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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一、病人死亡后,必须在死亡一周内进行死亡病例讨论。用于做尸检的病例须在病理报告做出后的一周内进行。二、涉及纠纷、刑事案件及意外死亡病例必须单独讨论,在死亡喉24小时内完成死亡病例讨论,并报医教部和院领导。三、参加死亡病例讨论的人员由科室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四、死亡病例讨论程序:1、讨论前经治医师必须完成死亡记录。2、讨论时经治医师汇报病情摘要、治疗经过、死亡原因。3、讨论内容应包括:诊断、治疗、死亡原因和应吸取德经验教训。五、死亡讨论记录1、各科建立死亡讨论记录本,在进行死亡病例讨论时,指定人员在死亡讨论记录本上按要求进行记录。2、死亡讨论记录本应指定专人保管,未经主管院长或医务科同意,科外任何人员不得查阅或摘录。3、经治医师根据讨论发言内容进行综合整理,经科主任或主持人审阅签字后,附在病历上。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模板)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入院时间:**年**月**日**时***分讨论时间:**年**月**日**时***分讨论地点:*****主持人:****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参加人员:****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护士讨论内容:(病人入院诊断是否正确,是否存在诊断疑问,检查是否有针对性,整个治疗护理经过是否妥当,病情变化处理是否及时,抢救工作是否到位,工作中还存在哪些不足之处,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患者家属或患者生前有什么意见等进行分析总结,以提高医疗水平。)****主管医师汇报病情:(基本病情介绍----病人入院情况、重要化验及检查结果、诊断依据、诊断、治疗护理经过、病情变化、抢救经过、死亡原因。)****住院医师发言:****主治医师发言:****副主任医师发言:****主任医师发言:主持人总结意见:记录人:******年**月***日
本文标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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