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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病防治教案学习要点:了解职业危害、职业病、职业禁忌症的含义;理解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熟悉煤矿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掌握煤矿职业危害的防护方法;了解职业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培训学时:2-4学时。第一节职业危害概述一、职业危害因素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存在的对职工的健康和劳动能力产生有害作用并导致疾病的因素,称为职业危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三类:(1)与生产过程有关的职业危害因素:来源于原料、中间产物、产品、生产设备与工艺的工业毒物、粉尘、噪声、振动、高温、电离辐射及非电离辐射、污染性因素等职业性危害因素,它们均与生产过程有关。(2)劳动组织中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是指因为劳动组织不合理而产生的职业性危害因素,如劳动时间过长、劳动强度过大、劳动制度不合理、长时间强迫体力劳动、作业安排与劳动者生理条件不相适应等造成长期过度疲劳、过度紧张等,均可损害劳动者的健康。(3)与作业环境有关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作业场所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缺乏必要的卫生技术设施,如缺少通风、采暖、防尘防毒、防噪声设施,照明不良,阴暗潮湿,温度过高或过低等。2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按其性质可分为:(1)化学因素。生产性毒物,如铅、苯、汞、一氧化碳、硫化氢等;生产性粉尘,如矿尘、煤尘、金属粉尘、有机尘等。(2)物理性因素。包括不良气候条件,如高温、高湿、高气压、低温、低气压;生产性噪声、振动;电离辐射,如X射线;非电离辐射,如紫外线、红外线、高频电磁场、微波、激光。(3)生物性因素。主要指病原微生物和致病寄生虫,如炭疽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此外,还包括与劳动过程有关的生理、心理因素以及环境因素等。二、职业病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疾病。但从法律上讲,职业病是指职工因受职业危害因素的影响引起的,由国家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诊的疾病。《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的诊断、确诊、报告等作了明确的规定。《职业病目录》规定的职业病为10大类115种,具体名单为:尘肺(13种);职业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中毒(56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职业性皮肤病(8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职业性肿瘤(8种);其他职业病(5种)。与其他生产事故造成的职业伤害相比,职业病有以下特点:(1)它的起因是由于劳动者在职业性活动过程中或长期受到来自化学、物理或生物的职业性危害因素的侵蚀或长期受不良作业方法、恶劣作业条件的影响。3(2)它不同于突发事故或疾病,而是要经过较长的逐渐形成期或潜伏期后才能显现,属缓发性伤残。(3)它属于不可逆损伤,很少有痊愈的可能,换句话说,除了促使患者远离致病源自然痊愈之外,没有更积极的治疗方法。三、职业禁忌症职业禁忌症是指不宜从事某种作业的疾病或解剖、生理状态。在该状态下接触某些职业性危害因素时可导致下列情况:①使原有疾病病情加重。②诱发潜在疾病。③影响子代健康。④对某种职业危害因素易感,较易发生该种职业病者。不同职业危害因素的职业禁忌症不尽相同,如血液病、妇女月经过多、功能性子宫出血及其他有出血倾向的疾病,是苯和放射线作业的禁忌症;肺结核、慢性呼吸道疾病是粉尘作业的禁忌症等。四、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1.从业人员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职业病防治法》第36条规定,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4(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2.从业人员职业卫生保护的义务《职业病防治法》第3l条规定:“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因此,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这些都是从业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如果从业人员不履行上述义务,用人单位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五、煤矿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在煤矿企业中,主要的职业危害因素有生产性粉尘、有害气体、生产性噪声和震动、不良气象条件和放射性物质等。1.生产性粉尘生产性粉尘是煤矿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可产生于煤炭生产的全5过程,如岩尘、煤尘、水泥尘和混合性粉尘等。可引起矽肺病、煤工尘肺病和水泥尘肺病。2.有害气体在矿井空气中,由于多种原因可存在CH4、CO、C02、氮氧化物及H2S气体等。(1)C02。C02主要存在于煤层和煤块内,在采煤过程中与CH4一道排出。此外,巷道内木材腐烂,人群呼吸以及放炮也可产生C02。由于C02相对密度大(1.53),一般多积聚于巷道低处及通风不良的废巷中。其危害性在于CO2排挤空气中的氧,从而引起缺氧。当空气中的CO2浓度达到5%时,即能引起缺氧现象;达到10%时,可使人窒息而死。(2)CO和氮氧化物。CO和氮氧化物产生的主要来源是放炮。使用硝酸甘油炸药可产生大量的CO,而使用硝铵炸药则常产生大量的氮氧化物。CO是化学窒息性气体,可以对血液或组织产生特殊的化学作用,使氧的运送和组织利用氧的功能发生障碍,并能阻断组织呼吸致“内窒息”。氮氧化物为刺激性气体,较难溶于水,因而可达呼吸道深部的细支气管和肺泡,对肺组织产生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可引起肺水肿等。(3)H2S。H2S在煤矿一般少见,一般存在于煤层一定区域或鸡窝煤内,在落煤时逸出,因而可使靠近落煤地点的采煤工作人员发生H2S中毒。H2S也属化学窒息性气体,急性中毒时,可引起肺水肿和中毒性脑病。63.生产性噪声和振动煤矿生产性噪声和震动主要来源于机械化生产。其危害大小主要取决于生产过程、生产工艺和使用工具,如风动工具比电动工具产生的噪声和震动大。煤矿的噪声危害往往比震动的危害严重,如井下局部通风机、综采机组、掘进机井下泵房、井上的压风机房、洗煤厂、选煤厂等作业场所的生产性噪声都比较严重,强度一般在90~110dB(A)。噪声可引起噪声聋,震动可引起局部震动疾病等职业危害。4.不良气象条件矿井内气象条件的基本特点是气温高、湿度大,不同地点风速大小不等和温差大等。这对工人的健康有很大影响。5.放射性物质煤矿井下氡及其子体往往比地面高,对工人健康有一定影响。另外,劳动强度大,作业姿势不良也是煤矿井下作业的特点,容易造成职工腰腿痛和各种外伤等。煤矿企业的有毒有害因素种类很多,但发病人数最多、危害最大的是煤工尘肺病。世界各国都没有特效办法治疗尘肺病,唯一的办法是预防。预防尘肺病的根本问题是防尘。实践证明,只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领导重视,严格管理,经常坚持使用综合防尘措施,把粉尘浓度降至国家卫生标准,煤工尘肺病是可以控制的。六、煤矿职业危害的防护1.中毒的表现和防护7接触毒物时间的长短、剂量大小和发病缓急,职业中毒表现为急性、亚急性和慢性三种类型。短时间内大量毒物侵人人体引起的中毒称为急性中毒;长期吸收小剂量毒物引起的中毒称为慢性中毒;介于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之间的,在较短时间内吸收较大剂量毒物引起的中毒称为亚急性中毒。(1)消除毒物。从生产工艺流程中消灭有毒物质,用无毒物或低毒物代替有毒原料,改革能产生有害因素的工艺过程,改造技术设备,实现生产的密闭化、连续化、机械化和自动化,使作业人员脱离或减少直接接触有害物质。(2)密闭、隔离有害物质污染源,控制有害物质逸散。对逸散作业场所的有害物质要采取通风措施,控制有害物质的飞扬、扩散。(3)加强个人防护。在存在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作业,应采用防护服、防护面具、防毒面罩、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具。(4)提高机体抗御力。对于在有害物质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应享受必要的保健待遇,加强营养和锻炼。(5)加强对有害物质的监测,控制有害物质的最高浓度低于国家有关标准。(6)对接触有害物质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实行转岗、换岗作业。(7)加强有害物质及预防措施的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卫生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2.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及其防护8(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生产性粉尘危害是多方面的。粉尘对人体、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经济效益、环境生态平衡等诸多方面产生不良影响。①对人体的危害。长期接触生产性粉尘的作业人员,因长期吸入粉尘,使肺内粉尘的积累逐渐增多,当达到一定数量时即可引发肺病。尘肺是生产性粉尘对人体的最主要的危害之一,长期吸入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可引发矽肺。长期吸入金属性粉尘如锰尘、铍尘等,可引发锰肺、铍肺各种金属肺;长期吸入煤尘可引发煤肺等等。长期接触生产性粉尘还可引发鼻炎、咽炎、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以及皮肤黏膜损害、皮疹、皮炎等皮肤病。例如吸人石灰粉粉尘可引起鼻黏膜损伤;吸入毛、麻等纤维性粉尘可引起气管炎、支气管炎。②对生产的危害。作业场所空气中的粉尘附着于高级精密仪器、仪表,可使这些设备的精确度下降;附着于机器设备的传动、运转部位,使磨损加剧,使用寿命缩短;粉尘可以使某些化工产品、机械产品、电子产品(如油漆、胶片、微型轴承、电机、集成电路、电容器、电视机、录像机、照相机等)质量下降;使人在生产过程中视线受影响,使工作效率降低。③对环境的危害。漂浮于空气中的粉尘可使其他有害物质附着于其上,形成严重的大气污染。生物体吸人可引起各种疾病。文物、古迹、建筑物表面会被腐蚀、污染。另外,大量粉尘悬浮于空气中,可降低大气的可见度,促使烟雾形成,使太阳的热辐射受到影响。④对经济效益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使产品质量降低,产品合格率9降低,产品价格降低;因机器、设备使用寿命缩短,使固定资产投入增加,产品成本上升,市场竞争力减弱;因粉尘而导致的职业病人丧失工作能力,医药费用、护理费用、保健福利性费用支出增加;在高浓度粉尘作业场所工作,操作者对健康担心,心理负担沉重,比之正常情况下较早地失去工作能力,使企业培养技术人员周期加快,培训费用投入大,同时造成劳动生产率的不稳定。(2)生产性粉尘的防护。①技术防护,内容包括:工艺改革。以低粉尘、无粉尘物料代替高粉尘物料。以不产尘设备、低产尘设备代替高产尘设备是减少或消除粉尘污染的根本措施。密闭尘源。使用密闭的生产设备或者将敞口设备改成密闭设备,是防止和减少粉尘外逸,造成作业场所空气污染的重要措施。通风排尘。受生产条件限制,设备无法密闭或密闭后仍有粉尘外逸时,要采取通风的方法,将产尘点的含尘气体直接抽走,确保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②组织管理防护,内容包括:加强防尘工作领导。各级领导应把防尘工作作为生产中的大事来抓,确保有一定的资金投入,用于防尘设施的改善。加强防尘工作的宣传教育。宣传粉尘知识、粉尘危害知识、防尘设备使用常识、个人防护用品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使接尘者对粉尘危害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加强维护管理,投入使用的各种除尘设备要加强检查、维护,确10保设备的完好,高效运行。③个人防护措施。受生产条件限制,在粉尘无法控制或高浓度粉尘条件下作业,必须合理正确使用防尘口罩、防尘服等个人防护用品。④卫生保健防护。定期对接尘人员进行体检,对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发放保健津贴。有作业禁忌的人员,不得从事接尘作业。3.生产性噪声的危害和防护(1)生产性噪声的危害。生产性噪声是指工人长时间在作业场所或工作中接触到的机器等生产工具产生的不同频率与不同强度组成的噪声。生产性噪声大体可分为三类:空气动力性噪声,如各种风机噪声、燃气轮机噪声,高压排气锅炉放空时产生的噪声;机械性噪声,如纺布机噪声、球磨机噪声、剪板机噪声、机床噪声等;电磁性噪声,如发电机噪声、变压
本文标题:职业病防治最新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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