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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项目谈判采购文件项目编号:DLZC-2011-295Q项目名称: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教学模型采购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二〇一一年十二月谈判采购文件谈判采购邀请1-1第一部分谈判采购邀请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委托,对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教学模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LZC-2011-295Q,计划编号:LNZC20111100255)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采购内容:(一)护理模型设备采购智能化高级生命支持训练教学系统、全功能护理仿真标准化病人、牙护理保健模型、血气分析成套仿真模型、新生儿头皮静脉输液成套仿真模型、电脑等产品(设备)采购。(二)科教模型采购孕妇产科检查电子标准化病人、分娩机转训练仿真模型、组合式整体婴儿护理仿真标准化病、基础护理模拟标准化病人、气管插管监测考核指导模型、血气分析成套监测考核指导模型、小儿骨穿腿模型、体外电击除颤训练教学系统等采购。其它具体设备产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谈判采购文件。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生产厂商及经销商。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四、谈判采购文件发售1、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文件发售时间:自2011年12月28日起,每天9:00—16:00(公休日和午休时间除外)。3、文件发售地点: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四楼403室(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广电中心北门西行约100米)。五、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谈判时间及地点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1月11日8时--8时30分。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月11日8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二楼202会议室。3、谈判时间:2012年1月11日8时30分。4、谈判地点: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二部A座2楼会议室(联合路193号)。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谈判。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联系人:袁广彬电话:0411-83635963-3307谈判采购文件谈判采购邀请1-2采购代理机构: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邮编:116011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万达华府支行帐号:286956324578行号:104222006087联系人:李天宇、韩广鑫电话:0411-88898528、88898529传真:0411-88898540谈判采购文件谈判须知2-1第二部分谈判须知1.合格供应商的范围1.1符合第一部分(谈判采购邀请)资格规定的供应商。1.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2.谈判委托2.1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3.谈判费用3.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谈判采购文件4.1谈判采购文件由谈判采购邀请、谈判须知、用户需求书、合同格式及附件共五部分组成。4.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谈判被拒绝。5.报价文件的组成(1)报价函:见附件1(格式)(2)报价一览表:见附件2(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3(格式)(4)报价货物数量、价格表:见附件4(格式)(5)技术规范偏离表:见附件5(格式)(6)商务条款偏离表:见附件6(格式)(7)报价文件附件(8)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销授权书(按谈判采购文件第三部分各包技术要求提供)其他资格证明文件6.报价文件附件应包含以下内容:(1)货物系统/关键部件说明,包括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2)验收标准;(3)详细的交货清单,包括货物附件、备品备件等清单;(4)产品样本、宣传品等;(5)证明货物合格性和满足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其它文件;(6)货物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7.报价文件的报价7.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取整到元。7.2供应商要按采购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7.3报价应包括到运费、安装调试费、等与伴随货物交运和售后服务有关的所有费用。谈判采购文件谈判须知2-28.供应商须按用户需求书(第三部分)进行逐条应答,对于不响应的条款可在偏离表中注明(无偏离时注明“无偏离”字样),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谈判而被淘汰。9.报价文件的有效期9.1自谈判之日起90天内,报价文件和谈判时递交的文件(含最终报价)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10.报价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0.1组成报价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10.2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10.3报价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0.4报价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1.报价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1.1报价文件应装袋密封。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字样。11.2报价文件按谈判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11.3供应商应按本须知19.1规定递交谈判保证金。12.谈判程序12.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在“谈判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12.2供应商谈判代表须按时到场,递交报价文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12.3谈判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拆封,审阅报价文件,并对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给予保密。12.4谈判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报价文件的响应情况和用户实际需求情况,就技术需求、付款方式、交货期、报价、合同组成等方面集体与每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12.5谈判时,谈判小组可能对采购货物及采购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进行微小调整,以满足用户实际需求。供应商须在谈判中对谈判小组要求的微小调整进行书面响应。12.6谈判完毕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满足谈判采购文件和谈判小组提出的微小调整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两轮或以上直至最终的书面报价。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谈判小组还可根据谈判情况要求供应商对谈判中谈判小组认为重要的谈判成果进行书面承诺。供应商递交的上述文件须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做为供应商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12.7最终报价将影响最终评审结果。13.报价文件的初审13.1谈判小组将审查报价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谈判时予以澄清并修正。13.2对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对非重大偏差的响应文件,可通过双方谈判,视情况予以补充,但补充材料所需时间不能影响本项目的谈判进程。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谈判的;谈判采购文件谈判须知2-3(2)供应商超出经营范围,营业执照过期的;(3)供应商未提交谈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谈判保函有效期不足、谈判保函格式或谈判保函出证银行不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4)报价文件无供应商公章、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5)报价文件有效期不足的;(6)不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7)没有对谈判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8)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9)报价文件不全,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10)不能满足谈判小组谈判时提出的调整要求的;(11)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谈判采购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4.评价14.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谈判小组,只对通过初审的报价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由用户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负责评审工作。14.2成交标准1)符合谈判采购文件和谈判要求,并能圆满履行合同。2)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最终报价最低。15.谈判过程保密15.1谈判期间,凡是属于审查、谈判、评价和各轮报价等信息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15.2在谈判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被取消中选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最终审查16.1最终审查的对象是谈判采购项目的成交候选供应商。16.2采购人将视项目特点决定是否需要进行最终审查。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产品进行产品性能、技术状况、生产条件、产品质量、供应商资格、信誉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的考查。16.3最终审查的方式:(1)对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询问。(2)对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16.4接受最终审查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采购人的询问或考查,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16.5如审查结果不符合成交标准,则应考察下一供应商。17.谈判采购结束后,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18.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五(5)天内,按下述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谈判采购文件谈判须知2-4付代理服务费。成交金额(万元)货物采购收费费率备注100以下1.5%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成交金额为10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一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万元×0.8%=4万元合计收费=1.5十4.4+4=9.9万元100-5001.1%500-10000.8%19.谈判保证金19.1供应商参加谈判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报价总额1%的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汇票、电汇形式之一种。未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19.2中选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了经济合同并缴纳代理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选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9.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1)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成交供应商不缴纳代理服务费;(3)成交供应商在报价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20.成交通知20.1在报价文件有效期内,谈判结果经辽宁省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查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过“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选公告。其他供应商可通过上述媒体查询谈判结果,采购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20.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1.签订合同21.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按谈判采购文件、调整内容、报价文件及其补充和说明、最终报价等谈判过程中形成的依法有效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供货经济合同,否则按撤回报价处理;如果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予以追究。21.2谈判采购文件、调整内容、报价文件及其补充和说明、最终报价等谈判过程中形成的依法有效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第21条规定执行,采购方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供应商成交资格,并没收其谈判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将根据谈判小组意见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采购。谈判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4-1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一、产品名称、数量(一)护理模型设备采购产品名称技术参数智能化高级生命支持训练教学系统1、智能化高级生命支持电子标准化病人(1)具有完全仿真的头颈部,材质柔软、手感真实,逼真的口腔(牙齿、舌、悬雍垂),逼真的气道(会厌、声门、喉、杓状软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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