全过程,关注医疗服务细节,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可有效提高病人就医的满意度。“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心理、文化和环境以及家庭等因素,对人们身心的影响越来越突出,并随着人们对健康观念的改变,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也日益丰富。因而,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必须更加细腻,呵护人性,才能满足患者的需要。”结束语当前国内医患关系紧张,医患矛盾突出,造成这种局面的不是某些单位和个人,而是整个社会的风气和相关社会体制出了问题。只有革新社会体制,改善社会风气,不断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建立医患互相信任和尊重,才能打破医患关系的僵局,彻底廓清我国医疗事业健康发展的障碍。参考文献:[1]左建军.医患关系的现状成因与对策[J].现代医院,2010,10(7):124-125.[2]金
本文标题:医疗纠纷成因分析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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