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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幼儿园游戏分类我国幼教界在学习和借鉴国外游戏理论的基础上,在实践中形成了幼儿园实用的游戏分类。一、幼儿园游戏分类的几种形式(一)创造性游戏和有规则游戏此类游戏的分类受苏联的影响较大,它便于教师了解游戏的教育作用,可以根据需要选用。这是目前我国广大幼教工作者一致公认的分类方法。但容易给幼儿园游戏的开展带来误区。(二)主动性游戏和被动性游戏朱邓丽娟等:《幼儿游戏》(上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21页。主动性游戏儿童除了需要智力活动外,更需要运用肢体、肌肉的活动去进行游戏,儿童可以自由控制游戏的速度,也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来决定游戏的形式,如绘画、手工、玩积木、玩玩具、角色游戏、玩沙、玩水、唱歌。根据不同的游戏方式,主动性游戏可以再分为以下四种:(1)操作性游戏:运用四肢大小肌肉的活动来进行的游戏。大肌肉活动,如需手脚协调的攀、爬、抛、捉等动作;小肌肉活动,如推拉玩具、搓油泥、拼图等,需运用手腕、手掌、手指等才能进行。(2)建造性游戏:儿童利用大小积木或拼插玩具来制作房屋、桥梁或其他物品。(3)创作性游戏:需要儿童用心去创作、运用简单的材料制作物品,以表达其创作力。一切美工活动、玩沙、玩水游戏均属于此类。(4)想象性游戏:利用现有的物件或玩具,凭自己的想像力来进行想象性的扮演角色的游戏。被动性游戏属于较静态的活动,儿童只需观看、聆听或欣赏,而不需进行体力活动,如看图书、听故事、看录像、听音乐等都属于静态接受信息的活动。(三)手段性游戏和目的性游戏宫再英:《幼儿园自选游戏成果发布会》,《学前教育》,1996年第3期。手段性游戏是指以游戏的方式达到教育教学的目的,即教学游戏化。目的性游戏是指为儿童提供为玩而玩、获得游戏性体验的条件。此两类游戏的分类各有其独特的意义。手段性游戏把游戏作为教育教学的手段,教师的控制程度较大,而儿童却不能完全依自己的愿望自主地游戏。而目的性游戏则注重游戏活动本身,幼儿可以主动支配自由的行为,自由参加游戏。使儿童在活动过程中体验快乐并使个性、情绪及社会性方面得到发展,这种真正意义上的儿童游戏在实践中由于教师缺乏操作性的指导,致使游戏流于形式。(四)游戏的三维度分类法方展画(1990)方展画:《幼儿游戏的类型》,《幼儿教育》,1990年第12期。提出应从三个维度来对游戏进行分类,这三个维度包括:个体——社会维度、生理——心理维度、认知——情绪维度;其中又分为五类:满足型游戏、适应型游戏、运动型游戏、认知型游戏、情感型游戏。上述几种分类方法,在实践中被广泛采纳的还是第一种,这种分类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二、幼儿园游戏分类存在的问题邱学青:《对幼儿园游戏分类问题的思考》,《学前教育研究》(长沙),2000年第3期。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将幼儿园游戏分为创造性游戏和有规则游戏(也称教学游戏)两大类,其中创造性游戏包括角色游戏、结构游戏、表演游戏,有规则游戏包括智力游戏、音乐游戏、体育游戏。这种分类的方法对于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是有利的,对于教师的具体操作也是有利的,教师可以根据需要灵活选用各种游戏。但它同时也给幼儿园游戏的开展造成许多误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对两类游戏的本质特征认识不清。幼儿园教师对两类游戏的本质区别及功能缺乏认识,各类游戏对儿童身心发展的不同作用也认识模糊,把两类游戏放在一个水平上来相提并论,致使幼儿园教师在重上课、轻游戏的同时,出现重有规则游戏、轻创造性游戏的局面。要么认为幼儿园游戏就是教学游戏,以组织有规则游戏来代表幼儿园的游戏活动;要么将两类游戏在时间上、空间上截然分开,一段时间开展有规则游戏、另一段时间开展创造性游戏,教师组织的有规则游戏基本上能得到保证,而体现幼儿自主的创造性游戏则很难得到保证。第二,把教学游戏等同于有规则游戏。幼儿园教师在组织教学游戏时,往往利用有规则游戏的名称,将教学内容冠以游戏的形式加以传授或复习巩固,其目的是使孩子更好地掌握知识。如“科学游戏”、“计算游戏”、“分类游戏”、“语言游戏”等。在整个游戏过程中,教师是活动的发起者、组织者、监督者,在游戏中强调外加的规则,幼儿处于被动地位,享受不到游戏的自主与快乐。造成幼儿园上课与游戏无法区分,都以上课形式出现的局面,幼儿则认为这种游戏是上课的游戏。第三,从字面意思来解释游?的功能。认为创造性游戏就是具有创造性,而有规则游戏就是有规则的。这样理解势必造成除了创造性游戏而外,其他游戏都是没有创造性的游戏;除了规则游戏,其他游戏都是没有规则的游戏。显然,这种理解是片面的,将严重影响幼儿园教师对游戏的正确理解与组织。三、两类游戏的区别与联系创造性游戏与有规则游戏的区别创造性游戏其自由玩耍的意思与英文“play”意思相似,有规则游戏其有组织的意思与英文“game”相似。而“play”与“game”二者在词义上是有区别的。作为名词前者表示“玩耍”、“娱乐”、“轻松愉快”等意思;后者表示“游戏”、“比赛”、“遵守规则”、“照章行事”等意思。作为动词前者表示“玩”、“扮演”、“轻快移动”、“不规则的自娱自乐”、“秘密行事”等意思;后者表示“赌博”、“投机”、“碰运气”、“追求共同目标”等意思。由此可见:创造性游戏的本意是不追求外在结果的自由玩耍,它强调的是自娱自乐;有规则游戏的本意是遵守规则的游戏、追求共同目标的比赛,它强调的是整体的相互关联。因此,为了区分的方便,我们可以将创造性游戏称做玩耍游戏(也有称之为纯游戏),将有规则游戏称做规则游戏或竞赛游戏。从游戏的态度倾向来看,玩耍游戏是以自我为中心,自娱自乐地扮演自己喜欢的角色,享受过程体验,不在乎别人的想法;角色间只是简单的系列而没有组成一个完整的整体,儿童可以一会儿这样玩、一会儿那样玩,一个角色不参加并不会影响玩耍游戏的进行。规则游戏是帮助幼儿去自我中心化的方式,参与者形成一个整体,必须采取别人的态度,并允许其他人的态度来决定将要做的、与某种共同目的有关的事情;规则游戏则可能会因为缺乏一个人而无法进行下去。从经验的角度来看,儿童在玩耍游戏中所反映的经验是零散的,是他们对现实生活中别人经验的模仿和学习,是一种将外在经验逐步内化为自身经验的过程。例如:儿童玩“娃娃家”、“医院”、“戏院”等游戏都是对这些主题角色的模仿。以角色的方式来玩耍,在模仿学习中内化经验,把自己想象成社会生活的成员。儿童在规则游戏中所运用的经验是他自己的经验,是已经内化为儿童自身经验体系中的经验。例如:儿童玩“跳房子”、“捉迷藏”、“玩泥沙”等游戏规则必须以他自己的经验来进行,否则游戏无法玩下去。从游戏规则的角度来看,玩耍游戏的规则是隐性的、多元化的,采纳不同的规则会导致不同的游戏行为发生。而规则游戏的规则是显性的、单一化的,游戏者必须接纳同一个规则,游戏才能继续进行。从儿童人格发展来看,儿童在玩耍游戏中是模仿别人,没有自己明确的性格,也没有明确的人格。而规则游戏是使有组织的人格从其中产生出来的情景,儿童完全在于自己的经验之中,自己特有的性格在游戏中逐渐显现。创造性游戏与有规则游戏的联系在儿童看来游戏就是一个整体,并无什么区别,要是有什么区别的话,可能只是名称和玩法的不同。例如:“过家家”、“跳房子”、“猜谜语”、“搭房子”是游戏的共同组成部分。就好比不同类别的人,他们本身是一个统一的整体,都具有人的属性。玩耍游戏和规则游戏都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都是幼儿自愿发起的活动年幼时最先出现的游戏是创造了许多看不见的、想象性的伙伴,并把这些伙伴作为玩耍的对象,一个儿童可以扮演成妈妈、老师、警察等。游戏的乐趣在于模仿他人、扮演其他人的角色。随着年龄的逐步长大和社会性的发展,儿童游戏的兴趣在于与同伴的相互作用中体验游戏的快乐,规则在游戏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对于幼儿来说,这些游戏都让他们感到“开心”、“好玩”。(2)活动的主体都是幼儿在游戏中玩什么、怎么玩、需要什么材料、在什么地点、和哪些人玩等,都是由幼儿自己决定的。他们在游戏中充分地体验游戏带来的愉快和乐趣,全身心地投入到游戏中,始终处于积极、主动的活动状态,这正是游戏的魅力所在。(3)是有别于日常生活的活动在成人看来,儿童的游戏是杂乱无章的。但在儿童游戏的世界里,它们是有序的。一个封闭的空间时常被他们标示出来,物上的或是观念上的,都从日常生活中被圈化出来。在这个空间里,游戏举行、规则通行。游戏一旦结束,幼儿立即会回到现实。儿童并不仅仅是玩,他们就生活在游戏中,作为生活,他们的游戏有着极大的灵活性,是随时随地,超越时空的。儿童就是游戏,通过游戏,他们建立起通向未知的道路,通向此时此地以外的领域。四、游戏分类在幼儿园游戏中的运用(一)幼儿园各年龄班游戏的类型是不同的皮亚杰认知发展的游戏理论指出:0~2岁儿童的游戏是练习性游戏,儿童“动”即“乐”;随着表象的发展,练习性游戏变成了象征性游戏;同时随着儿童的逐步社会化,练习性游戏变成了规则游戏;有少部分向着真正的适应发展,变成了严肃的工作。2~7岁儿童的游戏主要是象征性游戏,其中4岁以后的儿童由于思维及能力的发展,象征性游戏逐渐减少,取而代之的是结构游戏?规则游戏。皮亚杰认为结构游戏是象征性游戏向非游戏活动的过渡,它最初包括有象征性的成分,以后逐渐变成真正的智力活动。由此我们可以明确,幼儿园(3~6岁)的游戏应该有年龄划分,小班及中班前期的游戏应该以玩耍游戏为主,根据幼儿的特点及需要,适当增加简单的规则游戏;中班后期开始逐渐增加结构游戏及规则游戏的成分,以满足幼儿智力及体力发展的需要。因此,幼儿园教师在组织游戏的时候,要考虑本班幼儿的年龄特点及游戏的情况,不能盲目照搬,或以偏概全。(二)幼儿园各年龄班游戏的材料是全面的游戏本来就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在组织游戏时,不同的游戏主题及材料应该是同时存在于幼儿的视野之中,以便幼儿能根据自己的经验及需要,自主地选择游戏。幼儿游戏的主题是和他们的发展紧密联系的,不同年龄幼儿游戏的主题基本上都与他们生活的经验紧密联系,大部分主题是相同的,但所反映的内容情节则是有年龄层次的,大致体现了从玩耍游戏向规则游戏过渡的规律。因此,在提供游戏材料时,应注意给年幼的孩子以提供成型玩具为主,适当提供一点半成型玩具;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步增加玩具的种类和半成型玩具的数量。教师不应该人为地增加或限制幼儿游戏的主题及内容,而是应该通过游戏更好地促进幼儿的发展。(三)幼儿园教学游戏是为教学服务的手段教学游戏是教师为了完成一定的教学任务,利用游戏的形式创编的游戏。它的主要目的是追求幼儿复习巩固的结果,游戏的主体是教师而非幼儿,做游戏是满足教师的愿望,而不是幼儿的需要,幼儿在游戏中并不能体验到轻松和快乐。因此,教学游戏实际上只能是教学手段,是幼儿园教学游戏化的初步体现。教学游戏和规则游戏是不同的,教学游戏没有体现游戏的特征,尽管教师在组织游戏中一再强调规则,但规则是教师外加给幼儿的,根据需要可以随时改变的。幼儿在游戏中即使出现了不遵守规则的现象,但并没有对游戏造成什么影响,幼儿也并不能体验到违反规则的不良后果,建立不起遵守规则的意识,从而也无法将其内化成自身的需要,它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游戏。因此,我们不能以为安排了几个教学游戏,让孩子在那里安静地操作,就是给幼儿提供了游戏的机会第三节自主性游戏幼儿园游戏活动开展得是否好,关键要看孩子是否体现了自主性,是否成为游戏的主人并享受到了其中的乐趣,而不是看一日生活时间表上是怎样安排的。一、自主性游戏及其含义(一)自主性游戏概念的出现随着对幼儿园游戏的重视,《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规定:游戏是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形式。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1996年6月1日,国家教委再一次明确指出: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游戏是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形式。国际《儿童权利公约》已把游戏与娱乐规定为儿童的基本社会权利之一。1990年召开的世界儿童首脑会议通过的《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中明确指出:游戏作为儿童的基本权利,不应当仅仅理解为娱乐与消遣的权利,而应当把它看做是儿童的发展权。至此,游戏有了法律保护。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关于儿童游戏越来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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