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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医学院监控及消巡通平台采购(第一包)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WFJL-WY-2016-013-1采购人:潍坊医学院采购代理机构:潍坊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Tel:0536-8530175)日期:2016年5月潍坊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电话:0536-85301751目录第一章谈判须知前附表第二章采购内容和技术要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潍坊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电话:0536-85301752第一章谈判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潍坊医学院监控及消巡通平台采购采购内容:分为两个包。包一:监控,主要包括清红外网络半球、高清红外网络枪机、红外球机、网络硬盘录像机等;包二:消巡通平台,主要为消防设施可视化管理软件服务端软件、终端巡查软件、手持终端、监控设备、服务器等。交货日期:自确定中标单位起,45天内全部完工并交付使用。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合同名称:潍坊医学院监控及消巡通平台采购合同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预算金额:包一25万元,包二20万元。供应商的报价应不超过预算金额。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当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后,采购人和供应商依据设备供货清单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并对设备的数量、品质进行逐项检查。验收时发现设备参数要求与承诺不符或有短缺、破损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立即补发和负责更换。6供应商资格要求包一: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2、具有生产、销售及安装调试能力的供应商;3、提供摄像机、录像机等主要设备的公安部型式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4、供应商为代理商的,还需提供摄像机、录像机等主要设备的授权函并加盖原厂公章。包二: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2、具有生产、销售及安装调试能力的供应商。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还需提供主要设备的原厂授权函并加盖原厂公章。4、供应商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价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类似项目(须提供合同相关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谈判有效期:45天(日历天)8谈判保证金数额:包一5000元整,包二4000元整。谈判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21日14时前。潍坊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电话:0536-853017539标前答疑会:不集中组织,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踏勘现场联系人:包一李洪健老师,电话8462106;包二刘刚老师,电话8462105。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于2016月6月17日16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并电话通知,联系人:刘国权,电话、传真:0536-8530175,邮箱wfjlzb@163.com。供应商未按规定提出问题需要采购人澄清的,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采购文件内容并放弃对采购文件询问质疑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任何风险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10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5份(1正5副)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22日9:00前,超过截止时间,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地点:潍坊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1212会议室(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116号,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1212室)12谈判时间:2016年6月22日9:00(请供应商提前半小时到达,并交验相关证件)谈判地点:潍坊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13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14资格审查:资格后审(谈判前各供应商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原件及其他资料以备查验)第二章采购内容和技术要求一、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包一:详见谈判文件后附件(采购设备清单、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包二:详见谈判文件后附件(采购设备清单、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二、保修及售后服务1、报价时,销售商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2、供应商要把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写入响应文件。3、合同执行期间,成交供应商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接受业主的协调和管理,承担由于自身原因所造成的事故的责任及其发生的一切费用。三、采购说明及相关要求1、供应商报价要求:本次采购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价格为交钥匙价格,总报价应一次性报价,除非采购人提出的变更,报价价格不再调整。潍坊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电话:0536-85301754总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设备生产制作、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维护维修、保修、劳务、管理、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括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内容,设备全部工作内容所需要的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随机备件、易损件及生产制造、检验、包装、保险、利润、税金、管理、可能涉及的专利技术及专利权费用、维护维修等全部费用。2、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在设备清单中没有列出,而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又必需的其他材料,供应商应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任何报价时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供应商承担。3、设备包装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4、供应商在谈判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谈判保证金缴纳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由供应商自行自行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生产厂家授权函(代理商提供)(以上证件均为原件,谈判时必须携带。未携带或不全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如以上资料原件因年检或延期未能提供时,请出示由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或由公证处开具的公证书)。5、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取采购文件后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报价损失自负;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的风险。6、凡对本次谈判提出的询问及其它的补充或修正,均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通知为准。7、质保期过后,应提供良好、优惠的技术支持,保证充足的备件供应。8、质保期实行“三包”服务。9、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协调和管理,成交供应商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原因所造成的事故的责任及其发生的一切费用。潍坊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电话:0536-85301755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所需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以及附带服务。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潍坊医学院。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潍坊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2.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4.“货物”、“服务”指采购文件规定承包方须承担的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运输、装卸、安装、检验、售后维护、培训、长期技术支持、长期优惠供应备品备件等以及类似的义务。3.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应提供采购文件规定必须提交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和其他文件,凡提交上述文件并有能力提供采购设备及具备安装调试能力、并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均为合格的供应商。4.其它4.1.无论谈判过程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4.2.无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向供应商解释其成交或未成交原因的义务。4.3.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4.4.本次采购活动公证费、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收费标准执行下列规定:4.4.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标准的80%计取。无论供应商是否单独列项计算该费用,采购人均认为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4.5.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二、采购文件说明本采购文件解释权为采购人。5.采购文件的构成5.1采购文件的获取5.1.1供应商应从潍坊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采购文件(盖章有效),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从他人处复制采购文件或从非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的采购文件均为无效文件。5.1.2采购文件应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采购文件的任何内容和细节,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故意提高或压低报价,若出现或发现上述情况,采购人有权取消此次报价活动。5.2采购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设备与技术要求、谈判程序和合同条款。采购文件有下述部分组成:潍坊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电话:0536-85301756第一章谈判须知前附表第二章采购内容和技术要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5.3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设备及配套设施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现场踏勘6.1.本次项目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以便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6.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3.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于报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供应商发送。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7.采购文件的解释及修改7.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等有关资料提出疑问需要澄清的,须在前附表第9项规定时间之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发送传真或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并电话通知,电话、传真:0536-8530175,邮箱wfjlzb@163.com。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对供应商提出的疑问进行统一澄清及答疑。说明: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问题需要采购人澄清的,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采购文件内容并放弃对采购文件询问质疑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任何风险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7.2.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响应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领取采购文件的每一个供应商。各供应商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三、响应文件的编写8.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报价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潍坊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电话:0536-85301757报价可能被拒绝。9.响应文件的组成9.1报价函;9.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9.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谈判保证金缴纳证明等复印件;9.4《报价一览表》;9.5《设备名称、数量报价明细表》;9.6《报价偏离表》;9.7《随机备品备件、易损件明细表》;9.8自2013年以来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其他资料;9.9供应商自2013年以来的财务状况及其他供应商认为可以体现其实力及技术水平的资料。10.响应文件格式10.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报价书、产品报价明细表、产品材料明细表、注明提供的产品名称、产品简介、产地和价格等。11.报价11.1.供应商的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设备生产制作、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维护维修、保修、劳务、管理、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括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11.2.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所附的“清单报价明细表”上写明报价设备单价、合计单项价和总报价。报价时,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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