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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按:2015年12月29日,我市召开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杨杰副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杨杰副市长讲话印发各地、各有关部门,望认真贯彻落实。杨杰同志在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2月29日)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国家、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分析当前我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任务。刚才,市金融办、市公安局、市银监局负责人作了很好的发言。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我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稳步推进,成立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信息共享、联合排查、协同处置、综合考评等工作机制,采取了风险排查、宣传教育、专项整治、案件处置等一系列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有效维护了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的稳定。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社会资金供需失衡、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等因素的影响,当前我市非法集资案件呈高发频发态势,滋生非法集资的土壤和环境依然存在,部分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依然薄弱,打击和处置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艰巨繁重。一要充分认识非法集资问题的严重性。近年来,非法集资问题在全国日益凸显,“云南泛亚”事件影响巨大,“e租宝”事件轰动全国。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当前我市非法集资活动依然频发。今年全市新增非法集资立案数60起,数量比去年虽略有下降,但涉案金额高达25亿元、参与人数超万人,分别比去年增加232%、233%,部分案件呈现涉案金额巨大,作案周期长的特点。同时,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影响,一些过去隐藏的非法集资活动加速暴露,弃企业主外逃现象明显增加。存量风险尚未完全化解,新增案件持续高发,一些非法集资案件极易诱发大的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迫切需要筑牢金融风险的“防火墙”。二要充分认识非法集资问题的复杂性。目前,社会上各类中介机构及投资理财类公司众多,不少机构存在着非法集资和放高利贷行为。非法集资手段花样翻新,往往冠以合作开发、财富管理、新三板上市、互联网金融等形式,搞起“互联网+非法集资”;有的借债权、股权、债转股等名义,玩非法集资之实;还有一些外地公司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实施非法集资,一些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影子银行”参与非法集资现象也时有发生。三要充分认识非法集资问题的危害性。非法集资欺骗性强、波及面广、破坏力大,风险极易扩散,危害十分严重。一个非法集资案件,受害群众少则十多人,多则上千人,且相当部分属于社会低收入群体,极易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严重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了人民政府的声誉和形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既是一项经济工作更是一项政治任务、既是维护经济秩序更是维护社会稳定、既是履行政府职责更是保护群众权益,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和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当作一项事关全局的工作来抓,坚决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蔓延势头,最大限度化解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努力为全市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经济、金融和社会环境。迅速开展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排查活动国务院、省政府对打击非法集资活动高度重视,前一段时间,分别召开了相关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同时,国务院还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对当前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政府也制定印发了我省具体实施意见。总的要求就是要坚持“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突出重点、依法打击,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原则,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当前,时值年关岁底,各项工作繁琐复杂,维稳任务更是十分繁重。为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迫切需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排查活动,重点围绕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网络借贷、私募股权投资、农民资金互助社、民办院校、养老机构和房地产行业等领域开展风险排查。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市(区)负责组织本地区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市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借鉴其他地区的做法,这次隐患排查活动各相关部门的具体分工如下:市金融办负责全市非法集资隐患排查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同时负责排查小贷公司;市工商局负责排查投资理财类公司,对超范围经营活动以及违规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单位进行查处;市公安局负责公众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线索、行政执法部门移交的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等的查处;人行负责排查第三方支付机构,并会同银监局做好涉嫌非法集资资金流向监测工作;银监局负责排查理财产品以及P2P等网络借贷机构;市委农工办负责排查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民资金互助社;市发改委负责排查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市经信委负责排查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市商务局负责排查典当行和融资租赁公司;市教育局负责排查民办院校;市住建局负责排查房地产企业及房产中介机构;市民政局负责排查社会养老机构和新型养老企业。市委宣传部、文广新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食药监局、旅游局、工商联等部门和单位,都要依照各自职责,全力参与排查工作,确保不留死角。深入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题宣传活动12月10日,市政府组织市金融办、银监局、公安局等部门,专门召开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新闻发布会。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新闻发布会召开为契机,运用多种手段深入宣传,帮助群众清除思想“雾霾”,促进打非宣传入脑入心。一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级政府网站和主流媒体集中刊登打非集资广告、向手机用户发送宣传短信、数字电视开机播放宣传标语等多种途径和渠道大力宣传。要进一步发挥各类金融机构、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农民资金互助社等点多面广的优势,不间断播放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口号,广泛宣传打非重要意义,营造浓厚的打非氛围。二要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各地、各部门要注重贴近基层与群众,广泛发动和组织人员进村入户,积极开展社区活动和广场咨询,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打非宣教活动。为切实提高这次宣传活动实效,市里统一印刷了70万份宣传折页。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好宣传折页的发放工作,集中进社区、进各银行网点、进各大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免费发放。同时,市里还决定,动员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各社区对接,向每个社区赠送20条宣传横幅。市银监局要加强与各市(区)和银行的对接,确保横幅在统一时间集中悬挂。三要强化整治,净化环境。近段时间以来,我市多家投资理财类公司、P2P机构组织员工在银行营业网点、各大超市商场以及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摆摊设点,向中老年人群大量发放投资理财宣传小广告,社会影响很大。希望各市(区)要迅速组织各地市场监管、城管部门等开展一次集中整治活动,对违规印制、涉嫌传播非法集资广告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依法查处,坚决封堵非法集资小广告扩散势头。四、依法打击各类非法集资活动要坚决依法处置非法集资案件,重点处置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依法惩治违法犯罪分子,努力形成强大的威慑效应。一要依法做好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密切关注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P2P网络借贷等高发重点领域的风险点,对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坚决予以打击。全市公安部门要积极调配力量,抓住重点环节,采取综合措施,快速、全面、深入侦办案件,提高打击效能;加大重点案件控逃、防逃、追逃力度,最大限度地追赃挽损。市公、检、法部门与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快侦、快诉、快判,依法开展涉案资产查封、资金账户查询和冻结及案件司法审查。二要分类施策稳妥做好非法集资的善后处理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讲究执法策略、方式、尺度和时机,妥善处置善后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和次生风险。尤其要做好涉案企业资产处置、集资群众清算兑付等工作,最大限度帮助群众挽回损失。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维稳属地责任,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耐心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全力将各类不稳定因素控制、化解在本地、本系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三要立足打早打小做好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工作。全市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打击经济犯罪主力军作用,加强信息梳理和排查,对一些苗头性情报信息和案件线索提前介入,跟踪调查;要坚持关口前移,把涉嫌非法集资风险单位和个人的滚动排查纳入基础工作范畴,依托经侦情报平台开展管控,始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银监部门要督促各金融机构全面实行非法集资资金流向监控,对资金异常现象进行识别预警,及时提供给地方金融办、行业监管和公安机关。要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尽快研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非法集资活动及时检举揭发。五、切实加强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组织领导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既是现阶段不能回避也回避不了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重大任务,需要全市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协作,共同营造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高压态势。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我市将进一步健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充实市教育局、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食药监局、旅游局、工商联等为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市金融办、泰州银监局共同牵头,统筹协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各市(区)也要健全完善相应的打击和处置工作机构。二要强化分工协作。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需要经过市场准入许可的行业领域,由准入监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对无需市场准入许可,但明确有主管部门指导行业领域的,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这次会上,我市按照上级要求,借鉴外地经验,对一些行业或领域的非法集资隐患防范监管职责进行了明确,希望各部门按照会议要求认真落实到位。需要指出的是,国家法规已明确有关部门具有“对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予以取缔”的法定职责。希望有关部门摒弃“鸵鸟思维”,承担起应承担的职责,当好民众资金安全的“守夜人”。三要强化责任落实。各市(区)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由政府分管领导挂帅,统一指挥协调,明确专门机构,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要做好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同志们,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要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克难攻坚、扎实工作,进一步优化金融环境、防范金融风险,为“十二五”圆满收官、“十三五”良好开局作出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
本文标题:杨杰同志在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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