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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部务会议议事规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完善部务会议事和决策机制,进一步提高议事质量和决策水平,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部实际,制订本规则。第二条部务会是市委组织部的领导机构和议事决策机构,由部长、副部长、部务委员组成。第三条部务会列席人员为办公室主任、议题主办处室负责人或汇报人、与议题有关的人员(研究市委管理和市委委托管理的领导班子配备及干部人事任免事项时,干部一处、干部监督处负责人列席;研究基层党建工作议题时市委党建工作巡回检查办公室副主任列席)。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涉及干部人事议题票决时,监票人由部务会成员担任,计票人由干部一处、干部监督处负责人担任。第四条部务会由部长主持召开,必要时可由部长委托副部长主持召开。第五条部务会召开的时间由部长或部长委托的副部长确定。原则上每月召开1—2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第六条部务会议表决方式分为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投票表决等三种方式。第七条部务会议事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民主集中制原则。部务会坚持集体议事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规范决策程序,实行集体议事决策、实事求是、民主科学,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部务会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方能举行。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以赞成票超过全体成员的半数以上为通过。决定重大问题及干部人事任免事项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三)严格执行原则。部务会议事,原则上一事一议,由提出议题的处室分管领导作说明,处室负责人汇报。部务会成员应围绕议题,充分发表意见,由部长视讨论情况归纳集中,提出决议草案。决议形成后,要无条件的贯彻执行,不得各行其是。(四)回避原则。部务会议事,如某议题涉及参加会议人员或其直系亲属需要回避时,该同志应主动回避。(五)保密原则。按照组织人事工作保密制度规定,会议酝酿讨论人事任免等涉密事项、重大事项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第八条部务会议事范围:(一)学习传达上级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领导讲话,重要文件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二)研究全市组织工作中有关重大事项或重大问题。(三)研究省委组织部和市委交办的重要事项。(四)研究审定向市委、省委组织部呈报的重要请示、报告和下发的重要文件。(五)研究提请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市管干部事项,研究处理市管干部有关问题的审查结论等重要问题。(六)研究全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及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等方面重要事项。(七)研究全市组织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组织工作会议材料等重要文件。(八)研究部内设机构调整,部机关干部任免、调配、奖惩等事项,研究本部自身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九)研究党费支出、重大行政经费开支、党费开支和重大建设项目开支等。(十)其他需部务会讨论研究的事项。第九条部务会会议议事程序:(一)会议时间确定后,办公室派专人收集会议议题。(二)部务会议题由各处室建议、分管部务会成员提出、分管副部长审核、部长审定。(三)各处室拟提交部务会审议的议题,会前须经处室务会讨论,提出具体意见,并填写《中共海口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上会材料呈批单》,报分管部领导审核后(分管领导审批内容:拟提请部务会审议,呈××常委审示),送办公室收集汇总,由办公室呈报部长审定。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向部务会成员印发议题材料(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印发的,可在开会时分发)。提交部务会讨论的议题,格式要规范,内容要准确,数字要翔实。材料不齐、准备不足的议题不给予上会。(四)办公室根据部长确定上会审议的议题,认真编写《中共海口市委组织部××年第××次部务会议题》安排表,报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呈报分管部领导审批,最后呈部长审定。暂缓提交部务会审议的议题,办公室需进行登记,以便下次呈报部务会审议。(五)会议时间、会议议题确定后,由办公室负责通知与会人员准时到会并做好会务准备工作。有关处室根据会议议题、参会人数准备好部务会议题材料送办公室分类装袋。(六)各处室汇报情况时要主题明确,简明扼要,重点突出,观点鲜明,不但要提出问题,而且还要提供有关政策依据,以便领导决策时参考。对于重大疑难问题,要提出两种以上解决方案,必要时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供部务会比较论证,讨论审定。(七)会议讨论情况、议定事项由办公室负责人做好文字记录,有关材料年终交档案室归档。会议记录要完整、准确。第十条部务会会议议事纪律:(一)与会人员要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对会议讨论的事项要实事求是、畅所欲言、认真负责地发表意见,明确表示自己的态度。当个人意见被否决时,要自觉维护集体讨论的决定,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保持高度一致,不得在会后有任何违背决议的言行。(二)部务会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看法不一致的问题,不要匆忙进行表决,应暂缓作出决议,责成议题有关处室进一步调查研究,在下一次会议重新审定。讨论干部任免或有关人事问题时,如原拟人选被否定,应按规定的报批程序在下次会议上重新提出。部务会原则上不搞临时动议,仓促作出决定。(三)办公室要及时将会议笔记、材料、文件等进行整理存档,妥善保管。会议的原始记录,不经有关领导同意,无关人员不得翻阅。参加会议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会议内容。对泄密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或调离工作岗位。第十一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本文标题:组织部部务会议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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