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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对施工方、监理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的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定义: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第三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新建项目、扩建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人员。第二章施工手续办理第四条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筑施工安全资质,办理施工手续需提供安全资质、营业执照、施工作业时采取安全措施。第五条施工前需签订施工安全合约书,施工安全合约书由施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名或法人受权人员签名。第六条施工单位施工前按工程合同金额的5%比例交施工安全保证金,作为施工期间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支付金。第七条施工单位需办理临时用电、高空作业、临时动申请,取得批准证后,才能进行相对应的施工作业。第八条施工单位人员施工前需接受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第九条施工单位需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年检证件及特殊操作人员操作证,设备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标准。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十条公司项目所在部门负责审查承包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安全保障条件进行确认,并签订施工项目承包合同。第十一条厂房工程部负责审核施工单位提交办理施工手续的相关资料,并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合约书。第十二条厂房工程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施工现场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和按公司安全制度对施工单位及人员进行处罚,并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第十三条厂房工程部负责施工单位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确认,设备设施经厂房工程部确认合格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未经厂房工程部确认的设备不得进行施工作业。第十四条公司安全部门对本部门施工现场安全负监督管理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管,及时对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和监督整改。第十五条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有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每天需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对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违章行为及时纠正,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的权利,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施工监理单位工作。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负主体责任,施工单位必须履行国家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好施工期间安全的全过程,指定现场施工安全员,安全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安全监督管理,每天必少于两次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填写检查记录表,对存在安全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及时进行整改,并在班前班后召开施工作业安全会议。第十七条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由政府部门认可的相应安全管理资格证。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必须配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无损坏,及在有效期内,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负责。第四章施工现场的管理第十九条施工临时电源管理:1、临时电源控制柜、配线、发电机等,应使用电气试验无问题、无劣化和破损的产品,产品有合格证;2、施工现场必须配置专职的电工,电工必须持有效的电工操作证,电工负责施工现场通电、断电、接线等,及对配电柜(箱)实施上锁管理;3、电柜内必须配置单线接线图(配电系统),电箱、电柜必须装漏电保护装置,每一分路应安装与负荷相一致的熔断器;4、为了防范触电,要有提示[注意高压电]、[用电危险]等标志,明确管理责任人及联络方法;5、临时线须架空安装或沿地面敷设应有防止线路受外力损坏的保护措施,电源线连接可靠,电源线无驳接或绝缘无破损;6、电源线严禁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第二十条临时动火管理(取得动火作业许可证证):1、动火作业时需带好防护遮光眼镜,皮手套等保护用具;2、动火作业时必须配备好灭火器材等灭火工具;3、动火作业区附近不可放置易燃物、可燃物、爆炸物品等;4、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止向下燃烧的措施;5、焊接、切割装入易燃性的液体和气体的容器和配管时要事完全清除内部杂物;6、未取得动火作业许可证,禁止动火作业。第二十一条高空作业(取得高空作业许可证):1、2米以上的作业为高空作业,高空作业要正确佩戴带安全头盔(在安全有效期内)和安全带,安全带扣必须在高处稳固位置或设有固定的安全生产命线,禁止扣在梯子或不固定的位置;2、在高空作业时原则设置安全可靠的作业面,当不能设置作业面时,要设安全网;3、不得在高处放置材料、工具等,及禁止向上或向下抛物品;4、高空作业时禁止在强风下作业(10分钟的平均风速在每秒10米以上时);5、作业人员必须取得高空作业许可证才能进行高空作业,未取得高空作业许可证禁止高空作业;作业时必须穿软底鞋,禁止穿硬底鞋;6、脚手架安全可靠,轮子必须带有效刹车装置及脚手架必须有1.05m高防护栏;7、作业人员禁止站在高空作业下面,及禁止站在脚手架上移动脚手架;8、使用金属梯或其它梯完好无损,及梯子有防滑包脚;9、禁止在天花板上作业时仰头向上作业及二人同时登高作业;10、禁止在不平坦、不坚实的地方、脚手架上和高空等有坠落危险的地方端部使用高凳;11、施工使用的吊机和升降机要符合国家安全使用规定。第二十二条设备管理1、电焊机必须要有可靠的防护罩及电源接头保护罩,电源线用绝缘可靠电缆线,电源线无驳接和破损,有可靠地线连接,开关灵敏可靠,插头无破损,符合安全要求;2、手持电动工具完好无缺陷,电源线用绝缘可靠电缆线,电源线无驳接和破损,有可靠地线连接,开关灵敏可靠,插头无破损,并且每三个月必须对绝缘电阻检测,及有检测记录;3、照明必须用射灯,不得用太阳灯,并且电源线用绝缘可靠电缆线,线无驳接和破损,有可靠地线连接,插头无破损,符合安全要求;4、切割机、锤路机等必须有可靠的防护罩,开关灵敏可靠,插头无破损,电源线用绝缘可靠电缆线,线无驳接和破损,有可靠地线连接;5、空压机罐体、压力表、安全阀必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检验,并且取得相关检验合格证,皮带要有防护罩,开关灵敏可靠,插头无破损,电源线用绝缘可靠电缆线,线无驳接和破损,有可靠地线连接;6、砂轮机必须有安装可靠的防护罩,防护罩与砂轮之间的间隙要匹配,砂轮与罩壳板正面间隙应为20-30mm,罩壳板的侧面与砂轮间隙为10-15mm,并且开关灵敏可靠,插头无破损,电源线用绝缘可靠电缆线,线无驳接和破损,有可靠地线连接;7、气瓶和乙炔瓶必须分开放置,距离必少于5m,且离明火10m,瓶完好无损,气管无破损,并且有防撞圈、回火阀和年检标志;8、叉车轮胎完好、刹车(手刹)装置灵敏可靠,升降系统安全可靠,并有年检标志;9、升降机或吊笼防护装置安全可靠,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10、木工机械电源线用绝缘可靠电缆线,线无驳接和破损,有可靠地线连接,插头无破损,并且旋转部位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完好有效;11、设备调试运转调整前需切断主电源开关,操作柜上要有[禁止通电]的标志牌,调试运转时需指定开关操作者操作,确保安全;12、禁止在机械设备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加油和进行清理。第二十三条挖机管理挖机作业时必须由熟练者操作,操作时必须配戴安全帽,禁止不熟练者操作;离开驾驶席时,挖机等作业装置要放到地上,机器要挂上手闸、关闭发动机及拔走钥匙。第二十四条起重作业管理1、车辆型吊机作业时要由具备资格者操作,操作时必须配戴安全帽,禁止无具备资格者操作,作业结束时将吊构按规定放置好;2、禁止使用1根钢丝绳起吊货物,及起吊时人不得进入吊件的下方;3、钢缆卷起准备起吊,吊绳一旦绷紧离开地面绷紧时,并要确认货物稳定后再起吊;4、起吊时必须确认吊车的指挥者,指挥者必须具有相应起吊指挥经验;5、车辆吊机操作人员每天都要对钢丝绳和吊具进行点检,确保钢丝绳和吊具安全可靠。第二十五条电气作业处理1、电气处理(配线等)作业要持有电工操作证人员处理,操作时禁止带电作业;2、电气线路安装及设备安装维修作业前要确认停电范围,断开开关需要挂上[不要合闸通电]的警示标志牌,禁止人员混同作业;3、断开的电源线末端要进行绝缘包扎处理,确保电源线不裸露;4、通电前要用验电器(试电笔)检测电源通电情况。第二十六条进入机械内部作业1、必须切断电源、确认没有来自惯性、残压、自由落体落下的危险,并在控制开关上挂[不许按开关]警示标志牌;2、身体进入机械设备或者安全栏中、禁止开动机械,悬挂[机器内有人作业]的警示标志牌,并指定专人在机械外监视;3、进入备有安全锁功能设备的内部时,要锁好安全插销;4、机械设备启动,先确认机械内部运转部位没有人员进入之后再进行设备启动。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管理1、施工现场作业区域禁止吸烟,吸烟必须到指定的吸烟点吸烟;2、挖坑深度在0.5米以上时,周围要设置棚栏防止翻落,并确定土坑进出口,出入口处要设置写有注意事项的警示看板;3、打桩时必须具备操作资格证的人员操作,在桩机周边要设置禁止进入围栏措施,并在吊桩的作业范围内要采取禁止进入的措施;4、在缺氧地方作业时,必须用送风机先进行30分钟以上的送风,送风结束后需进行含氧浓度测试,确认OK以后才能进入施工;作业时必须有2人以上,其中1人要在外面监视(没有缺氧危险的地方),并将缺氧作业场所在现场公示;5、切断、切削作业时,工具上要设置安全罩,并正确穿戴好眼镜、口罩、手套等保护用具;6、钻凿作业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防震手套、耳塞、安全鞋等防护用品;7、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围闭作业,悬挂安全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第二十八条做好施工现场5S工作1、作业区域每天要实施二次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整顿工作,确保现场整齐整洁;2、作业现场材料的摆放和堆放要杜绝崩塌和翻倒隐患,材料堆放高度不得超过3.5米;3、材料要放置在指定区域,放置在区分摆放场所规定的场所;4、防火设备和急救设备前不能摆放物品;5、每天要清理作业场所残余材料和垃圾,并确保通道畅通;6、施工车辆进出施工工地时必进行冲洗干净。第五章作业人员的管理第二十九条凡进入施工作业场所的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进场作业许可证才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作业许可证必须戴在左侧胸部便于检查。第三十条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相对应劳动保护用品,在施工作业中禁止穿短裤、七分裤、拖鞋、露指鞋等。第三十一条作业人员禁止安装电器设备及电源线和操作特种设备(除持有相对应特种作业资格证人员外),并且禁止作业人员在宿舍乱拉乱接电源线和在电线上晾晒衣服,及使用电炉、热得快、电极棒等危险较大的电器用品,宿舍使用的电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相关规定规范安装。第三十二条作业人员需要在高空作业时,必须取得高空作业相对应的(高空作业许可证)人员,才能在批准的高空部位作业,未经批准高空作业项目,一律不得从事高空作业,作业时安全带必须挂在生命线上或牢固的挂钩上。第三十三条作业人员每天必须参加由施工单位安全员组织的班前班后安全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安全会议。第三十四条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要搞好5S工作,不准在施工现场奔跑、打架、吸烟等不良习惯的发生,发生电器火灾事故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再使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不得使用水或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发生火警必须马上进行扑救,控制无效后应立即报打119报警,并报告公司安全部门。第六章违章处罚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和施工作业人员违章行为按《厂房工程供应商管理办法处罚标准》处罚。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六条本制度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触的,依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解释权属厂房工程部。
本文标题:厂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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