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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激励管理办法修订日期修订单号修订内容摘要页次版次修订审核批准2016/03/30/系统文件新制定4A0///批准:审核:编制:员工激励管理办法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充分调动公司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员工智慧和才能,塑造高效率、高绩效、高目标达成率的优秀团队,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建设适应东莞市新一电子有限公司发展需要的优秀人力资源队伍,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东莞市新一电子有限公司各部门。第二部分激励原则第三条全面激励原则对员工的激励并不只是针对部分优秀员工,而是针对所有员工运用各种激励方式进行激励,以发挥激励对全体员工的鼓励和促进作用。第四条激励方式差异化原则不同的员工和同一员工在不同的时间和环境下,会有不同的需求,因此对员工的激励要因人因时因事而异,要做到激励手段的多样化和差异化,以求激励效果的最大化。第五条绩效考评为基础原则对员工所采取的相应激励措施,应依据对员工的全方位的科学的绩效考评,而不是依据管理者个人的主观好恶。第六条奖励和处罚相结合原则对绩效表现优秀和无论以何种形式对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的员工,都要进行奖励;对绩效表现差的员工和无论以何种形式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都要进行处罚;对工作表现累积不佳的员工和工作能力始终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的员工,以及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致公司遭受重大利益损失的员工,要通过员工淘汰机制进行淘汰。第七条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奖励和处罚的考核标准要公开,考核过程和评选过程要做到公平、公正,这样才能确保对员工的奖励和处罚的正面效应充分发挥,不致因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的奖励和处罚行为产生负面影响。第八条物质激励、精神激励、机会激励相结合原则对员工的奖励不能只适用物质奖励,要将适度的物质奖励与精神激励和机会激励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种激励手段的协同作用。第三部分激励方式公司目前主要采用以下激励方式,并将随着公司发展需要采用更多的激励方式。第九条薪酬激励公司通过制定和实施具有外部竞争力和内部公平性的市场领先薪酬制度,通过对员工薪资需求的合理满足保证对员工的基础激励作用。第十条职业规划通过全方位绩效考评,公司对工作表现好,工作绩效好,具有发展潜力的员工,将进行有针对性的个人职业生涯发展规划,为员工的能力提高和晋升提供相应的发展通道。第十一条培训激励一、公司对优秀职员和优秀员工提供了各种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的机会,通过培训不断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促进员工个人发展和公司发展相结合。二、同时,对绩效表现不佳者,公司也提供岗位适应性再培训,通过培训改善员工工作态度和提高员工工作能力,以使绩效表现差的员工也能适应岗位要求。第十二条职位晋升通过全方位绩效考评,对绩效突出、素质好、有创新能力的优秀管理人员,通过岗位轮换、个性化培训等方式,从素质和能力上进行全面培养,随着公司发展,需要补充和调整人员时,优先予以提拔重用。(备注:优秀奖、合理化建议、员工淘汰等激励方式将在后面单独详细规定)第四部分优秀奖第十三条定义优秀奖是指通过公开评选对工作表现好、工作能力佳、工作绩效完成好的公司员工予以公开奖励,以达到奖励先进,鼓励后进的目的。第十四条优秀奖类别优秀奖分为“优秀主管”、“优秀职员”、“优秀员工”三类。第十五条评选范围一、“优秀主管”的评选范围为各部门主任级以上管理人员二、“优秀职员”评选范围为各公司职员级”。三、“优秀员工”评选范围为各公司职员级以下员工。四、年度优秀奖的参选人员为所评选年度4月1日前入职且在公司连续工作满9个月的人员;季度优秀奖参选人员为所评选季度在公司连续工作满75日的员工。五、季度优秀奖参选人员须在评选季度内未受过任何违规违纪处分(如警告、罚款、降职、被有效投诉等),同时在评选季度月度绩效考核未被评为“C”、“F”。六、年度优秀奖参选人员须在评选年度内未受过任何违规违纪处分(如警告、罚款、降职、被有效投诉等),同时在评选年度月度绩效考核未被评为“F”或累积两次以上(含两次)“C”。第十六条评选比例一、“优秀主管”和“优秀职员”获奖人员比例不得超过参选人员比例的5%。二、“优秀员工”获奖人员比例不得超过参选人员比例的2%。第十七条评选频率一、“优秀主管”为年度评选。二、“优秀职员”和“优秀员工”分为年度评选和季度评选。第十八条“优秀主管”评优标准和评选程序一、评优标准1、具备良好职业道德。2、有强烈的某某南方荣誉感。3、积极落实东莞市新一电子有限公司的有关决定。4、在公司规范管理和团队建设方面成效显著。5、超额或很好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经营计划、经营目标或部门工作目标。6、能组织相关人员高标准、高效率完成公司各领导和相关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二、评选程序1、“优秀主管”评选由公司人事行政部和总经办负责组织。2、人事行政部和总经办协助总经理根据“优秀主管”评优标准拟订“优秀主管”候选人名单。3、总经理(含副总经理)、人事行政部和总经办组成“优秀主管”评审委员会,对进入“优秀主管”候选人名单的候选人逐一进行投票表决。4、在对每一位候选人进行表决时候选人应离席回避投票表决过程。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形式,每一评审委员会成员只需写明是同意还是不同意被表决候选人入选“优秀主管”。5、表决过程结束后,由人事行政部和总经办组织验票,根据得票数从高到低初步拟定“优秀主管”名单,并报总经理审核批准。6、如遇多人票数相同现象,由总经理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确定入选“优秀主管”名单。7、“优秀主管”评选原则在次年元月25日前完成,如遇特殊情况完成时间另行通知。8、“优秀主管”、“年度优秀职员”和“年度优秀员工”的颁奖活动原则上与春节联欢晚会同步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第十九条“优秀职员”评优标准和评选程序一、评优标准1、具备良好职业道德。2、有强烈的东莞市新一电子有限公司荣誉感。3、诚实守信,责任心强,能严格要求自己。4、CS评价良好,没有发生过客户或同事的有效投诉。5、能自主开展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管理规范,效果显著。6、善于发现问题,能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东莞市新一电子有限公司事业发展献计献策。二、评选程序1、“季度优秀职员”评选以公司为单位,由公司各部门按部门管理人员人数5%比例提出候选人名单,报公司人事行政部。2、公司人事行政部对各部门提报名单进行审核,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列入正式候选人名单。3、公司人事行政部组织所属公司全体员工对列入正式候选人名单的管理人员进行投票表决,按得票票数从高到低初步拟定“季度优秀职员”名单。4、公司“季度优秀职员”名单拟定后报公司副总层审批确定.5、“季度优秀职员”评选在每一季度结束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前15日内完成评选和颁奖活动。6、“年度优秀职员”评选程序同前1到5项“季度优秀职员”评选程序。第二十条“优秀员工”评优标准和评选程序一、评优标准1、热爱东莞市新一电子有限公司。2、认同东莞市新一电子有限公司价值观。3、适应东莞市新一电子有限公司企业文化。4、遵守东莞市新一电子有限公司《员工手册》。5、团结同事,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6、工作有主动性、创造性,开拓创新精神强。7、热爱并专注于自己工作,超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能为客户提供最完善服务。二、评优程序1、“季度优秀员工”由各部门负责人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具体评选活动。2、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直接主管组成部门评选小组,按部门内部人数2%比例拟定候选人名单。3、各部门评选小组组织部门全体员工对列入候选名单的员工进行投票表决,按得票票数从高到低初步确定“季度优秀员工”名单。4、公司人事行政部按“优秀员工”标准对各部门提报“季度优秀员工”进行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确认。5、“季度优秀员工”的评选在每一季度结束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前15日内完成评选和颁奖活动。6、“年度优秀员工”评选程序同前1到6项“季度优秀员工”评选程序。第二十一条奖项设置和奖金标准一、对“优秀主管”、“优秀职员”和“优秀员工”的奖励以荣誉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二、对“优秀主管”、“优秀职员”和“优秀员工”的奖项设置为荣誉证书、现金奖励。三、对“年度优秀主管”和“年度优秀职员”和“年度优秀员工”的现金奖励标准由公司总经理根据每年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四、对“季度优秀管理人员”和“季度优秀员工”的现金奖励标准由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并按流程报批后执行。五、奖项设置及标准1、季度优秀主管,优秀职员,优秀员工名次依考核评分设一、二、三等各一名,奖金分别设100元、50元、30元;2、年度优秀主管,优秀职员,优秀员工名次依考核评分设一、二、三等各一名,奖金分别设300元、200元、100元;第五部分合理化建议第二十二条定义合理化建议是指员工针对公司管理的各项工作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及时提出的书面的、科学的、合理的改进解决方案。第二十三条合理化建议受理范围一、管理制度、管理方法的改善。二、工作方法、工作程序的改善。三、新产品经营项目的开发建议。四、业务往来、业务开发的建议。五、员工福利、待遇改善的合理化建议。六、市场开拓、营销策划的合理化建议。七、提高公司凝聚力和工作绩效的合理化建议等。八、职务范围内,重大突破性合理化建议。九、非职务范围内,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各项合理化建议。十、其他各项有利于公司发展、公司形象的合理化建议。第二十四条任何合理化建议,均需员工本人详细写明合理化建议的可行性、合理化建议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等。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应及时将本部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方案报送人事行政部备案;第二十六条对有实施效益的合理化建议,人事行政部需会同提出合理化建议员工所在部门主管进行成果评估,并以此做为奖励的基础。第二十七条对于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方案,一经公司采纳,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一定的奖励。第六部分员工淘汰第二十八条定义一、员工淘汰是指对不符合公司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的员工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辞退或开除。员工淘汰分为常规淘汰和末位淘汰。二、常规淘汰是指公司按劳动法或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在日常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给公司造成重大利益损失的员工予以辞退或开除的行为。三、末位淘汰是指公司为满足竞争的需要,通过科学的考评手段,对员工进行合理排序,并在一定的范围内,实行奖优罚劣,对排名靠后且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以一定的比例予以调岗、降职、降薪或辞退的行为。第二十九条末位淘汰分类一、末位淘汰分为季度考核淘汰、年终排名淘汰。二、季度考核淘汰是指根据季度考核结果对员工实行的淘汰。三、年终排名淘汰是指根据对员工在一年内月度考核得分累积进行硬性排序,对排名靠后一定比例的员工实行淘汰。第三十条末位淘汰范围一、对于季度考核淘汰,连续三次得“C”或累积四次得“C”的员,连续两次得“F”或累积三次得“F”的员工,将进入拟淘汰名单。二、对于年终排名淘汰,得分排名在后面1%比例的员工将进入拟淘汰名单。第三十一条末位淘汰机制一、进入拟淘汰名单的员工只是拟淘汰对象,并不必然被淘汰到外部劳动力市场,人事行政部和拟淘汰员工所在部门要联合对进入拟淘汰名单的员工进行二次考评,确定员工绩效表现差的主要原因,以区别对待。二、对于进入拟淘汰名单,但工作表现好,而工作绩效差的员工,可以根据对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重新考评,对员工进行岗位适应性再培训以使员工适应岗位要求,或在公司内部为员工调整新的岗位,给员工重新就业的机会。三、对于进入拟淘汰名单,工作表现和工作绩效都差且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可以按劳动法和公司相关规定直接淘汰。第五部分附则第三十二条公司所采用的激励方式并不限于以上各种方式,公司鼓励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灵活采用其他多种激励方式激励员工。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部制定,其解释权、修订权归公司人事行政部。第三十四条本制度按流程报批后,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评选表推选/申请日期:年月日部门姓名性别年龄入职日期职务参评类别□年度□季度□优秀职员□优秀员工□优秀主管请在相应的类别中打“√”曾荣获何种奖励:主要要先进事迹(事迹填写内容可另附文)部门推荐人:年月日所在部门意见部门经理/
本文标题:员工激励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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