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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教保〔2006〕24号关于认真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2006年中秋和国庆节即将来临。根据闽教安〔2006〕9号《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永公综〔2006〕209号《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内部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中秋和国庆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让全县师生过一个平安、和谐、详和的中秋和国庆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校要高度重视中秋和国庆期间的安全工作。要严格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严格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思想到位、制度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把节日期间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各项制度落到实2处,确保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学校安全稳定。二、各校要结合“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开展和教育部等10部委第23号部长令《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在节日前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以交通、游泳、防火、饮食卫生以及治安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三、要组织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认真整改安全隐患。各校要在开学初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在节前对校园内的建筑物、用电设施、防火、防盗措施等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加大安全隐患整改力度,充分利用国庆节的放假时机,把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到位,确保学校各种设施都达到安全标准,不断提高防范能力。四、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校内安全防范工作。要加强节日期间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校内重点部位的监控和保卫,加强对实验室及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夜间巡逻和治安防范工作,尤其要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防范和管理工作,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五、要加强家校联系。利用开家长会、家访、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广大家长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和督促学生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管好自己的子女,掌握孩子的去向,注意孩子的安全,共同做好节日学生的安全工作。3六、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各种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不管校内活动还是校外活动,都要严格实行报批制度。严禁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凡是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经过交管部门审核合格。要制定安全预案,将安全防范工作贯穿活动的各个环节,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可靠,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万无一失。七、要加强节日值班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护校制度,值班室的设置要科学合理,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巡查,确保学校财产安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安全预案,采取果断措施抢救,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并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同时,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各校的国庆值班表应于9月30日前送县教育局保卫股,县教育局将在放假期间组织对各校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值班制度不落实的将给予通报。永春县教育局2006年9月28日抄送:市教育局,县委办、县府办、县委教育工委、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有关领导,存档(2)。
本文标题:关于认真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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