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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煤矿机电隐患分级分类标准一、重大隐患事故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85号令)中规定隐患。1)、突出矿井未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2)、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3)、矿井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工作能力不匹配的。4)、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电、风电闭锁装置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5)、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不能实现双风机、双电源或不能自动切换的。6)、建设矿井进入三期工程前,没有按设计建成永久排水系统的。7)、使用被列入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或者工艺的。8)、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9)、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等级与矿井瓦斯等级不符的。10)、矿井单回路供电或有两个回路但取自一个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端的。11)、进入二期工程的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及水害严重的建设矿井,进入三期工程的其他建设矿井,没有形成双回路供电的。12)、没有配备分管机电的副矿长及机电专业技术人员的。2、非矿用阻燃或阻燃试验不合格的电缆、胶带违规入井使用的。3、非防爆电气设备违规入井使用的。4、井下密闭区内有机电设备、电缆和风水管路的。5、未按规定安设、调校瓦斯传感器,人为造成传感器失效,超时间、超范围屏蔽上传数据的。6、井下机电硐室设在回风流中,未按规定实现甲烷电闭锁的。7、使用带式输送机、刮板运输机运人的。8、升降人员的立井提升机安全保护、安全设施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或失效、钢丝绳出现磨损超限、断丝超限继续使用的;提升机超载运行的。9、无轨胶轮车制动装置采用干式制动器的。10、生产矿井或新建(改扩建)矿井进入二期工程施工前,未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11、井下安全避险“五大系统”整体功能不完善,起不到避险作用的。其他认为类似重大的事故隐患。二、较大事故隐患1、矿井一类负荷未按规定实现双回路供电的。2、设备安装、回收、检修等机电项目工程施工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3、特殊岗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未取得有效证件上岗作业的。4、未按规定建立机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5、井口房、通风机房、瓦斯抽放泵站附近20米范围内有烟火的。6、井下机电硐室、油脂硐室、带式输送机机头、配电点未按规定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的,瓦斯抽放泵站建筑未采用不燃性材料建设的。7、主通风机、主要提升机、主井胶带输送机、主排水泵、空气压缩机、无轨胶轮车、锅炉等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未按规定期限进行检测检验或主要项目性能测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8、大型固定设备主要部件(提升机钢丝绳、提升机主轴、提升机天轮轴、提升钢丝绳连接装置、提升机防坠器、主通风机主轴、风叶、空气压缩机风包等)未按规定期限进行检测检验或探伤。9、主通风机单机运行无安全措施的。10、非升降人员的主副井提升机的安全保护、安全设施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或失效、钢丝绳出现磨损超限、断丝超限继续使用的;提升机超载运行的。11、主井胶带输送机的安全保护、安全设施未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74条规定装设或失效的。12、立井箕斗提升未采用定重装载的13、进入锅炉设备进行检修前,风、烟、水、汽、电和燃料系统没有可靠隔断的;进入锅筒、炉膛、烟道等进行检修时,没有可靠通风或专人监护的。14、锅炉安全阀的安装、数量、规格不符合《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的。15、常压锅炉承压使用的。16、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储存装置、压力容器、管道有泄漏现象。17、电梯曳引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及腐蚀超过规定的。18、电梯门机不灵活,防门夹人保护不起作用的。19、电梯层门门锁装置及电气联锁装置不符合规定的。20、起重机械主要受力构件有严重塑性变形等明显可见缺陷。21、向井下供电的高压开关柜投入自动重合闸的,22、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的,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3、约时或违反规定停送电的。24、防爆电气及电缆连接工艺存在严重失爆现象的。25、井下总回风巷和专用回风巷安装有电气设备、电缆的。26、井下带电搬迁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电缆(采用电缆供电的移动用电设备除外)。27、井下带电检修或明火操作的。28、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29、采区变电所及实现采区变电所功能的中央变电所未实现独立通风的。30、井下未按规定设置主接地极或接地网接地电阻值超过2Ω的。31、井下带电开盖目测高压电气设备的。32、事故原因未查清,设备故障未排除强行送电的。33、井下局部接地与瓦斯抽放管路接地连接在一起的。34、井下电缆与瓦斯抽放管路直接搭接的。35、擅自对井下防爆电气设备进行改造,未经国家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投入运行的。37、阻燃电缆、胶带入井前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无检测报告的。38、三台及以上局部通风机向一个掘进面供风的,一台局部通风机向两个掘进作业面供风的。39、井下采区、采掘工作面避灾路线未按规定安设压风、供水管路的。40、井下限矩型液力偶合器使用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或不合格易熔塞、易爆塞的。41、采煤机上未安装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或闭锁装置不起作用的。42、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未安设能发出停止、启动信号和通讯装置的。43、运煤车、铲车、梭车等作业时,行驶区间有人员进入的。44、给料破碎机行走时两侧站人的。45、起吊重物时,人员站在重物坠落范围内作业。46、信息监控与通信联络系统未实现24小时不间断运行或不能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的。47、生产矿井和新建(改扩建)矿井进入二期工程施工前,未装备人员定位系统、通信联络系统,进入联合试运转未装备产量监控系统的。48、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产量监控系统未与上一级监管部门联网运行的。49、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产量监控系统系统性能不满足国家标准AQ6201-2006、AQ6210-2007、MT1082-2008要求的。50、建设瓦斯抽采系统未安装抽采监测系统的或抽采监测系统运行、上传数据不正常的。51、未按规定配备专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使用和维护人员的。52、甲烷电、风电闭锁范围不合理的。53、安全监控系统主干线缆未分设两条进入井下的。54、未按规定安设、调校其他类传感器,人为造成传感器失效,超时间、超范围屏蔽上传数据的。55、传感器报警点、断电点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56、安全监控系统未能定期进行“三闭锁”功能测试的。57、有线调度通信系统的调度电话至调度交换机(含安全栅)未采用矿用通信电缆直接连接,利用大地作回路的;井下电话机未使用本质安全型的;调度电话由井下就地供电,或者经有源中继器接调度交换机的。58、人员定位读卡器安设数量不足、位置不当,不能准确反应入井人员的位置及行走轨迹的。59、入井人员未携带识别卡、多携带识别卡的。60、各个人员出入井口未设置检测识别卡工作是否正常和唯一性检测的装置的。61、人员携带烟、火、手机等进入瓦斯抽放泵站内的。62、瓦斯抽放泵站“三防”装置不齐全,水封阻火泄爆装置内无水运行或超水位运行的。63、井下安全避险“五大系统”未接入紧急避险设施或未根据井下采掘系统变化及时补充建设完善的。其他认为类似较大的事故隐患。三、严重隐患(一)综合类1、未建立隐患排查体系,定期组织开展机电隐患排查的,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未形成闭合的。2、机电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有缺项,关键内容缺项或违反相关标准规定,内容与实际严重不符,不具备可操作性的。3、图纸资料有缺项或与现场实际严重不符,关键内容缺项或违反相关标准规定,关键数据计算错误的。4、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及采掘作业规程中机电内容有缺项或与实际不符的。5、一般岗位作业人员未取得有效证件上岗作业的。6、人员存在其他违章行为,可能造成事故的。7、岗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8、机电设备运转、传动部分无防护设施或设施不合格的,起不到防护作用的。9、矿井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设备,未经过安全性能检验取得产品工业性试验安全标志的。9、未按规定定期对各类保护装置、闭锁装置、切换装置进行试验的。10、机房硐室、皮带机机头等地点未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的。11、需要消防电气检测的部位和场所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消防安全电气检测。10、高压停送电未执行“两票”规定的,无计划随意停送电的。11、绝缘用具不全或未进行校验的。12、继电保护整定值过大的。(超过额定值50%以上)(二)井下机电1、防爆电气及电缆连接工艺存在一般失爆现象的。2、电气设备及电缆超过额定值运行的。3、井下高压电网单相接地电容电流超过20A的。4、井下未按规定设置局部接地极的,局部接地极规格、埋设深度、连接母线截面积不符合规定的,电气设备串联接地的。5、辅助接地线截面积不足10mm2,辅助接极与局部接地极距离小于5m的。6、未按规定对接地电阻、杂散电流进行测试、测试记录不全、对不合格项未采取措施整改的。7、集中巷皮带机、采掘设备保护不全或失灵,甩掉保护继续使用的;采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的。8、井下电缆与抽放管路同侧吊挂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9、采掘工作面用电设备电压超过3300V,未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的。10、电气设备或电缆带有感应电继续使用的。11、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所带负荷距离超过使用规定的。12、带负荷拉隔离开关的。13、移动变电站高低压联锁不起作用的。14、向采区供电的同一线路上,串接的采区变电所数量超过3个的。15、采区变电所无人值班,未关门上锁的。16、井下向移动变电站供电的高压电缆未使用矿用监视型屏蔽橡套电缆的。17、井下不同型电缆直接连接的。18、井下随便拆开,撞击矿灯的。19、开关远方操作,就地仍能启动的。20、井下打开螺栓紧固的隔爆结合面时,留下一根螺栓不拆,以该螺栓为轴转动盖板的。21、井下机电硐室内未设置温度传感器,温度超过30度未采取措施的。22、入井轨道、金属管路未按规定在井口附近设置接地的。23、井下采掘工作面及采区避灾路线未按规定安设压风自救装置(阀门)、供水施救装置(阀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24、刮板输送机紧链时,固定马达齿轮盘使用不合格肖子的。25、工作面遇有坚硬夹矸时,用采煤机强行截割的。26、采煤机内外喷雾压力、掘进机、连采机外喷雾压力不符合规定的。27、采煤机更换截齿和滚筒上下3m以内有人工作时,未护帮护顶,未对工作面输送机施行闭锁的。28、掘进机非操作侧,未安装能紧急停止运转按钮或按钮不能正常的。29、工作面倾角在15°以上时,采煤机未安装可靠防滑装置的。30、给料破碎机与输送机之间位设联锁装置的。31、综采工作面乳化液泵站压力达不到30Mpa的;乳化液浓度配比不合格的。(三)大型固定设备1、主通风机、主要提升机、主井胶带输送机、主排水泵、空气压缩机的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不能满足矿井安全生产要求。2、主排水泵、主通风机装备数量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3、主通风机未按规定定期倒机运行的。4、主通风机未按规定进行反风演习或反风风量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5、主排水泵未进行联合排水试验。6、无轨胶轮车主要部件不完好的。7、立井提升机井口安全门与信号、罐位、阻车器、摇台不闭锁。8、主副提升机的信号装置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9、提升速度大于3m/s的立井提升系统,未设防撞梁和托罐装置的。10、立井提升使用楔形连接装置,单绳提升超过10年;多绳提升超过15年。11、主副井提升机的天轮、卷筒、摩擦轮、导向轮和导向滚等的最小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值,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12、主副井提升机没有配备正、副司机的;13、主要提升机司机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操作的。14、空气压缩机及风包的保护装置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或失效。15、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的自动保护装置不符合《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的。16、主通风机没有风机轴承、电机轴承、电机定子绕组的温度检测装置。(四)特种设备1、电梯、起重机械、燃气锅炉燃烧器未与有资质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协议、无维保单或未按周期进行维保的。
本文标题:煤矿机电处隐患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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