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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08日非煤露天矿山风险辨识与评估提纲一、风险辨识1.基本概念2.风险辨识二、风险评估1.评价方法2.举例说明风险:发生危险事件或危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严重性的组合。我们所指风险是安全生产风险,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风险有两个主要特性,即可能性和严重性。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发生的概率。严重性,是指事故(事件)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其中:根源是指具有能量或产生、释放能量的物理实体。如起重设备、电气设施、压力设备等等。行为是指决策人员、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的决策行为、管理行为以及作业行为。状态是指物和环境的状态。一、风险辨识1、基本概念风险和危险源的关系:风险和危险源之间既有联系又有本质区别。首先,危险源是风险的载体,风险是危险源的属性。也就是说,具体讨论风险必然是涉及哪类或哪个危险源的风险,没有危险源,风险无从谈起。其次,任何危险源都会伴随着风险。只是具体危险源不同,其伴随的风险大小往往也有所区别。在分析生产经营活动中对人员造成伤亡、影响人员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时,危险源也成为危险有害因素,分为四类:一是人的因素,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来自人员自身或人为性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二是物的因素,是指机械、设备、设施、材料等方面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三是环境因素,是指生产经营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四是管理因素,是指管理和管理责任缺失所导致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危险因素:是指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强调突发性和瞬间作用。有害因素:是指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强调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的积累作用。通常情况下,二者并不加以区分而统称为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指客观存在的危险、有害物质或能量超过一定限值的设备、设施和场所等。存在危险有害物质、能量和危险有害物质、能量失去控制是危险、有害因素转换为事故的根本原因。危险有害物质和能量失控主要体现在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缺陷等3个方面。安全风险辨识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前提和基础,其目的是要识别出企业生产活动中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及其原因、影响范围和潜在后果。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时,要充分利用现有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评价及安全专项研究等工作的成果,对这些工作中辨识出的危险源(危险、有害因素)认真梳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从不同的角度和层次充分挖掘可能存在的风险,拓展风险辨识的深度和广度,同时提高辨识准确性和效率。为提高安全风险辨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要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动全体员工特别是生产一线作业人员参与安全风险辨识,利用岗位人员对作业活动熟悉的优势,对单元中的作业活动、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岗位人员、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2、风险辨识1)风险辨识流程:(1)按照矿山生产系统划分单元;非煤露天矿山主单元分为:采剥作业单元、边坡与边界管理单元、铲运作业单元、供配电及机电设备单元、采场防排水单元、破碎筛分作业单元、运输作业单元、排土场及排土作业单元、工业场地单元、安全管理单元等。(2)各单元按照区域或活动来进行风险点源分析;(3)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中对事故类别的划分方法,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先发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结合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和专业划分习惯,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2)非煤露天矿山风险辨识(1)坍塌是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事故。在露天矿山主要表现为边坡失稳和破坏。主要原因:①确定的边坡角不合理;②地质因素对边坡的影响;③岩体中的地下水;④爆破震动;⑤人为因素;⑥风化作用;⑦地震等。坍塌是露天矿山的主要危险因素之一,发生事故的后果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设备、设施损坏,对生产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放炮(爆破)放炮伤害也叫爆破伤害,指爆破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放炮事故在矿山伤亡事故中占有较大比例。爆破伤害事故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①早爆事故。在爆破工作中,因操作不当或因受某些外来特殊能源作用造成雷管或炸药的早爆;②迟爆事故。指在预定起爆时间之后起爆;③爆破时警戒不严、爆破警戒范围内的所有无关人员没有及时撤离造成的事故。④盲炮处理不当造成的事故。爆破中发生盲炮如未及时发现或处理不当,潜在危险极大,往往因误触盲炮、打残眼或摩擦振动等引起盲炮爆炸,以致造成重大伤亡事故。主要原因:①爆破后没有达到规定时间,人员过早进人工作面;②警戒不严、信号不明、安全距离不够。爆破作业时,没有等爆破警戒范围内的所有无关人员撤离完毕后,即开始装药爆破;③导火线速燃、缓燃,没有使用标准导火线和计时导火线,操作方法失误或点火方法有误;④爆破器材质量有问题;⑤爆破人员没有按照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程序学习、培训、考核,爆破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⑥避炮设施未按要求建造;⑦未爆炸的火工品混入矿碴内;⑧其他违反《爆破安全规程》规定进行爆破作业。场所:装药爆破的工作面;装药爆破影响范围内的装运场地、破碎场所;爆破器材加工场所等。爆破伤害事故一旦发生,后果将会造成人员严重伤害或死亡,或者对设备、设施等造成严重毁坏。(3)火药爆炸指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在生产、加工、运输、贮存中发生的爆炸事故。主要原因:①运输设备有缺陷;②爆破器材临时存放室不符合安全要求(如未设置避雷防爆装置,消防设施不规范等);③雷管、炸药在运输与临时储存时与火花接触,炸药受摩擦、冲击等;④运输与临时储存时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⑤运输、临时存放、加工过程中不了解爆破器材性能、违反操作规程。场所:炸药库及其附近;爆破材料的矿内运输、临时存放处;运送炸药的器具设备;爆破器材加工场所等。火药爆炸事故造成的后果是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4)物体打击是指物体在重力或其它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主要原因:①没有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剥离工作;②危石、浮石不及时排除或处理危石、浮石时不按操作规程作业,发生撬小落大等现象;③工作场所狭小,缺乏躲避空间;上下同时作业;④没有排险工具或排险工具有缺陷等;⑤工作时精力不集中,对出现的险隋不能及时做出反应;⑥安全帽等劳保用品穿戴不规范、不齐全;⑦缺少完善的滚石防护措施、设施;⑧爆破飞石;⑨采用掏底、扩壶等淘汰工艺作业,岩石坠落引起伤害;⑩传递工具物件方法不当。场所:剥离作业面、凿岩作业平台、装药爆破作业平台、装运场地、破碎场所等。一旦遭受物体打击其后果是人员的伤亡和物品的损毁。(5)高处坠落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主要原因:①没有按要求使用安全带、安全索;②没有按要求穿防滑性能良好的软底鞋;③高处作业时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或损坏;④工作责任心不强,主观判断失误;⑤使用安全保护装置不完善或缺乏的设备、设施进行作业;⑥作业人员疏忽大意,疲劳作业;⑦高处作业无专人负责指挥,安全管理不到位;⑧作业场所狭小,不符合安全要求。场所:剥离作业面、凿岩作业面、作业平台、采场边坡、破碎平台等作业面。高处坠落造成的事故的后果是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6)车辆伤害指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坠落、挤压伤亡事故。主要原因:①违章驾车:如酒后驾车、疲劳驾车、非驾驶员驾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超车和超载等;②疏忽大意:如情绪急躁、精神分散、心理烦乱、身体不适等;③车况不好:如安全装置不齐全、工作装置工作不可靠、安全防护装置工作不可靠、车辆维护修理不及时、带“病”行驶等;④道路环境:如道路条件差、视线不良、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行驶等;⑤管理因素:如车辆安全行驶制度不落实、管理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不健全、车辆维修不及时、交通信号、标志、设施缺陷等。车辆伤害后果是人员的伤亡和设备物品的损毁。(7)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主要原因:①指挥人员违章指挥,操作人员违章操作;②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缺乏或防护装置失效等,导致事故发生;③安全管理上存在不足;④场地及运输道路缺陷;⑤意外因素影响:如在检修和正常工作时,机器突然被别人随意启动,导致事故发生;⑥在不安全的机械上停留、休息,导致事故发生等。场所:剥离过程、凿岩及凿岩台阶、设备检修及检修场所、破碎过程、运输过程等。机械伤害的主要后果是造成人员伤亡,其次是对物件的损坏。(8)火灾是指矿山企业内所发生的火灾。主要原因:①明火(包括火柴点火、吸烟、电焊、气焊、明火灯等)所引燃;②油料(润滑油、变压器油、液压设备用油、柴油设备用油、维修设备用油等)保管、运输和使用不当;③电缆、电线、电动机、电钻等电器设备绝缘损坏及性能不良产生的电弧、电火花、漏电、失爆、短路或超负荷运行引起火灾;④保险丝(片)选用不当,使用铜丝、铝线代替保险丝;⑤油开关及配电箱内油料着火;⑥炸药在运输、加工和使用过程中所引起;⑦机械作用(包括摩擦、震动冲击等)所引起。场所:空压机房、机修车间、综合材料库、变压器等用电部位。火灾事故的主要后果是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压力容器爆炸是指压力容器破裂引起的气体爆炸(物理性爆炸)以及容器内盛装的可燃性液化气在容器破裂后蒸发,与周围的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遇到火源时产生的化学爆炸。主要原因:①压力容器受到机械损伤;②压力容器遇到突然撞击或遇到高温;③风包等压力容安全阀堵塞或失灵,压力表损坏指示错误;④未制订安全操作规程或操作人员违章操作;⑤管理不善或操作人员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进行操作。容器爆炸的后果是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10)触电是指由于电流流经人体导致的生理伤害,包括雷击伤亡事故。主要原因:①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在设计、安装上存在缺陷,或在运行中缺乏必要的检修维护;②没有设置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如保护接零、漏电保护、安全电压等),或安全措施失效;③电气设备运行管理不当,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④专业电工或机电设备操作人员操作失误,或违章作业等;⑤井下照明没有使用安全电压;⑥非专业电工人员私自进行检修、接线等专业工作;⑦电气安全管理工作存在漏洞;⑧在规定地点没有使用安全电压;⑨违章指挥等。场所:地面变压器、配电线路以及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种电气设备、动力设备采用闸刀直接起动的设备、手持电动设备、照明线路及照明器具等。触电伤害的后果是直接造成人员伤亡事故。(11)其它伤害(1)雨天、冰冻天作业场地不平,道路潮湿、废石场粘滑等可能引起人员滑倒、摔伤、扭伤等;(2)作业场地狭窄、作业安全距离不够,可能发生碰撞挤压事故;(3)设备起动时未发信号或信号不清,指挥或操作不当引发事故等;(4)作业人员思想不集中,或酒后作业等引发事故。(12)职业危害因素A.粉尘粉尘危害是矿山开采作业最大危害之一。粉尘是在矿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细粒状矿物或岩石粉尘。凿岩、爆破、矿石装卸运输过程中都能产生大量粉尘。粉尘的危害性大小与粉尘的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粉尘物质组成有关。一般随着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增加而增大,在不同粒径的粉尘中,呼吸性粉尘对人危害最大。粉尘相对集中于以下作业环节:凿岩作业过程;爆破作业过程;装卸、车辆运输过程。粉尘存在的主要场所:采掘工作面;转载点、装载及卸载点。作业人员长期吸人大量的粉尘后,可得尘肺病,严重者可使肺部失去功能导致死亡。B.噪声与振动噪声指声强和频率的变化都无规律、杂乱无章的声音。矿山噪声具有强度大、声级高、噪声源多、干扰时间长以及连续噪声多等特点。噪声与振动主要来源于各种设备在运转过程中由于震动、摩擦、碰撞而产生的机械动力噪声和由风管排气、漏气而产生的气体动力噪声。产生噪声与振动的设备和场所:空压机和空压机泵房;凿岩设备和凿岩工作面;爆破作业工作
本文标题:非煤露天矿山风险辨识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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