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交通运输 >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课件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交通运输部法制司执法监督处交通运输部法制司执法监督处熊雅静熊雅静1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必要性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践探索三、推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纵深发展2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必要性(一)现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暴露的问题要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二)国家层面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政策部署和要求。(三)改革经验表明,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是解决问题的出路。3(一)现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暴露的问题要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法律法规授权或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由其所属的专业局(处、所)各执其法的分散执法模式。4(一)现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暴露的问题要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机构林立,人员编制矛盾突出。二是执法力量分散,难以形成管理合力。5三是机构性质定位不合理。(一)现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暴露的问题要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四是执法经费缺乏保障。五是公路“三乱”时有发生。公路“三乱”问题与存在多支执法队伍、执法体制不顺、缺乏执法保障有深层次的关联性。6(一)现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暴露的问题要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对分散型执法体制进行改革调整,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成为大势所趋。7(二)国家层面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政策部署和要求。1.《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1996)。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2002)。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2002)。8(二)国家层面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政策部署和要求。4.2010年后国家层面的相关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2013)《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2014)9(二)国家层面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政策部署和要求。5.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将交通运输列为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的重点领域(2015)。《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进综合执法”。10(二)国家层面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政策部署和要求。6.《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2016)。积极推进包括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基本做到“行政职能由行政机关承担,执法职能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由事业单位承担,市场经营业务由企业承担”。11(三)改革经验表明,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是解决问题的出路12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践探索(一)总体情况。(二)主要模式。(三)两批改革试点情况分析。13(一)总体情况。重庆、广东;福建、河南、桂林改革试点省份江苏、西藏、四川、浙江、北京等地也对综合执法改革进行了探索和试点。14(二)主要模式。三种模式:一是部门内部小综合型;二是部门内部大综合型;三是跨部门综合型。15(二)主要模式——部门内部小综合型在交通运输部门内部将公路路政、道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船舶检验、质量监督等部分领域中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职能予以整合,交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统一行使的模式。北京市、江苏省、河南省。16(二)主要模式——部门内部小综合型1.北京市成立了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负责全市公共交通、公路及水路交通行业的综合执法工作,相对集中了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权,但路政没有纳入综合行政执法。2.江苏省一是推进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试点。二是推进乡镇交管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17(二)主要模式——部门内部小综合型3.河南省将分散在各级交通运输管理、公路管理、农村公路管理、道路运输管理以及省高速公路管理等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检查等职能予以整合,交由各级新组建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承担。18(二)主要模式——部门内部大综合型在交通运输部门内部将公路路政、道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船舶检验、质量监督等领域的大部分乃至全部领域中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职能予以整合,交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统一行使的模式。广东、福建、西藏。19(二)主要模式——部门内部大综合型1.广东省①机构设置:“×××交通厅、局(委)综合行政执法局②执法主体:以同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名义,实施交通综合行政执法③执法职能:统一行使辖区内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职能④人员编制:行政执法专项编制。⑤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20(二)主要模式——部门内部大综合型2.福建省2010年9月,印发《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2010年12月30日,全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全面启动。①省级设总队。②设区市设支队。③县(市、区)设大队。④三大港口设立港航综合执法支队。⑤设立超限运输检测站和公路检查站。21(二)主要模式——部门内部大综合型3.西藏自治区2011年2月25日,根据《关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批复》,西藏整合了原来公路、水路交通执法部门的执法权,成立了西藏自治区交通综合执法总队。西藏自治区交通综合执法总队是隶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22(二)主要模式——跨部门综合型跨部门综合型指除了将交通运输部门内部的公路、水路等领域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职能予以整合外,还将公安交警的交通安全管理职能等,也一并整合交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统一行使的模式。重庆市是跨部门综合型的代表。23(二)主要模式——跨部门综合型重庆:第一阶段:高速公路综合执法第二阶段:区县交通综合执法第三阶段:全市交通综合执法24(三)部确定的两批改革试点情况分析。1.改革的主要做法。一是组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二是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编制和经费。三是整合行业内专业管理机构执法职能。四是明确各层级综合执法机构职责分工。25(三)部确定的两批改革试点情况分析。1.改革的主要做法。一是组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重庆市:设交通执法总队,副厅级。广东省:设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福建省:省级设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河南省:省厅路政管理处更名为行政执法局,副厅级。26(三)部确定的两批改革试点情况分析。1.改革的主要做法。二是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编制和经费。重庆市:统一使用行政执法专项编制。广东省:全部使用行政执法专项编制。福建省:参公事业单位。河南省: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统一管理。27(三)部确定的两批改革试点情况分析。1.改革的主要做法。三是整合行业内专业管理机构执法职能。按照决策职能和监督处罚职能适当分离的原则,各试点省市把分散在各级公路管理、道路运输管理、航道管理、港口管理、地方海事管理等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检查等职能整合,交由新组建的综合执法机构承担。28(三)部确定的两批改革试点情况分析。1.改革的主要做法。四是明确各层级综合执法机构职责分工。重庆市:垂直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垂直管理为主。广东省、河南省:全部属地化,执法重心下移。福建省:属地管理与垂直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29(三)部确定的两批改革试点情况分析。2.综合执法运行效果:一是避免了多头执法。把“几个大盖帽合为一个大盖帽”,“一次行为行使多项执法职能”。30(三)部确定的两批改革试点情况分析。2.综合执法运行效果:二是降低了执法成本。组建综合执法机构,整合分散在不同执法门类的执法资源,切实解决了机构臃肿、职责交叉、资源分散的问题。执法机构和编制得到精简,执法成本大幅度降低。31(三)部确定的两批改革试点情况分析。2.综合执法运行效果:三是提高了执法效能。破除了执法职能单一的束缚,解决了因多头管理、程序复杂导致的协作难、处理慢等问题,综合执法体制的统一调度、机动灵活、集中力量的优势得到充分体现。32(三)部确定的两批改革试点情况分析。2.综合执法运行效果:四是规范了执法队伍。从机构改革层面彻底解决了机构性质、人员编制、执法经费和人员素质等问题,为执法队伍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打下了坚实基础。33(三)部确定的两批改革试点情况分析。3.改革取得的主要经验: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是顺利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先决条件。34(三)部确定的两批改革试点情况分析。3.改革取得的主要经验:二是依靠党委政府、精心制定方案,是科学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保障。35(三)部确定的两批改革试点情况分析。重庆市:问题:主城九区采取垂直管理模式,适应了中心城区运输市场一体化需求,但也造成辖区交通运输部门协同管理积极性降低,辖区政府对维稳工作关注度不高、条块协调难度加大等问题。36(三)部确定的两批改革试点情况分析。解决办法:强调条块管理相结合。一是按现行行政区划设置执法机构,在主城各区以派驻方式设立大队,并把党建关系放在地方,实现队伍双重领导;二是将执法工作纳入对地方政府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强化当地政府对执法工作的保障责任;三是大队业务考核由辖区交通主管部门与执法总队共同评价,妥善解决了市和区的管辖权问题。37(三)部确定的两批改革试点情况分析。广东省问题:执法人员编制没有统一的核定标准,各市在制定方案时对人员编制性质和数量难以把握。部分市、县财政困难,政府经费需要省财政转移支付,在核定执法人员编制时更多从地方财力考虑。38(三)部确定的两批改革试点情况分析。广东省解决办法:在各地上报执法人员编制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水陆交通设施数量、交通物流量等数据,对全省编制需求开展实地调研,形成多套编制需求方案报省编办。39(三)部确定的两批改革试点情况分析。福建省2012年5月,经省政府授权,省政府法制办发布公告,明确了省交通执法总队及其直属高速公路支队、大队的执法主体资格及其执法依据。2012年底,地方各级综合执法机构全部完成执法主体公告,为全面实施综合执法奠定了基础。40(三)部确定的两批改革试点情况分析。河南省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专题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交通运输、编制、财政、人社等职能部门参与的沟通协调会30多次,开展省内外专题调研50多次,专题工作会议研究40多次。41(三)部确定的两批改革试点情况分析。3.改革取得的主要经验:三是注重统筹兼顾、把握关键环节,是稳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必要手段。42(三)部确定的两批改革试点情况分析。重庆市:1994年,设置高速公路执法大队综合行使公路路政、公路运政、交通征稽、交通安全四项执法权。2001年,永川市、大足县交通局开展区县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2006年,开始在全市交通领域推行综合执法改革。43(三)部确定的两批改革试点情况分析。重庆市坚持试点先行,不断总结和积累改革经验,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带动全系统改革,确保了改革不走错路、少走弯路。44(三)部确定的两批改革试点情况分析。广东省和福建省在改革中紧紧抓住六个关键环节:一是抓机构建立;二是抓执法专项编制落实;三是抓执法职责界定以及业务协作机制建立;四是抓执法人员过渡录用;五是协调好执法经费来源;六是制定好执法装备配备标准。45(三)部确定的两批改革试点情况分析。广东、福建省由于抓住了工作主线,把握了关键环节,才使得改革的关键性基础工作得到突破,改革才能到位。46(三)部确定的两批改革试点情况分析。河南省印发了《河南省交通运输执法体制改革奖惩办法》,建立改革考核奖惩机制。对改革进展快、成效明显的市、县优先安排交通建设项目投资。对改革推进不力、进度缓慢,以及还存在乱执法、乱罚款等问题突出的市、县,核减交通建设项目和补助资金。47(三)部确定的两批改革试点情况分析。3.改革取得的主要经验:四是理清职责边界、健全协作机制,是成功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关键。48(三)部确定的两批改革试点情况分析。
本文标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课件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03153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