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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按全口径统计)2.1杜绝人身死亡事故;2.2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2.3杜绝重大火灾事故;2.4杜绝主要设备的损坏事故;2.5杜绝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2.6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2.7杜绝重大垮(坍)塌事故;2.8避免和严格控制一般安全事故。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业主的安全责任和义务负责对我公司工程建设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资格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单位工作业绩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和特殊工种工人的上岗资格证书等,核实后留复印件备案。在开工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向我公司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宣传业主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对我公司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在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上依照业主《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进行策划,并依照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制定发布建设项目安全方针、目标。对我公司制订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包括机构人员组织措施、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核,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保证按合同,在工程阶段性或全部竣工验收或约定期限,在无任何争议的前提下,履行合同相关付款协议。负责现场总体协调管理,对施工中出现的不安全行为,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对不服从安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管理混乱的施工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限期退出。业主有权依据本公司有关规定预留相应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保证金。待工程竣工移交后,经安委会审查:①不发生任何事故,返还保证金(因违章罚款扣除的除外);②发生不同级别事故,相应扣除不同比率的保证金数额,余额返还(因违章罚款扣除的除外)。我公司在本项目工程中,如违反了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业主(包括监理方)安监人员有权按业主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条例进行经济处罚,罚款在保证金内扣除,超出保证金部分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注:按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业主、监理的安监人员对我公司因违章和事故的罚款可从50元~5000元不等进行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按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处以50000元以下的罚款。而触及刑法的,则由专门机关处理。)我公司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做出了显著成效的,业主依据有关奖惩管理规定适当予以奖励。我公司的安全责任和义务负责向业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证书;单位工作业绩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专职人员和特殊工种工人上岗资格证书等。负责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成立本项目的安全管理监督机构,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督体系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包括机构人员组织措施、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监理和业主审查批准后执行。我公司应按照经业主审核的有关措施,认真执行有关安全规定,把安全措施落实到施工过程的每个环节。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实施。工程开工前,我公司必须组织本项目全体员工学习掌握施工组织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传达贯彻业主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并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留有记录。我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机关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令法规,遵守业主及其上级单位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好投标书和工程合同书中陈述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义务和承诺,自觉接受业主的检查和监督,并对检查的问题整改闭环。我公司法人是我公司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安全施工负全责。现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现场安全的直接管理责任者。我公司应建立安全管理网络,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并定期向业主汇报安全管理状况。专职安全员在现场应佩戴明显标志。现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的任命须报业主备案,如有变更,必须书面通知业主。工程开工前,我公司必须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风险抵押金(将依据业主相应管理办法规定确定额度并执行)交业主财务部,工程完工后按协议或有关规定返还或处罚。我公司必须在取得业主许可开工的书面通知之后方可开工,否则由此造成的安全责任完全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现场工程负责人必须按要求参加业主的安全例会,定期汇报安全工作,掌握业主的安全目标、相关动态和要求,并及时组织传达、贯彻执行。我公司自身的安全文明施工、每周安全活动、班前安全交底、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检查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并记录完善。业主组织的一切安全生产活动(包括:安全学习教育、安全考试、安全宣传、安全生产月/周、安全无事故竞赛等活动),业主有要求时我公司应积极响应参加。我公司配备能满足施工需要的、符合安全规定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用具,操作使用人员应培训合格。开工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的作业环境、工器具安全状况、现场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向工作人员交底,符合要求后方可作业。我公司参与施工的职工应身体健康,满足施工要求。严禁录用有职业禁忌症者,严禁使用弱、残者和童工。我公司应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我公司必须按国家规定为其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并监督正确使用与佩戴,施工人员未正确使用与佩戴,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必须按照业主有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策划》进行布置与落实,应在建设、投产期间,严格控制各种习惯性违章,杜绝一切人身死亡、重大机械设备损坏、火灾、交通以及其他重大事故发生。凡由我公司责任造成的事故(含工伤),由我公司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事故责任。我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上报,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除立即上报我公司隶属上级外还应及时报告业主,如迟报瞒报导致后果,由我公司负责。如有分包,我公司必须将分包单位的资质等情况及时报给业主,经业主审核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和进入工地施工。分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均由我公司安监机构负责、统一管理,所有安全责任由我公司承担,严禁以包代管。我公司应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及技术要求的措施,认真做好危险源的辨识和防范工作,业主要求我公司应特别加强以下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控制:对我公司的其他要求1.安全管理部份:1.1我公司单位必须成立独立的安全监督部门,主标段项目部必须配备安全副总工程师负责主抓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2我公司单位必须为全体职工进行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3我公司单位及分包单位的法人委托书必须经公证处进行公证。我公司单位项目部必须配备有机械管理人员上岗证的人员进行管理施工机械。(政府部门培训考核发的上岗证)1.4同位素使用单位必须办理跨省使用安全使用许可证(属地政府监督部门批准手续)1.5我公司单位必须设有负责自身区域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保安队。1.6我公司单位必须统一着装。(包括分包队伍人员与发包单位人员着装要统一)1.7我公司单位必须统一安全帽样式、颜色、标识、编号。(包括分包队伍人员)1.8我公司单位必须成立专业安全文明施工清扫队,负责责任区内的日常性清扫保洁工作。1.9我公司单位进场的钢管式脚手架材料必须进行检验(厚度、材质)和统一漆色。1.10现场内任何区域土方开挖的同时必须将回填土及弃土外运,回填土运到指定地点规范堆放,弃土由土方开挖责任单位运出场区外自行联系处理。11施工生产、生活所产生的固定(液体)废弃物及垃圾由产生的责任单位自行外运联系外理。(要符合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12地基处理施工产生的泥浆及废水由产生的责任单位及时外运自行联系处理。(要符合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2.安全设施部份:1各我公司单位划分的责任区道路,(除设计有的主施工道路外)组合场,设备堆放场,加工场地面要采取硬化措施。2.2建筑工程施工必须采用四周全(密目网)封闭的措施。(封闭与主体建筑同步和同标高)2.3禁止使用竹芭作施工通道跳板使用。(只能作为交叉作业分层隔离使用)2.4现场禁止搭建砖混结构的临时建筑。2.5施工电源必须采用“三项五线制”的供电方式。2.6施工现场区域禁止架设施工用电线路。(采用地下直埋电缆方式)2.7电焊机必须采用集装式统一布线的方式进行管理,2.10我公司单位必须统一本单位一.二.三级电源箱的标准和颜色。2.11现场禁止使用老式直流电焊机。2.12现场禁止使用普通胶盖刀闸开关。2.13现场禁止使用无保护罩的碘乌灯进行照明。2.14组合场.配制场必须设置集中广式照明灯。
本文标题: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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