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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贸易 > 财政/国家财政 > 财政局各股室职责(简要)
1财政局各股室职责(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组织全局性的重要会议;起草、修改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财政信息、调研、宣传发布工作;负责文电、机要、督查、档案、保密、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接待、办公设施、设备购置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股室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等。(一)预算股制定全县预算管理制度,拟定编制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建议和改革措施;负责汇总,编制县本级部门预算草案,汇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负责预算收入的衔接和组织工作,管理预算内外总指标,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宜,拟订财政管理体制,负责县对下级的转移支付工作;管理县级预备费,配合有关股室拟定县直部门各项经费支出标准,承担向县人大报告预算编制结果,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的联络工作,负责整个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的建立和上报。(三)国库股负责国库管理和总预算会计工作,承担国库集中收付工作;负责财政资金调度,统一管理县级财政性资金账务及银行开户;办理预算资金、非税资金以及财政专项资金(基金)的收支结算拨付;负责全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和县级收入组织2协调工作;汇总编制县级及全县财政总决算和县级及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决算(四)行政政法股主要任务是: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负责县级行政基建的归口管理和立项审批;会同分管部门(单位)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等。(五)教科文股组织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会同分管单位研究提出部门经费开支标准、额定、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监督分管单位预算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审核批复分管单位的年度决算等(六)农财股贯彻财政支农政策;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建议;对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贯彻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的资产、财务管理,审批年度财务决算;3管理支农专项资金和县直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事业经费;协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扶贫资金和重要救灾防灾资金等(七)企业股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参与国家与企业分配政策改革的研究;参与国有企业的租赁、拍卖、兼并、破产以及组建企业集团和实行股份制等改革工作;监督归口管理的县级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有关专项资金和亏损补贴;负责地方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负责分管部门(单位)的财务管理等(八)经济建设股牵头与县发改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制订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参与项目安排;组织实施财政经济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县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预(结)、决算审核及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国家粮食、基本建设(含国债资金)、国土、环保、副食品风险基金等专项资金及县本级城建资金。会同分管部门(单位)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执行;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等。(九)外经股监督执行国有外经贸、旅游和境外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4事财务制度;监督执行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制度;管理外事、援外经费;办理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转贷和偿还工作;负责国外捐(赠)款的财务监管;参与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分管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等。(十)财政监督股拟定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监督财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是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预算的编制与执行预算收入的征收与解缴,预算支出的拨付与使用,预算外资金的收支与管理,国有资产和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贪污查处国有资产流失,违反财经纪律和打击报复案件;负责组织实施局机关内部财政财务监督检查等(十一)综合股研究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政策,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负责重要财税改革方案的研究和协调;负责分管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负责住房和移民资金的财务管理;负责全县住房资金的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税费改革、综合性财政统计和彩票市场监管工作等。(十二)国有资产管理股(产权统计评价股)管理县直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县属国有产权和股权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产权界定;负责资产评估项目的立项和合规性审5核;参与组建企业集团、国有企业公司(股份)制改制等企业改革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作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审核工作;负责国有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事项;负责县直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和行政仲裁等。(十三)会管股管理全县会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管理全县会计人员培训、考核和继续教育的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等(十四)政府采购中心(十四)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在省、市农开办的指导和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制定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规划;编制年度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省、市农开办审批;按省、市农开办批复编制设计任务书及扩初设计再省、市批复,按批复内容组织项目施工;协助项目乡镇、村做好农业综合开发的宣传发动工作;根据项目施工进度,按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及时拨付有关项目资金,并按要求及时向省、市农开办上报工程进度;收集整理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音像、图片及文字资料,汇总以各省、市检查验收;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县农开办写出竣6工报告,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结算;申请省、市农开办进行验收;已通过省、市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向村(办)移交,并签定《农业综合开发工程项目移交管护合同》。(十五)、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在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和县财政局党组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省、市、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决定,全力做好改革的综合协调和情况收集以及信息反馈等工作。积极推进以“三项改革”(乡镇撒并及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即乡财县管乡用)为重点的各项配套改革,做好县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村筹资投劳“一事一认”制度;做好乡村债务的清理登记和探索其化解办法;加强税改专题督查与调研,为县领导小组提供客观真实的决策依据;认真开展宣传工作,为全县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认真做好农村税费改革的监督检查与信访接待工作;加强和改进信息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制度。十六、非税收入管理局(二级局)贯彻执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起草制定全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相关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汇总审核公布非税收入征收项目和标准;配合做好非税收入7征收计划的编制,具体下达各执收、执罚单位非税收入年度征收计划;协同有关部门审批收费项目,参与制定调整收费标准;负责全县非税收入票据的领购、保管、发放、使用、核销、检查工作;负责对全县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的非税收入及时进行核算;按规定程序办理非税收入的退库;负责按照收入级次和《条例》规定的收入类别定期将非税收入划解国库或财政专户;负责县本级部分非税收入项目的直接征收;依法委托有关单位征收;负责督促各执收执罚单位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负责及时汇总上报非税收入月、季、年度征收情况报表;负责依法查处全县各种违反非税收入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全县政府调控资金的征解工作;负责各乡镇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工作。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十七、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十八、社会保障股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研究和有关政策的制定工作;拟定社会保障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全县卫生、民政、残联、劳动和组织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所属单位的经费和事业费、专项资金、基本建设资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执行;全县独立核算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预算安排的审核和执行;管理分管部门预算内外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8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的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编制社会保障预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城市居民和农村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救灾扶贫周转金、药品收支节余资金的会计核算和监管,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统一管理救灾救济资金和灾后恢复重建经费;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定项补助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研究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办理部门和单位决算;负责分管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登记、转让、划转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工作。
本文标题:财政局各股室职责(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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