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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内设机构改革一览2018-06-1812:25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历次公安部内设机构改革的情况!1956年2月7日公安部成立农村治安保卫局(二十三局)。11月15日撤销,其主管的各项工作仍分别由办公厅、治安行政局(三局)等负责。1957年3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调整部分组织机构.档案局(二十一局)并入办公厅;帝特侦察局(一局)、国特侦察扃(二局)合并为政治保卫局(一局);基本建设保卫局(十三局)和工业保卫局(十四局)合并,仍称工业保卫局(二局);部直属一处、二处并入技侦局(二十局)。1958年12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将财贸保卫局(十五局)与工业保卫局(二局)合并为经济保卫局(二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十八局)合并到办公厅,撤销人民防空局(十二局);九局(中南梅警卫局)的建制拨给中共中央办公厅(番号仍保留);已拨给军委的四局(边防局)、七局(技术局),不再保留公安部的番号。同时,十六局(武装民警局)改为四局,十七局(消防局)改为七局,十九局(预审局)改为十四局,二十局(技术侦察局)改为十二局,二十二局(原子能保卫局)改为十三局。1959年3月19日国务院同意公安部组织机构设.办公厅,政怡部,一局(政怡保卫局)、二局(经济保卫局)、三局(治安管理局)、四局(武装民警局)、五局(武装保卫局,建制在解放军总政治部)、六局(文化保卫局)、七局(消防局)、八局(警卫局)、九局(中南海警卫局,建制在中央办公厅)、十局(交通保卫局)、十一局(劳改工作局)、十二局(技术侦察局)、十三局(原子能保卫局)、十四局(预审局)。行政编制1540人。1960年10月公安部十三局(原子能保卫局)撤销,其业务并入二局(经济保卫局)。1961年2月20日公安部预审局的序号由“十四局”改为“十三局”。1964年1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机构设置为.办公厅、一局(政治保卫局)、二局(经济保卫局)、三局(治安管理局)、四局(原子能保卫局)、五局(武装保卫局,建制在解放军总政治部)、六局(文化保卫局)、七局(消防局)、八局(警卫局)、九局(警卫局,建制在中央办公厅)、十局(交通保卫局)、十一局(劳改局)、十二局(技侦局)、十三局(预审局)、政治部。4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八局和九局合并为九局,又称中央办公厅警卫局。1965年3月中共中央决定加强公安政治工作,公安部政治部机构升格,配备副部级专职政治部主任。原政治部下设的处级机构改为局级机构,设一室五部.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干部部、干部训练部、直属工作部。各部部长配备局级干部。1966年1月28日经中共中央批准,撤销公安部四局(原子能保卫局)。原子能保卫工作由第二机械工业部负责,公安部在业务上予以指导。1967年9月6日周恩来总理批示,鉴于公安部预审局两派斗争激烈,机构瘫痪,同意公安部党组提出的由北京卫戍区接管公安部预审局(十三局)的请示。11月19日,公安部党组向中央文革小组作了《关于军事接管十三局的情况报告》。报告说,担任军事接管的同志10月27日正式进入,10月28日开始交接,11月7日基本完成(包括秦城监狱)。十三局建立军管会。原十三局的大部分同志撤出,参加公安部学习班。1969年1月19日公安部向国务院报送《公安部运动情况简报》。简报说,公安部机构组织已进行了初步改革,将原来的11个厅、局合并为5个办公室(政治、行政、侦破、治安、接待办公室),编制由1200多人减为百人左右。精简下来的1000多名干部,春节之后赴东北佳木斯农场,走《“五七”指示》的道路。3月上旬,公安部在黑龙江省集贤县笔架山原劳改农场和湖北省沙洋原劳改农场成立“五七”战校,1000多名干部(连同部分家属、子女共计近2000人)被分别下放到两个战校劳动。1969年4月13日谢富治、温玉成(北京卫戍区司令员)批准,撤销公安部十三局;“十三局军管会”改为“秦城监狱军管会”,归北京市公安局军管会建制,对外称北京市公安局军管会第七大队。6月完成移交工作。1970年7月3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公安部核心小组和革命委员会成立。核心小组成员:李震、于桑、曾威、施义之、赵登程、刘复之、张其瑞。革命委员会成员:李震、于桑、曾威、施义之、赵登程等27人。7月4日至15日公安部党的核心小组和革命委员会分别召开第一次会议,决定在革命委员会下设置五个组:(一)办事组,负责原办公厅的工作;(二)政工组,负责政治工作;(三)政保组,负责侦察、保卫工作;(四)治安保卫组,负责民警、治安、消防、劳教工作和原内务部交来的一些工作;(五)预审组,负责预审、劳改工作。11月28日,将办事组改为办公室;公安部发出《关于我部机构设置和启用印章的通知》,丛12月2日起启用新印章。1971年6月24日根据第十五次全国公安会议的贯彻情况,中共公安部核心小组报周恩来总理《关于调整编制、机构的请示报告》。报告说,公安部的人员编制在1968年4月干部下放时,经毛主席、党中央批准暂定为干部126人(包括调来的军队干部41人)。经过一段实践特别是全国公安会议后,随着工作的开展就感到过去暂定的编制小了,人手紧了。根据“精兵简政”的原则和实际工作需要,拟将行政编制调整为450人(其中干部370人,工勤人员80人),占公安部原有人数的33.2%。行政机构为一室六组,即办公室、政工组、政治保卫组、治安保卫组、安全保卫组、劳改工作组、预审组。保留中央政法干校,另安排编制120人。周恩来将此报告批交国务院业务组会议审议后原则同意,但中央政法干校暂不设。9月14日、17日,中共公安部核心小组会议决定.按国务院批准的编制执行;增设警卫组,机构改为一室七组。1971年8月17日国务院批准公安部、交通部7月6日《关于建立交通部公安局的请示》。请示说,自1970年铁道、水运、邮政三部合并为交通部后未建立公安保卫机构,对本系统的治安保卫工作缺乏统一管理;建议交通部设立公安局,在交通部和公安部领导下,负责铁道、水运的公安保卫工作,与当地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实编55人。1972年6月15日周恩来对公安部、通信兵部、总参三部《关于有线通信保密检查情况的报告》批示:“请公安部(为主)、通信兵部、三部、电信总局、外交部五个单位立即组成检查组,分批进行安全检查,具体分析并采取有力的防范措施。”6月20日,成立有线通信保密检查领导小组,于桑任组长,马文波、刘复之任副组长,办事机构设在公安部。1973年1月8日周恩来指示,将1967年10月由北京卫戍区接管、1969年6月移交给北京市公安局军管会管理的秦城监狱收回公安部直辖,在一个月内整顿好,并定出新的规章严格遵守,容许各省来开监管工作会议的人参观、批评和学习。1月13日,公安部开始接管秦城监狱,历时3个多月办完交接手续。1979年9月15日公安部通知:将公安部政策研究室改为政策法律研究室。1980年9月15日公安部成立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十五局)。1983年4月5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部正式成立。公安部武装民警局(六局)同时撤销。1983年4月19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通知公安部党组,根据党章规定,中央纪委常委决定向公安部派驻纪律检查组。6月16日,公安部发出通知,自即日起,正式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公安部纪律检查组”印章对外行文。1983年6月20日公安部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边防检查站自即日起列入北京市公安局建制。1983年9月10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公安部关于机构编制的请示。公安部下设办公厅、政策研究室、一局(对反革命侦察)、二局(内保)、三局(治安行政管理)、五局(刑事案件侦察)、六局(出入境、外国人管理)、八局(警卫)、十一局(计算机管理和监察)、十二局(科技)、十三局(预审)、对外联络办公室、计划财务局、教育局、外事局、老干部局。机关行政编制1200人。另保留公安部四局(边防)、七局(消防)、九局(中办警卫局)、十局(铁道部公安局)、十四局(交通部公安局)的序列。11月23日,中央组织部通知,同意公安部继续保留政治部。1984年6月16日公安部发出通知:民航公安局列入公安部序列,为公安部第十五局。1984年9月19日公安部决定.部属一一二九研究所改为第一研究所;一二六研究所改为第二研究所;八七六研究所改为第三研究所。第三研究所在上海,由公安部和上海市公安局双重领导,以部领导为主。1986年8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成立公共安全研究所,列为第四研究所。8月26日公安部发出《关于设立公安部法规局的通知》,决定把公安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改为法规局。1986年12月29日公安部成立交通管理局。1986年10月31日公安部计划财务局改名为综合局。1989年3月5日公安部发出《关于印发公安部“三定”方案的通知》。为便于工作,公安部各局、司重新编排序号如下:政治保卫局为一局,经济文化保卫局为二局,治安管理局为三局,边防管理局为四局,刑事侦察局为五局,出入境管理局为六局,消防局为七局,警卫局为八局,中央办公厅警卫局为九局,铁道部公安局为十局,计算机管理监察司为十一局,科技司为十二局,预审局为十三局,交通部公安局为十四局,民航局公安局为十五局,林业部公安局为十六局,交通安全管理局为十七局,法制司为十八局,外事局为十九局,计划装备司为二十局,机关事务管理司为二十一局。上述各司的序列号只在公安机关内部使用。办公厅、政治部不排序列号。拉照“三定”方案和统一规定,公安部还设置中共公安部纪律检查委员会、部直属机关党委、监察局、审计室、老干部局。1990年5月18日公安部发出通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公安部委员会已正式成立,自今日起启用“中国共产党公安部委员会”印章。1990年12月15日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组长王芳(国务委员),副组长顾林(妨)(公安部副部长)、席德华(国务院副秘书长)、胡熙明(卫生部副部长)、钱冠林(海关总署副署长);成员(有关部门负责人)秦华孙、丰德沫、俞雷、范宝俊、佘孟孝、刘积斌、洪绂曾、刘广运、谷永江、金同珍、黄曙梅、徐惠滋、周玉书。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对外称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安部,办公室主任由俞雷兼任。1991年1月3日经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1990年第九次会议审议,将公安部“交通安全管理局”改名为“交通管理局”。1991年7月15日公安部成立密码工作领导小组。顾林妨副部长任组长。1991年11月22日公安部通知.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公安部设立文化保卫局、技术侦察局。公安部二局(原经济文化保卫局)改为经济保卫局。文化保卫局序号为二十二局。科技司不排列序号,其技术侦察工作划归技术侦察局。技术侦察局序号为十二局。1994年3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公安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5月12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部机关各局内设机构的“三定”方案。公安部机关设19个职能局,即:办公厅、政治保卫局、经济保卫局、文化保卫局、治安管理局、户政管理局、出入境管理局、边防管理局、刑事侦察局、消防局、警卫局、计算机管理监察司、技术侦察局、预审局、交通管理局、法制司、外事司、计划财务司、科技司;设政治部(内设人事局、教育局、宣传局、直属工作部)以及纪检监察局、离退休干部局、审计室、机关服务中心。铁道、交通、民航、林业部门的公安局和中办警卫局.仍列入公安部序列。1994年11月17日公安部党委决定:公安部第二、四研究所正式列入公安大学建制。1996年1月11日经中央编委批准,公安部第二研究所改名为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1996年5月23日经中央编委批准,公安部在三局设立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副局级)。1998年8月11日根据《公安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改革后公安部的局级机构有.警务督察局(与纪委、监察局合署办公)、办公厅、政治部(暨人事训练局、宣传局)、国内安全保卫局(一局)、经济犯罪侦查局(二局)、治安管理局(三局)、边防管理局(四局)、刑事侦查局(五局)、出入境管理局(六局)、消防局(七局)、警卫局(八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十一局)、行动技术局(十二局)、监所
本文标题:公安部内设机构改革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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