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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论《红高粱》的艺术特色学校:鸡西大学院系:文法系专业:11届语文教育姓名:张同军自考专业:汉语言文学教育指导老师:吴嬗婷答辩考号:2052013年3月论《红高粱》的艺术特色摘要:《红高粱》是莫言作品中很有代表性的一部,作者大胆运用了穿越时空的表现手法来编辑他的故事,以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相结合的叙事方式,突破了传统的叙述模式,在小说里建立了双重的叙述视角。而且,从主题陌生化,人物陌生化,语言陌生化三个角度来突显《红高粱》中的悲壮、豪放、浪漫的民族民间精神。从而获得了全知全能的效果。本文将从其独特的叙事方式和强烈的陌生化手法入手,阐述《红高粱》独具魅力的艺术特色。关键词:莫言《红高粱》艺术特色叙事方式陌生化手法80年代中期,莫言用他优美的语调为我们渲染了一个“红高粱”的世界。是对民族生命深处热烈而顽强的生命力的热情呼唤,是对复杂险恶的环境下美好自由人性的赞美,是对为美好未来浴血奋战的人们的深深敬畏。他笔下的高密东北乡有着荒原般的记忆,带着“种的退化”的忧患讲述着那段血色浸染的故事。他曾说过:“这时我是强烈地感受到,20年农村生活中,所有的黑暗和苦难,都是上帝对我的恩赐,虽然我身处闹市,但我的精神已回到故乡,我的灵魂寄托在故乡的回忆里,失去的时间突然又以充满声色的形式,出现在我的面前。”他也在《红高粱》最后结尾献辞道:‘‘谨以此文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染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这不是空谈而是他能够把握乡村灵魂,真正表现乡村自我精神的基础。因此成就了一部经典著作,然而,一部著作的背后一定有它独特的一面,下面我则从两个方面来阐述《红高粱》独特的艺术特色。一独特的叙事方式(一)叙述视角莫言在《我为什么写红高粱家族》中写到:“过去的小说里有第一人称、第二人称、第三人称,而《红高粱》一开头就是“我爷爷”“我奶奶”,既是第一人称视角又是全知的视角。”小说用“父亲”的视角来阐述战争的全部过程和事情发生的前因后果。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迭和在一起,也就是说“父亲”这个视角即是叙事者的父亲,也是叙述者本人。比如“父亲不知道我的奶奶在这条路上主演过多少悲剧,我知道。父亲也不知道在高粱阴影遮掩着的黑土上,曾经躺过奶奶洁白如玉的光滑肉体,我也知道。”很显然,作者眼睛就是“父亲”的视角。又比如在写到“我”的时候是第一人称,一写到“我奶奶”就站到“我奶奶”的角度,她的内心世界就可以很直观地表达出来。作者并用第一人称视角和全知的视角,用众多笔墨写当时的周边环境以及在当时环境中所发生的故事,而不是一味地只通过“我”来评价当时的“人”和“物”。正式这种独特的视角让读者能够可以很快融入作品,并客观地全方位感地知作品中的人物形象,这就比简单的第一人称视角丰富得多,开阔得多。(二)叙述策略有评论者指出:“莫言并未使用线性情节推进法,而是将整个故事一块块地切分,在每次事件中间穿插进暴力渲染及一些稀奇古怪的描述,如此切分,拼合,大大地刺激了读者的胃口。”在《红高粱》中,作者一开始使用倒叙的写作方式,写“我父亲”跟随“我爷爷”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兵的汽车队。在这一章节里,交待了整个故事中人物的结局,而在每一章节中以及章节俞章节中,作者又运用了插叙的表现技巧,如在写到“我奶奶”在高粱地里升入天堂时,通过“高粱地”这一特殊场景随即联想到“我爷爷”与“我奶奶”的结识也是在高粱地里,于是时间倒转,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相识相知相爱的故事。虽然在时间结构上略显散乱,但却衔接自然。(三)叙述时间《红高梁》在叙事上采用了“心理时间”,让读者随着“我”的“心理时间”一起去感受。这种叙事方法是在对读者传统阅读习惯和思维方式进行肢解。这是魔幻现实主义作家为了更自如地反映深刻的心理状态,超越时间与空间的限制,使读者更深入地潜入人物的灵魂,在文艺作品结构上,通常就故意打乱时间顺序,使情节颠倒、跳跃……使好端端的传统故事变得面目全非,使明白晓畅的情节变得陌生。俄国批评家施克洛夫斯基认为:“艺术的技巧就是使对象陌生,使形式变得困难,增加感觉的难度和长度……”《红高梁》的叙事手法遭到了众多非议,但非议者却在阅读习惯的揉搓中得到了心灵的洗涤,让读者在心灵的冲击中去思考人,去思考生命、自由、幸福的真正含义。二强烈的陌生化手法(一)主题陌生化。传统革命历史小说讲述的大多都是歌颂正面的历史英雄人物的主题模式。从民族的立场去体现他们生命的意义,展现了极其强大的生命力和民族精神。《红高粱》这部小说去打破了这种传统的主题模式,使小说产生了主题陌生化的审美效果。《红高粱》描写的是一场自发的民族抗日战争的场面,传统的革命历史小说大多数都是在中共领导下的革命斗争,有宏大的战争那场面,是在意识形态的规限内讲述战争发生的前因后果,主要讲述革命的起源,在经历曲折的过程之后从而如何最终走向胜利的。这是传统革命小说的主题模式。而《红高粱》则不是。小说描写的虽然是抗日战争历史,作者都有意的远离历史范畴中的爱国,民族等。然而,却构建出了土匪头子和乡间妇女之间的恩恩怨怨,生生死死的故事,有意的去张扬普通个体的人性,很微妙的将爱国,民族掺杂其中。小说的描写用普通的农民为主人公,而意外来了日本鬼子的起因,于是他们不由自主的被卷入抗日战的时代洪流中,应用的战斗着。但他们的身上很难看到崇高的民族大义和浓厚的政治色彩。“他一辈子都没弄清人与政治,人与社会,人与战争的关系,虽然他在战争的巨轮上飞速的旋转着,虽然他的人性的光芒总是冲破冰冷的铁甲放射出来,但事实上,他的人生即使是在某一瞬间放射出璀璨的光芒,着光芒也是寒冷的,旁典的,掺杂着某种深刻的兽性因素”这就是作者笔下本真的余占鳌。陈思和先生在《中国当代文学史》一书中说:“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这就是莫言《红高粱》中的陌生化主题,与传统革命历史小说主题模式的一种背离。(二)人物陌生化。以往的革命历史小说塑造的众多人物形象大多分为正面人物和反面人物。如《红岩》中的江姐,《青春之歌》中的林道峰。这些人都是具有崇高道德,意志坚定的共同特征。反面人物有《红岩》中的徐鹏飞等。他们都是无恶不作,凶残,贪婪之徒。莫言的《红高粱》中刻画的人物形象在革命历史小说是非常独特的,就以“我奶奶”戴凤莲为例分析她的陌生化。“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辐,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不怕罪,不怕罚,我不怕进你的十八层地狱.我该做的都做了,该干的都干了,我什么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世界,我的天哪......”这是“奶奶”临终前的话,她的一生按照自己所思所想去行动,遵从了本性,颠覆了传统道德,为了追求自己的自由和幸福她一切都不怕。因而她在临终前内心没有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留恋。“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戴凤莲是一个反叛传统的女子,“她身上呈现出与世俗礼教、伦理道德相对峙的生命状态。”为了幸福自由蔑视道德法律,从而形成了这样一个敢爱敢恨,敢作敢当,自由自在的化外之民。(三)语言的陌生化。语言主要是为了达到沟通交流、传达信息的目的。什克洛夫斯基认为:“普通语言是日常的,司空见惯的,平庸呆滞而且是毫无生气的,而语言经过“陌生化”后则会变得奇异,令人耳日一新,而且充满话力。”对于作者而言,语言的陌生化是一种艺术手段,通过语言的陌生化使自己的作品为大众所欣赏。对于读者而言,语言的陌生化是能唤起他们对作品的兴趣,克服审美疲劳。莫言《红高粱》的陌生化也表现在语言方面。1.比喻、拟人修辞比喻是文学作品中常用的修辞手法,莫言在《红高粱》中大量运用了比喻,而且他的比喻不落俗套、奇异诡谲,使小说语言形象生动、产生陌生化效果。例如:狗叫。”“过去的一切,像一颗颗香气馥郁的果子,箭矢般坠落在地。”作者把见证和承受日本人暴行的石桥比作初愈的病人,把预示流血和死亡的枪声比作阴沉可怕的狗叫,把“奶奶”丰富充实的三十年过去生活比喻成香气馥郁的果子,是选取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人和事物作为喻体切合了小说的环境和人物的心理,虽然并不十分高雅美好,但却收获了一种丰富可感的美。“马骡驴粪像干萎的苹果,牛粪像虫蛀过的薄饼,羊粪稀拉拉像震落的黑豆。”将动物的排泄物与人类的食物相联系,作者在这里有意识地将丑的事物美化,拉大了语言内在的空间距离,造成一种语言的阻抗性,给读者以强烈的感官刺激。“躯干上的皮被剥了,肉跳,肉蹦,像只褪皮后的大青蛙。”作者用冷静的笔调叙述罗汉大爷被活剥皮后的情状,运用一个形象的比喻,不着一个“惨”字,却把罗汉大爷的惨状表现得淋漓尽致。在《红高粱》中,拟人修辞手法的运用也是体现陌生化效果的重要途径。如“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遍地高梁肃然默立”“高粱尸横遍野”“高粱的茎叶在雾中嵫嵫乱叫”“高粱嚓嚓啦啦的幽怨鸣声”“一穗一穗被露水打得精湿的高粱在雾洞里忧悒地注视着我父亲,父亲也虔诚地望着它们。”在莫言笔下,高粱是活生生的灵物。它们和人一样拥有肉体和情感,它们对日本人蹂躏高密东北乡民感同身受,它们与乡民一样仇视日本侵略者。又如“被篷布上,漏出几颗鬼鬼祟祟的星辰”星辰是没有生命的,更不可能鬼鬼祟祟,作者这样写既给读者创作一种新奇的审美感受,又充分表现出罗汉大爷意欲逃出栅栏的紧张心理。2.词语超常搭配《红高粱》中莫言遣词用字常常打破传统的固定搭配模式,超常的搭配往往能带来惊奇的阅读享受,产生陌生化的效果。例如:“奶奶鲜嫩茂盛,水分充足。”以形容植物的词形容人的形态生动地表现出奶奶的娇艳欲滴和青春貌美,陌生化的语言给人出乎意外感受,达到了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审美效果。“大爷双耳一去,整个头部变得非常简洁。”“简洁”一词本指说话或行文简明扼要,这里用来形容罗汉大爷被割去双耳的头部,令人觉得突兀,同时也让人深刻感受到日本人的残忍。“奶奶的血把父亲的手染红了,又染绿了,奶奶洁白的胸脯被自己的血染绿了,又染红了。”人血本是红色的为何却能“染绿”呢?这样的搭配能给人新奇之感,但新奇之余又可体会到词语背后的含义,绿色是高粱茎叶的颜色。“奶奶”是吃着高粱米喝着高粱酒长大的,人血液里自然会有高粱的的精神了。“父亲眼见着我奶奶胸膛上的衣服啪啪咧开两个洞。奶奶欢快地叫了一声,就一头栽倒,扁担落地压在她背上。”胸膛中弹本应是极度疼痛的。此处却用了“欢快”来形容“奶奶”当时的感觉,这和“奶奶”弥留之际的幸福感是相联系的。“余司令掏出手枪,甩手一响,两只狗眼灭了,又一甩手,灭了两只狗眼。”用“灭”字来强调打瞎狗眼,是将狗眼比作火,用以强调狗对人肉的虎视眈眈。“父亲看到那两只耳朵在瓷盘里活泼地跳动,打击得瓷盘叮咚叮咚响”割去的耳朵在瓷盘里跳动。这显然是“我父亲”受到强烈刺激后在脑海里产生的幻觉,这样的用语同样也强烈刺激着读者的感官。3.对比手法作者在描写事物和表达感情时,经常故意把意义相悖的词语搭配在一起,造成词语表面上的不合逻辑,似乎是不通,实则是妙语,让读者产生耳目一新的感觉。它们相反相成,言简意赅,巧妙地表达出复杂的思想感情或意味深长的哲理。“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在这里,作者运用对比的手法把互相矛盾的词语组合在一起,表现出美和丑、善和恶相互交织的世界和人物。“奶奶坐在憋闷的花轿里,头晕目眩,罩头的红布把她的双眼遮住,红布上散布着一股强烈的霉馊味。”这“强烈的霉馊味”真是奶奶夫家的味道。女人出嫁的大喜反衬出嫁给麻风病人的大悲。“奶奶浑身流汗,听着轿夫们均匀的脚步声和粗重的喘息声,脑海里交替着出现卵石般的光滑寒冷和辣椒般的粗糙灼热。”“我奶奶”出嫁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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