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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奖励对象:在籍学生、各班级和学生寝室。第二条奖励种类及比例:奖项名额分配奖励类别评奖部门校级三好学生标兵(特等奖学金)各学院一名学习成绩优秀的典型学生工作处校级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每班一名成绩在班级排名第一学生工作处院级三好学生(二等奖学金)每班一名成绩在班级排名第二各学院院级三好学生(三等奖学金)每班两名成绩排名第三、四名各学院学业进步奖学金每班一名学业成绩提高幅度较大各学院校级先进班集体各学院一个校级先进班集典型学生工作处院级优秀班集体班级总数的10%院级先进班级典型各学院校级优良学风班级班级总数的10%校级优良学风班级典型学生工作处院级优良学风班级班级总数的20%院级优良学风班级典型各学院文明寝室全校男、女生寝室总数的10%优秀文明寝室典型各学院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学生总人数的4%校级优秀干部典型学生工作处校级社会工作积极分子校学生总人数的3%社会工作实践表现突出者学生工作处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各学院学生总人数的2%院级优秀干部典型各学院院级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各学院学生总人数的2%社会工作实践表现突出者各学院优秀寝室长全校男、女生寝室总数的10%寝室长中工作突出者学生工作处、各学院第二章评审时间及条件第四条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各类奖励每学年评定一次,时间定为每年的九月份第五条学生个人奖励评审条件(一)各类奖励评审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遵守法纪,维护社会公德,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2、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表现突出。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4、每学年所修学分不低于36学分(不含选修课),学分绩点为正分。5、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体育锻炼及文娱活动,通过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6、在本学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凡受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两年内不能参加各类评奖。7、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或因其他原因学习时间不足一学年的学生,不能参加各类评奖。8、不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或虽参加但不提交调查报告或调查报告被评为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各类评奖。9、没有申报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的,不能参加各类评奖。(二)各类奖励具体评定条件:1、校级三好学生标兵(特等奖学金):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在各学院内为第一名,学分绩点最高,每学年考试考查课(不含任选课)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5,素质拓展学分绩点排名在同年级学生的前5%以内。2、校级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学习勤奋、刻苦,本学年学分绩点为本班第一名,若第一名被评为特等奖学金,名额空缺不顺延,如出现总学分绩点并列的情况,推荐专业课学分绩点最高的参评;每学年考试考查课(不含任选课)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素质拓展学分绩点排名在同年级学生的前10%以内。3、院级三好学生(二等奖学金):学习勤奋、刻苦,本学年学习绩点名次原则上列本班第二名,如出现总绩点并列的情况,推荐专业课绩点最高的参评;每学年考试考查课(不含任选课)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绩点排名在本班学生的前10名以内。4、院级三好学生(三等奖学金):学习勤奋、刻苦,本学年学习绩点名次原则上列本班第三、四名,如出现总绩点并列的情况,推荐专业课绩点最高的参评;每学年考试考查课(不含任选课)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绩点排名在本班学生的前10名以内。5、学业进步奖学金:学习勤奋、刻苦,本学年学业进步幅度大,学习绩点分名次列本班学生的前50%以内;每学年考试考查课(不含任选课)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绩点排名在本班学生的前30%以内。6、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心公务且做出一定的成绩;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勇于创新,敢抓敢管敢干,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乐于为同学们服务;每学年考试考查课(不含任选课)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素质拓展学分绩点排名在本班学生的前15名以内。7、校级社会工作积极分子:担任社会事务性工作积极肯干,认真负责,开拓性强,卓有成效;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在同学中享有一定威望;在体育、文娱方面卓有成效;素质拓展学分绩点排名在本班学生的前20名以内。8、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各学院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评审办法。9、院级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各学院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评审办法。10、优秀寝室长:①能带领全寝室成员,团结互助,文明礼貌,形成人人积极进取、凝聚力强的良好室风;②能根据学校、学院的安排,有计划地组织学习;③寝室所有成员按时作息,无在寝室内抽烟、喝酒、吵闹等不良习惯;④没有打牌赌博、打架斗殴、使用大功率、夜不归宿等违纪现象。任何《学生工作周报》上有违纪记录的寝室不得参与评比;⑤寝室干净、整洁,所有日常用品放置整齐,寝室成员个人卫生习惯好,寝室门口无垃圾堆放现象;⑥素质拓展学分绩点排名在本班学生的前30名以内。第六条学生集体奖励评审条件(一)校级先进班集体1、全班同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心理健康教育课。2、全班同学能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同学之间能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学习,班风良好。3、全班同学学习刻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牢固,求知欲强;课堂秩序好,班上学习风气浓,没有考试舞弊现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一定成果。4、全班同学坚持锻炼身体,认真上好体育课,成绩良好,并积极参加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讲究卫生,身体健康。5、无违反学校其它有关规定者。6、实际效果好(统计数据以学年度为准)。①参加学校党校或党章学习小组的学生比例名列前茅;②重修率低于同年级平均值(必修课和限选课);③学分绩点高于所在年级的平均值,且学校规定的统考成绩要高于全年级的平均值。(二)校级优良学风班集体1、每学期制定有切实可行的班级学风建设实施细则。2、学风建设措施得力:①一学期开展了两次辅导员、任课老师、学生代表联席会议;②一学期开展了两次与学习有关的主题班会;③一学期开展了两次与学习有关的各种竞赛活动;④落实了任课教师帮带制度,且有一定效果;⑤落实了同学之间的帮带制度,且有一定效果;⑥切实遵守《教学区管理制度》,有一个良好的班级学习环境。3、学风建设效果显著:①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求知欲强、课程秩序好,迟到、早退、旷课现象极少,全学期出勤率90%以上;②晚自习到位率在90%以上,学习气氛浓,纪律好;③一学期内无一人次考试舞弊现象;④一学期必修课整体及格率在90%以上;⑤在各类级别的竞赛活动中获奖人次多,就业竞争力强,创新能力强。(三)文明寝室1、精神风貌好,内务整洁,获学校、学院文明寝室称号;2、寝室同学团结互助,气氛融洽,无违纪违规现象;3、积极参与公寓文化活动;4、寝室成员没有因夜不归宿、晚归、用大功率电器等受过处分。(四)院级优秀班集体:各学院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评审办法。(五)院级优良学风班集体:各学院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评审办法。
本文标题:评奖评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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