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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7.1设计依据及采用标准7.1.1设计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施行);2、《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劳动部令第3号);3、《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办法》(劳动部劳动安字[1990]1215号);4、《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国家经贸委发布);5、《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国家经贸委2001年第30号公告);6、《贵州省生产性建设项目执行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的规定》;7、《水泥工业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定》;8、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定规定》;9、《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10、《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1、建设单位提交的有关基础资料。7.1.2采用标准1、《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2、《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187-1985);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2-4、《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1993);5、《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1987);6、《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308-1999);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2000年版;8、《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1991);9、《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5817-1986);10、《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5748-1985);11、《噪声作业分级》(LD80-1995);12、《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GBJ22-1988);13、《高温作业分级》(GB4200-1997);14、《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GB935-1989);15、《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1992);16、《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1991);1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3869-1997);18、《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1987);19、《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1990);2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1987)2001年版;21、《二氧化碳灭火设计规范》GB50193-93;22、《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50295-1999);23、《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1992)。7.2主要危险因素分析-3-本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高温灼烫、火灾隐患。7.2.1机械伤害机械伤害事故是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可能导致机械伤害事故的困素主要是由于人的违章指挥、违间操作造成的,常见因素有:1、违章操作,穿戴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服装进行操作;2、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缺陷、损害、被拆除等,导致事故发生;3、操作人员疏忽大意,身体进入机械危险部位;4、在检修和正常工作时,机器突然被别人随意启动,导致事故发生。5、在不安全的机械上停留、休息,导致事故发生。7.2.2触电可能造成触电事故的主要因素有:1、不填写操作票或不执行监护制度,不使用或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和电器工具;2、线路检修时不装设或未按规定装设接地线;-4-3、线路或电气设备工作完毕,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就对停电设备恢复送电;4、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作业,不符合安全间距或无监护措施;5、倒闸操作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状态;6、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工作人员误碰带电设备;以及在带电设备附近用钢卷尺等测量工具或携带金属超高物体在带电设备下行走;7、装设地线不通电;8、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9、使用的金属工具外壳不接地,不戴绝缘手套;10、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金属容器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11、在潮湿地区、金属容器上工作不穿绝缘鞋,无绝缘垫、无监护人。7.2.3高处坠落高处坠落事故是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害。可能造成高处坠落事故的主要因素有:1、没有按要求使用安全带、安全帽;2、使用楼梯不当;3、没有按要求穿防滑性能好的软底鞋;4、高处作业时安全防护设施损坏;5、工作责任心不强、主观判断失误;-5-6、使用安全保护装置不完善的设备、设施进行作业;7、作业人员疏忽大意,疲劳过度等。7.2.4高温灼烫灼烫事故是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物理灼伤。可能造成灼伤事故的主要因素有:1、高温窑体、高温炉体表面温度过高或发生溢漏;2、没有按要求佩带防护用品;3、检修制度不严,没有及时检修已出现故障的热工设备,使设备带病运行;4、没有严格执行监督检查制度;5、指挥失误,甚至违章指挥;6、让未经培训的工人上岗,知识不足,不能判断错误。7.2.5火灾隐患本工程火灾及燃爆隐患主要为煤粉制备车间、煤堆场、矿山炸药库、包装纸袋库及总降压站。1、煤粉制备系统煤磨热风温度过高而导致煤粉起燃爆炸。在煤粉收集及输送过程中煤粉的堆积会引起自燃。2、矿山炸药库库存炸药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在运输、保管及作业过程中,如稍有不慎,即可出现事故。主要因素是:(1)炸药库管理不严造成事故;-6-(2)炸药燃烧中毒事故;(3)飞石造成事故;(4)打残眼造成事故。3、包装水泥用纸袋是易燃物质,遇火会迅速燃烧。根据水泥工厂建(构)筑物生产性火灾性类别耐火等级及防火间距标准,本项目生产性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类别及耐火等级见表7-1。表7-1主要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序号建、构筑物名称火灾危险类别耐火等级1原材料破碎及堆场戊二2生料及水泥磨房戊二3生料均化库丁二4烧成窑头丁二5烧成窑尾丁二6原煤破碎及原煤预均化堆场丙二7煤粉制备乙二8纸袋成品库丙二9总降压站丙二10车间电气室丙二11烧成窑头油罐油泵房丙二12中央电气控制室丙二13其它丁戊二7.3职业危害分析本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主要因素有:-7-生产性粉尘、噪声、高温辐射、火灾爆炸隐患、体力劳动强度等。7.3.1生产性粉尘长期大量吸入粉尘可引起不同的病变。一是局部作用:粉尘作用于呼吸道粘膜,引起其机能亢进,毛细血管扩张,分泌大量粘液,久之形成肥大性改变,最后粘膜细胞形成萎缩性改变。此外还可引起皮肤、耳、眼的病变。二是引起职业性呼吸系统疾患、尘肺,导致不可恢复性病损及肺功能减退,因此在粉尘区作业时应佩戴防护面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生产性粉尘依据《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析》(GB5817-1986)的标准进行判别(见表7-2)。表7-2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表生产性粉尘综合量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升/日·人)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0~1~2~4~8~16~32~64≤10%40006000>600010~40%40006000Ⅰ>600040~70%4000Ⅱ6000>6000>70%4000ⅢⅣ6000>6000-8-7.3.2噪声作业人员长期在强噪声环境工作,首先听觉器官受损,主要表现为听力下降。听力损伤的发展过程先是生理性反应,后出现病理性改变,甚至会产生不同程度的耳聋。其次还能影响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和内分泌、血液、免疫等方面。本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过程中的噪声主要产生于破碎机、球磨机、空压机、各类风机、大功率电动机等声源设备,根据资料显示其噪声为90~120dB(A)。根据工业企业噪声标准(见表7-3)与噪声作业危害程度的分级评价表(见表7-4),由分级评价表可知本项目噪声等级在0~Ⅳ级之间,存在较大的噪声危害。因此应采取措施防止噪声危害,在声源处设消声装置、隔音室等,使车间内部噪声降低到85dB(A)以下,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的要求。表7-3工业企业噪声标准每个工作日接触噪声时间(小时)允许噪声(分贝)885488291194表7-4噪声作业危害程度分级评价表声级范围dB(A)≤85~88~91~94~97~100~103~106~109~112≥122-9-级别接噪时间(h)-2-4OIⅡⅢⅣ-6-87.3.3高温辐射本项目生产工艺中设有煤磨热风炉、回转窑、预热器、分解炉及各类高温管道,生产装置周围温度较高,特别在夏季作业受高温热辐射的危害较大,但该工艺采用敞开式设计,通风情况较好,只要采取适当防护措施,高温辐射危害性可降低到最小程度。7.3.4体力劳动强度危害本项目生产线自动化控制程度较高,生产运输主要以汽车和生产过程中的输送设备为主。体力劳动主要集中在矿山开采、袋装水泥码堆、装卸等作业,按其劳动时间率、8小时工作日均能量代谢率、体力劳动性别系数、体力劳动方式系数,在此基础上计算体力劳动强度指数,按《体力劳动强度分析》(GB3869-1997)标准进行分级(见表7-5),分级结果评价见表7-6。计算公式:I=T×M×D×S×W×10。式中:I—体力劳动强度指数;T—劳动时间率(%);-10-M—8小时工作日平均能量代谢率(kJ/min·m3)S—体力劳动性别系数;W—体力劳动力方式系数;10—计算常数I=0.667×5.0×1.0×0.7×10=23.35。表7-5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表体力劳动强度级别体力劳动强度指数备注Ⅰ≤15轻劳动Ⅱ>15~20中等强度劳动Ⅲ>20~25重强度劳动Ⅳ>25很重强度劳动表7-6体力劳动强度分级结果统计表强度级别劳动时间率(%)平均能量代谢率(kJ/min·m3)岗位Ⅲ66.74.0~6.03矿山开采、水泥码堆、装卸由计算结果I=23.35对照表7-5可看出,本项目中矿山开采、袋装水泥码堆、装卸等作业环节的体力劳动强度属于较高强度作业。为减少体力劳动强度,企业应制定严格的作业时间制度,严禁超时连班作业,未成年人、妇女严禁从事重体力作业。7.4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技术对策措施7.4.1厂址及厂区平面布局的对策措施与周边区域环境比较,厂址相对独立,无相互影响状况:从常年-11-主导风向上看,厂址处于拟建办公区和生活区的下风侧。因此,可以认为在项目的设计和建设方面,充分考虑了总体布局和规划的要求。同时注意了项目经济性、技术合理性与系统安全性措施的协调统一关系,厂址的选择是比较合适的。在厂区平面布置方面,总体上看,厂内、外结合较好;厂区内生产线各工段功能分区相对明确;合理利用土地和地形;考虑了风向和朝向;建筑物间距基本满足采光、通风和消防要求。厂区生产厂房均成组布置,功能区明确,单组厂房面积最大为砂岩预均化堆棚及原煤预均化堆棚,分别为1950m2,未超过10000m2。线内厂房之间的间距以及各组厂房之间的间距都在4m以上,完全能满足丁、戊类厂房防火间距的要求。进厂道路宽为12m,厂内道路宽为7m及6m,道路最小转弯半径为9m。相邻道路之间中心未超过160m,厂区道路可兼作消防车道。但应以完善以下措施:1、破碎机房、球磨机房、变配电房应设置隔声防护窗和门,尽量噪声的传播。2、在厂区生产工产工段周围空地和道路两旁种植合适的绿化草坪和树,建成花园式工厂;3、生产区周围设置防护围墙。7.4.2防电伤与防雷击对策措施-12-1、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具有国家指定机构的安全认证标志。2、为防止人体直接、间接和跨步电压触电,必须设置电源系统中性点接零、接地保护(TNS,TNCS)。3、对一旦发生漏电切断电源时,会造成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装置和场所,应安装报警式漏电保护器。4、检查防雷装置是否采取等电位连接。7.4.3防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对策措施1、运转设备应安装有防护罩。2、清理、检修转动、传动、输送设备时,必须停车并切断电源,经二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严禁不停车、不断电、不挂牌就进行清理和检修。3、不准戴着手套对运转的机器做清洁工作。4、工作平台、走廊以及便于操作、巡检、维修作业的爬梯均设置有防护栏杆和扶手。5、正式接班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6、登高作业一定要抓紧护栏,严禁翻越围栏走近路,防止高空坠落。7、在高处作业时,注意使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
本文标题: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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