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操作规程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操作规程一、消防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是经消防职能部门认可的专职人员。二、消防中心必须全天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三、工作人员在使用和操作消防主机之前,必须详细参阅主机《使用说明书》,并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方可操作。严禁非专职人员操作消防主机!四、消防主机在平时必须处于正常监视状态,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发出警报。五、本系统消防连动设备可设置为自动和手动状态;在有人值班的消防中心时可将连动状态转到手动位置。但在任何情况下不许关闭地区音响!消防连动设备为手动或自动状态下,消防主机接收来自现场的报警信号,消防主机均发出蜂鸣报警音并鸣动当前报警层和邻近层的地区音响;当需要鸣动其它层的地区音响时,可按地区音响全部鸣动按钮。同时,主机对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发出启动指令。消防连动设备为连动手动状态时,主机发出火灾警报后,值班人员应根据主机屏幕上提供的报警位置,前往现场确认是否发生火灾。如确认发生火灾,应立即按下附近的报警按钮。消防中心收到火灾确认信号后,立即拨打火警电话。同时,按动消防主机“火灾断定“按钮直至相应指示灯亮为止。此时,系统处于连动自动状态时,消防主机接收来自现场的报警信号,自动发出启动相关的消防设备的控制指令,并接受消防水泵、防火卷帘、防火阀等消防设备的运行或动作的反馈信号。同时,主机启动消防应急广播预警指令;按住地区音响停止按钮,停止地区音响的鸣响。打开应急消防广播“强制报警“开关,启动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引导并疏散人群。值班人员应监视消防主机接收到的消防设备工作的反馈信号。如该启动的消防设备没有运行或反馈信号,及时到设备现场查看或手动启动。六、紧急时,在任何情况下,值班人员都可在消防中心或设备现场根据需要手动启动消防水泵、喷淋水泵、防排烟风机等消防设备。七、当使用消防栓设备实施灭火时,须按下消防栓旁的按钮;或通知消防中心启动消防水泵;或前往水泵控制房直接启动消防水泵。八、确认火情得到处理后,必须将主机恢复到正常监控状态,可按“复位“按钮。并到现场将运行或动作的消防设备恢复到正常状态。九、系统可能发生非火灾报警的情况,应查明原因。如属偶发误报的,可按“复位“按钮使系统恢复到正常状态。十、当消防主机检测有异常发生时,会发出异常报警音。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后,如需停止消防主机报警音,按“音响停止”按钮。并及时通知检修单位。十一、火警电话:119
本文标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操作规程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02543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