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综合客运枢纽工程三级安全教育********有限公司我们建筑业和其他行业不同,有自己的特点:产品固定、施工作业流动性大、露天、高处作业多、手工操作、体力劳动、施工现场变换不定、临时工多、工期不固定,特别是现今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建筑业开放劳务市场后,建筑队伍不断地壮大,而且又多为年轻新手,安全知识极为贫乏,不安全因素多,比较容易形成临时观念,不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靠侥幸心理过日子,伤亡事故必然会发生。所以,安全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的重要方法,开展安全教育更显出其重要意义,以确保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三级安全教育”是企业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三级教育分别是:由公司负责进行的一级教育,由项目部负责进行的二级教育,由班组负责进行的三级教育。公司一级安全教育内容1、我国建筑业安全生产的指导方针是: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思想。2、安全生产的原则是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讲效益必须讲安全是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原则。3、必须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和“工地守则”及“文明施工守则”。4、建筑企业,根据历年来工伤事故统计:高处坠落约占40~50%,物体打击约占20%,触电伤亡约占20%,机械伤害约占10~20%,坍塌事故约占5~10%,因此,预防以上几类事故的产生,就可以大幅度降低建筑工人的工伤事故率。5、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也不被他人伤害。6、企业职工、合同工、临时工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一心一意搞好安全。7、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要集中,坚守岗位,未经变换工种培训和项目经理部的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火的区域吸烟和动火。8、施工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予以拒绝施工,并有责任和义务制止他人违章作业。9、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临边和陡坡进行施工时必须系上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往下投掷物体,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作业。10、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和随吊盘上下。11、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禁示牌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12、建筑业属于高空作业,如班组因工作需要招用临时性工人时,严禁招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和年龄未满16周岁的儿童从事建筑生产的人员。13、在工棚(包括木制品生产车间)吸烟时,应该将烟火和火柴梗放在有水的盆里,不要随地乱丢,不要躺在床上吸烟,电灯泡距离可燃物应大于30cm。14、如发现有人触电时应立即:①切断电源,如拉下闸刀、保险丝等;②用干木棍挑开电源;③站在干木板或木凳上拉开触电者的干衣服,使其脱离电源,万一触电者因抽筋而紧握电线,可用干燥的木棍、胶把钳等工具切断电源;或用干燥木板、干胶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断电流。15、施工现场要按规定悬挂灭火器,工地一旦发生火灾,无论任何人发现火警都有义务迅速向当地消防部门报警,报警时要讲清楚起火原因、地点,并要派人在路口接应消防车。16、发生火灾时,现场所有人员都要积极扑救火势,并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17、如工地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和主管部门,不得瞒报和谎服。18、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救护受伤害者,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因抢救人员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绘制现场简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进行拍照。19、事故现场必须经过劳动安全机构和司法部门的调查组同意,方可进行现场的清理工作。20、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应遵守三个基本原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现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其目的就是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从中接受教训,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教育人(签字):受教育人(签字):后附受教育人签到表。2016年4月日项目部二级安全教育内容一、事故形成机理:“事故”是由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共同偶合而成的,客观上一经出现事故隐患,人主观上又表现为不安全行为,就会立即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但是,造成“人失误”和“物故障”的这个直接原因常常是管理上的缺陷,后者虽是间接原因,但它是背景因素,而且是事故发生的本质原因。从事故的形成机理看,我们要保证安全生产,把伤亡事故降下去,除必须依靠科学的安全管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外,尚应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群众,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须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国家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二、建设工程施工生产的特点,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管理规定、要求:1、参加本企业生产的职工应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搞好安全生产;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3、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包括安全和质量的技术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4、听从班组长和现场施工人员的指挥,服从分配,团结一致,共同完成好生产任务;5、特种工人(电工、焊工等)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6、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三鞋”(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或光脚上班;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7、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临边防护、安全标志、警示牌、安全操作规程牌等,不得任意拆除或挪动,要移动必须经现场施工负责人同意。8、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9、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10、施工现场设的交通指示标志,不得随意拆除;场内工作要注意车辆来往及机械吊装;11、不得在工作地点开玩笑、打闹以免发生事故;12、上班前应检查所要使用的工具是否完好,上高空作业所携带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随用随取。操作前检查操作地点或工作场所是否安全,道路是否畅通,防护措施是否完善。工作完成后应将所使用的工具收好,以免掉落伤人;13、遇有恶劣气候,风力在六级以上时,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14、凡患有高血压症、心脏病、癫痫症以及其他不适于上高处作业的,不得从事高处作业;15、现场材料堆放要整齐、稳固、成堆成垛,搬运材料、半成品等应由上而下逐层搬取,不得由下而上或中间抽取,以免造成倒垛伤人毁物事故;16、用斗车运送材料,行走中两车辆距离应大于2米,坡道应大于10米;17、在建工程每层清理的建筑垃圾余料应集中运至地面,禁止随便由高处往下抛掷,以免造成尘土飞扬和掉落物伤人;18、不准在临时工棚内使用电炉、火炉、煤油炉及煤气炉等,不准任意设灶。19、在易燃易爆场所工作,严禁明火、吸烟等;20、消防器材、用具、砂袋、消防用水等不得挪作他用或移动;21、现场电源开关、电线线路和各种机械设备,非操作人员不得使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电源线要架空;22、起重机械在工作中,任何人不得从起重臂或吊物下通过;23、吊篮在运行中,任何人不得将头、手、身体等伸入吊篮内,吊篮升空后不得从吊篮下通过,吊篮未停稳前,任何人不得入内取物;24、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灯光,照明灯具应架高使用,室内不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3米,线路应架空,导线绝缘应良好,灯具不得挂或绑在金属构件上。三、施工现场主要事故类别,常见多发性事故的特点:1、施工现场的事故类别主要表现为五大伤害:(1)高处坠落;(2)物体打击;(3)触电事故;(4)坍塌事故;(5)机械伤害。2、常见多发性事故的特点:(1)工人违章作业;(2)违章指挥;(3)随意破坏防护设施;(4)工人的安全意识不强,缺乏自我防护能力,思想麻痹大意。四、事故的预防措施:1、一般要求:(1)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及考核合格后方准进入施工现场操作;(2)特殊工种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安全上岗操作证,不盲目操作;(3)施工环境和作业对象情况不清,施工前无安全措施或作业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4)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岗位无安全措施,未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交底,不盲目操作;(5)安全帽和作业所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不落实,不盲目操作;(6)脚手架、吊篮、塔吊、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起重机械、电焊机、钢筋机械、木工平刨、圆盘锯、搅拌机、打桩机等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盲目操作;(7)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时,不盲目操作;(8)凡上级或管理干部违章指挥,有冒险作业情况时,不盲目操作;(9)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作业、易燃易爆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等其他危险作业的,均应由上级指派,并应安全交底;未经指派批准、未经安全交底和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盲目操作;(10)隐患未排除,有自己伤害自己、自己伤害他人,自己被他人伤害的不安全因素存在时,不盲目操作。2、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的十四项基本安全要求(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严禁穿硬底等易滑鞋、高跟鞋,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2)登高作业都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严禁攀登脚手架杆、井字架或利用绳索上下,也不得攀登起重臂或随同运料的吊篮上下;(3)在高处或脚手架上行走,不要东张西望;在休息时不要将身体靠在栏杆上,更不要坐在栏杆上休息,不准在脚手架上午休;(4)高处作业人员严禁相互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事故;(5)在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用具结构必须牢固可靠,使用必须正确;(6)各类手持机具使用前应检查,确保安全牢靠。洞口临边作业应防止物体坠落;(7)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现场应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8)高处作业时,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边或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9)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10)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应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拆卸作业要在设有禁区、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3、防止触电伤害的十项基本安全操作要求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触电伤害的操作要求有:(1)非电工严禁拆、接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2)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3)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4)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5)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6)禁止在电线上晒物料;(7)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8)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措施,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9)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楼面随意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楼面
本文标题:安装工程三级教育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91705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