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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成本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存货日常管理,规范存货管理流程,合理使用存货,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为生产、运行维护所需的,不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物资。第三条存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合理调配、节约使用的原则。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与西安鑫垚陶瓷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及子公司西安鑫垚高温科技统一保管,单独核算。第五条原则上生产经营相关的由供应商给科技公司开票,与研发相关事项由供应商给陶瓷公司开票。第二节物料分类管理办法第六条公司根据物料基础特征属性分为专用材料、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包装物、其他材料、库存商品、在制品、发出商品等。第七条仓库主要负责公司原材料的收发存管理,产成品的收发存管理。第八条根据上述分类,公司系统自动设置物料编码。第三节材料收发管理第九条物料的取得按照实际成本入账,发出时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按单个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第十条原材料到货后须按规定抽样检验,合格后须经验收两人以上现场收货,一人收货一人核对,合同、发票等原始单据是否与数量、规格型号、产地等一致,无误后方可入库,并按产地建立收发存统计台账,严格管理,严加记录。第十一条对主要材料要严格存货发出和领用的审批权限,根据生产计划定额发料,对生产计划定额外的领料单,需主管副总签字特批。月末进行盘点,与统计员核对,无误后报财务部收发存盘点表。如账实有误,须立即查明原因,将结果上报总经理。第十二条材料库管员对金额重大的主要材料的发放应根据审批手续齐全的材料领用单进行发货料,其他类别的材料占总采购金额比例较小,主要是零配件及其他消耗品,按常规方式管理。第十三条原材料的发出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减少因库存时间过长而造成的损失。第四节成品发货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库存商品由专人保管,建立收发存统计台账,严格存货的发出、领用审批手续,发现出入库有误,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进行核对;及时上报工程部成品库存情况。第十五条库管员接到发货通知后应于交货日期前一日配货,成品交运日应先对工程部开出的“发货单”与“成品交运单”上的客户名称、品种、数量等核对一致后,方可交运。第十六条因客户业务需要,需紧急出货时,应由制造部通知仓管员先予以交运,再补办出货通知手续;未经办理缴库手续的成品不得交运,若需紧急交运时需于交运同时办理缴库手续。第十七条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承运车辆与仓管员的调派。第十八条承运车辆入厂装载成品后,仓管员及承运人应于“成品交运单”上签章,第一,第二联经送业务部门核对后,第一联,业务部门自存,第二联会计核对入账,第三,第四,第五联交由承运商于出货前核点无误后始得放行。经客户签收后,第三联送交运客户,第四,第五联交由承运商送回,把经客户签字的第四联送回公司财务部,第五联承运商持回,据以申请运费。第十九条“成品交运单”签收回联的审核及追责1.审核:工程部收到“成品交运单”签收回联有下列情况者,应立即附有关单据送业务部门转客户补签。(1)未盖“收货章”。(2)“收货章“模糊不清难以辨认,或非公司名称全称。(3)其它用途章(公文专用章)充当公文章。2.追责:工程部于每月10日前就上月份交运的签收回联尚未收回的,应立即追责,并依合同规定罚扣运费,同时应月底前收集齐全,依序装订成册送财务部核对存查。第二十条运费审核1、财务部每月25日接获承运公司返回的“成品交运单”签收回联,统计“运单明细表”,计算运费;2、工程部应检视开单出厂及客户签收等日期,是否有踰期送达或违反合同规定,如有应书面通知财务部依合同规定罚扣运费。3、若“成品交运单”签收回联有异常者,除依规定办理外,其运费也应暂缓支付。4、工程部根据财务部计算的审核无误的运费清单填写“付款审批单”。第二十一条成品领用与发票逾月1.库管员收到领用部门开立的“成品领用单“经审核无误后,依其请领数量发货。2、工程部每月初把上月已出货未开立发票的客户,按客户名称、品名规格,数量,交运地点及原因与对策填立于“发票逾月未开立汇总表“,一式两联,一份工程部门存,一份送会计部据以核对。第四节仓库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成品库房部门职责(一)严格入库,规范手续。按照“产成品入库流程”规定与生产车间共同办理产成品入库手续,并及时录入T6系统。(二)严格管理,避免差错。按照“成品库房发货管理办法”管理库存产品,做到每日盘点清库。(三)分发成品,高效、准确;账物相符,日清月结。按照财务规定进行产成品出入库账务管理。(四)管好现场,提升工作水平。按照“成品库房5S管理办法”进行库房、发货现场管理。(五)管好退货,堵住漏洞。按照“产成品退换货管理办法”进行产成品退货管理。第二十三条入库流程:车间当天根据生产计划完工的成品经检验合格后,按品种填写一式三联的“产成品入库单”,将产品分别码放,一同交由仓管员验收,核对入库单所列品名、数量是否一致,如有不符,双方进行确认,无误后签字;并立即录入T6系统。第二十四条出库流程:(一)仓管员接到工程部开出的“销售出库单”后,确认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品种、数量是否正确,如有误,立即与工程部门确认,无误后配货、交运;并立即登记台账、录入T6系统。月末,与财务部核对。第二十五条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建立物资卡及仓库保管台账、存货分类数量明细账,序时登记存货的收、发、结存情况。应做到定位存放,排列有序,零整分开,账、物、卡对应,便于日常收发和检查。如出现实物与物资卡、仓库保管台账、物资分类数量明细账不符情况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有关负责人。第二十六条存货领用,仓管员发货时必须严格执行先进先出,防止存货呆滞变质。第二十七条仓管员对手续完备的《发货单》和《领料单》上的货物名称、型号规格、类别、数量等相关项目审核无误后填写实领数量方可点数发货(料),并在《领料单》签名;同时立刻登录物资卡,完整、准确填写发货记录及结存数量并签名确认。第二十八条仓管员每月末应编制本月的《存货收、发、结存》报表。并将《领料单》送仓库主管审核后交财务部核算。《领料单》须领用单位、物资名称、型号规格、类别、数量、单价、金额准确无误。第二十九条仓管员为其所辖仓库盘点的责任人,每月对库存物资盘点一次,制造部派人参与,财务部不定期监盘;年末进行全面盘点,由财务部会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抽查。第七章成本与费用内部控制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百八十九条为了加强成本管理,降低物料消耗,堵塞漏洞,制止铺张浪费和徇私舞弊的行为,合理使用人力,节约费用,实现利益最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一百九十条本制度所称成本是指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费用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除成本之外的其他经济利益的总流出。本制度所称费用是指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和财务费用。公司应合理划分期间费用和成本的界限。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成本计入所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的成本。第一百九十一条加强成本费用控制应采取的主要措施:(一)公司要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行业要求建立必要的成本费用核算体系和控制制度,设置必要的机构和人员加强对成本费用核算、控制、管理。应做到批准人与经办人的职务相分离;经办人与证明人、验收人相分离。(二)加强成本费用定额、计划管理,明确成本费用的开支与审批程序。(三)加强成本费用的预测、决策、预算、控制、核算、分析、考核工作,做到事前预算、事中控制、事后分析。第二节职责分工和授权批准第一百九十二条公司各部门是成本费用控制的责任人,开支的成本费用,必须取得正式发票或其他符合有关会计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规定的有效凭据(并附与发票或凭据相关且必要的合同、协议、文件、清单或其他证明资料),并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否则,财务部门不得受理。第一百九十三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审核、核算、记录所开支成本费用,定期报告成本费用开支情况,并提供相关的说明和分析。第一百九十四条对非生产性费用开支要严格按公司规定的批准授权和报批程序来执行;对重大费用支出要采取公司领导层集体研究签批和上报批准制度。第一百九十五条各部门成本费用禁止“白条”入账的现象,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取得正式发票的,应由经办人在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补办正式发票,将取得的“白条”作为原始凭据与补办的正式发票一起作为报账的原始凭证。第一百九十六条财务部门对各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或有不真实迹象的成本费用,要坚决拒绝办理报账业务,第三节成本费用的核算第一百九十七条财务部要做好成本核算各项基础工作,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制定并及时修订各项消耗定额;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必须以审核无误、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作为核算依据。第一百九十八条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成本。能确定由某一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费用,应直接计入该成本核算对象;对于要由几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费用,则应采用合理的分配标准,在它们之间进行分配。第一百九十九条成本核算的各种处理方法,包括各种物资的计价、费用的分配等,前后各期必须保持一致,不得任意更改,确需更改必须说明更改原因及其对成本和财务状况的影响,按审批权限批准,并在当期财务报告中予以说明。第二百条公司成本核算为一级核算,由财务部负责。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正确地确认、计量、归集、分配成本费用,不得随意改变成本费用的确认标准及计量方法,不得虚列、多列、不列或少列成本费用;在充分考虑成本费用的配比性、一贯性、重要性的情况下,正确地编制有关成本费用开支的会计凭证,登记有关成本费用的会计账薄,编制有关成本费用的会计报表。第二百零一条财务部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选择合理的成本费用核算方法,成本核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如需改变应在一个会计年度完后修改公司会计政策,报公司董事会批准。第二百零二条成本开支范围。1、下列费用列入成本(一)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的原价和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二)为生产产品、组织和管理生产发生的工资(含按规定允许进入成本的奖金、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三)按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大修理费以及固定资产租赁费;(四)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差旅费、劳动保护费、修理费、及其他制造费用;(五)符合国家准予列入成本的其他费用。2、公司的下列费用不得列入成本开支(一)各种资本性支出,即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支出;(二)对外投资的支出;(三)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罚款、以及赞助和不符合规定的捐赠支出;(四)固定资产借款和专项借款利息,以及流动资金贷款的罚息;(五)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第二百零三条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1、成本核算对象公司以铅酸蓄电池极板、启动蓄电池、无隔动力蓄电池、储能蓄电池以及电源蓄电池为成本核算对象,计算其总成本和单位成本。2、成本项目(一)直接材料:是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材料及其他材料;(二)燃料及动力:是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过程的外购和自制动力,包括生产耗用的水、电、燃煤等;(三)直接人工:指生产人员的工资、加班费、奖金、工资性津贴、补贴及按规定比例开支的各项福利费用;(四)制造费用:是指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种间接费用。3、成本核算生产费用的归集和分配,凡能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费用均直接计入,不能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按一定的标准分配计入。(一)材料费用的核算材料费用是指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购材料(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材料及其他材料等)实际成本,包括买价、运杂费、运输过程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1)公司采取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2)领用材料要严格按照规定手续和制度执行。(3)各生产车间平时应做好各种材料耗用的原始记录,统计员每日进行跟踪复核,月终财务部根据领料单和在产品盘点表
本文标题:存货成本控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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