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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省府办公楼铝合金窗更换、西楼屋面防水及院内地沟管道供暖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TXJ-0531-2016063采购人:山东省省直机关物业管理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二0一六年九月2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项目说明及要求........................................16第四章合同..................................................23第五章附件..................................................263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一、采购人:山东省省直机关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济南市泉城路319号联系人:程老师0531-86132816二、采购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旅游路28666号国华东方美郡商业区104一楼联系人:张晓莹0531-88026565三、项目名称:山东省省府办公楼铝合金窗更换、西楼屋面防水及院内地沟管道供暖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TXJ-0531-2016063四、采购项目情况:1、采购范围:本项目为山东省省府办公楼铝合金窗更换、西楼屋面防水及院内地沟管道供暖排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办公楼铝合金窗更换工程;第二标段:西楼屋面防水工程、院内地沟管道供暖排水系统维修改造工程。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2、投标人不允许兼投兼中,不得对整包内容分解后进行响应。3、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14万元,其中一标段采购预算为79.17万元,二标段采购预算为34.83万元。五、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一标段:具备装修装饰专业工程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二标段: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上,并具备以往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4六、获取谈判文件: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按照以下方式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1、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时审查的相关原件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2、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登记并报名,不按规定报名不予接受。3、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济南市市中区旅游路28666号国华东方美郡商业区104一楼)。4、时间: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下午17:00。5、方式:现金6、售价:300元/标段((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必须到招标代理公司现场登记购买,售后不退)。七、接受报价起止时间:2016年9月23日8:30-9:00八、公开报价时间:2016年9月23日9:00谈判地点: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济南市市中区旅游路28666号国华东方美郡商业区一区4号楼一楼开标室)九、本项目联系人:张晓莹联系电话:0531-88026565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系指山东省省直机关物业管理服务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3.合格供应商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以往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报价费用无论报价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二、谈判文件5.谈判文件组成本谈判文件由谈判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三、报价文件编写6.报价语言及计量单位6.1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谈判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使用中文。6.2除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67.报价文件组成7.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报价函(附件一)7.2资格、资质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4)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6)财务状况报告(经第三方审计的);7)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资料。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上1)--5)证件的原件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或公证件,以及6)--9)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以上证件经审查缺少任何一项或经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报价处理。7.3报价文件1)报价一览表(附件三)。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主要材料价格分析表7.4技术文件1)主要施工人员配备表(附件六)。2)施工组织相关方案。3)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7.5商务文件1)供应商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一览表(附件五);2)供应商的财务报表(经第三方审计),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2015年度);3)优惠服务条款;4)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8.报价文件装订7供应商必须将报价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胶装),并在首页编制“报价文件目录”。9.报价9.1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9.2报价币种为人民币。9.3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书面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据此再次报价。9.4供应商在报价时只能提供一个方案。9.5报价含工程设备材料、人工、运杂费、利润、措施项目费、规费、税金及其他所有费用。9.6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报价文件正本不符,以报价一览表为准。9.7供应商须提供分项单价和报价总价,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9.8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9.9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9.10最终报价与首次报价同比例下浮为最终固定单价。9.11政府采购政策9.11.1节能产品优惠办法(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本项目谈判小组在综合评审时将给予所属节能产品的评审价格5%的价格扣除;节能产品将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具体计算方式为:节能产品的评审价格=其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扣除比例;(3)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第十九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应在报价文件显著位置列出某项/某些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并列明节能产品的生产厂家及产品品牌、型号;未按要求列明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政策优惠;(4)如发现供应商未如实填写、列明的,如成交将取消成交资格;同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财政监管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停止其参与8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5)评审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9.11.2环境标志产品优惠办法(1)根据《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规定,本项目谈判小组在综合评审时将给予所属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价格5%的价格扣除;环境标志产品将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具体计算方式为: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价格=其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扣除比例;(3)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第十七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应在报价文件显著位置列出某项/某些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并列明节能产品的生产厂家及产品品牌、型号;未按要求列明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政策优惠;(4)如发现供应商未如实填写、列明的,如成交将取消成交资格;同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财政监管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停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5)评审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9.11.3中小企业优惠办法(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谈判小组在综合评审时将给予小微企业的评审价格6%的价格扣除;小微企业将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具体计算方式为:小微企业的评审价格=其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扣除比例;(3)如供应商为小微企业,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五),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未按要求提供声明函原件及证明材料原件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政策优惠;(4)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5)如发现供应商不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的,如成交将取消成交资格;同时采9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财政监管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停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6)评审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9.1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相关问题9.12.1根据《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报价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财办库【2003】38号)文件要求,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报价的,只允许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与,其余供应商的报价将被拒绝。9.12.2多家代理商所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总价50%的,适用上述规定。10.报价文件编写方式10.1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10.2报价一览表用A4幅面,黑体小四号字体。11.报价文件签署供应商代表必须按谈判文件的规定签署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报价一览表,并在报价文件封面上加盖供应商公章。12.报价文件密封和标记12.1供应商应准备五份报价文件,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及电子文件一份(光盘或U盘),并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要注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件”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2.2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分别密封,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密封件格式见附件十):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2)正本或副本3)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12.3请供应商将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授权代表或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除外)单独密封,在信封正面加盖
本文标题:省府泉城路集中办公区改造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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