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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招聘面试 > 5-3汽车维修合同管理
第五章汽车维修服务接待第三节汽车维修合同管理一、签订维修合同的必要性•从近两年的投诉情况来看,出现了大量的私家车和出租车投诉,约占到投诉总量的80%,而且还在不断增加之中。这些投诉,车主大部分不能提供详实的维修合同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往往只是一个收据或者是一个配件清单。维修作业中做了哪些检查,发现了什么问题,做了怎么样的维修都不能通过维修清单来反映。给调解工作带来很多麻烦,由于没有一定的证据,只能通过双方陈述和承修方的调查笔录来认定,结果往往双方都不太满意。同时,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全市汽车维修量统计工作的失准,而且造成使调解的法律文书不规范。•在维修之前签订详细的服务协议及维修合同,对有关汽车维修费用,质量保证期、交车日期、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一旦出现纠纷,可依据合同维护自身权益。二、维修合同签订之前•1、充分尊重客户•2、认真听取客户故障描述•3、必要时借助检测设备,弄清维修项目、维修时间、价格•4、向客户重新描述故障、检测结果,确认故障•5、进行随车物品清点,客户签名认可。三、维修合同签订原则•汽车维修合同必须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依法签订,承修、托修双方签章后生效。四、维修合同签订范围•凡属下列汽车维修作业范围,承、托修双方必须签订维修合同:①汽车大修;②主要总成大修;③二级维护;④维修预算费用在一千元以上的作业项目。五、维修合同内容•(1)承、托修方的名称、联系方式;•(2)维修合同签订日期及地点;•(3)合同编号;•(4)送修车辆的车种车型、牌照号、发动机型号(编号)、底盘号、里程表里程数等;•(5)维修类别及项目;•(6)预计维修费用;•(7)维修质量保证期;•(8)送修日期、地点、方式;•(9)交车日期、地点、方式;2、双方相关义务•汽车维修合同的履行是指承修、托修双方按照合同的规定内容全面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实现合同规定的权利。汽车维修合同的履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但是,若双方当事人中一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前,另一方有权拒绝履行其义务。•(1)托修方的义务①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修车辆和接收竣工车辆;②提供送修车辆的有关情况(包括送修车辆基础技术资料,技术档案等);③如果提供原材料,必须是质量合格的原材料;④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缴纳维修费用。•(2)承修方的义务•①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修竣车辆;•②按照有关汽车修理技术标准(条件)修理车辆,保证维修质量,向托修方提供竣工出厂合格证,在保证期内应尽包修义务;•③建立承修车辆维修技术档案,并向托修方提供车辆的有关资料及使用的注意事项;•④按规定收取维修费用,并向托修方提供票据及维修工时、材料明细表。汽车维修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变更和解除的含义•①变更是指合同未履行或完全履行之前由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②解除合同是指合同在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合同的法律效力。•(2)合同变更、解除的条件•1)双方协定变更、解除维修合同的条件:•①必须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②必须不因此损害国家或集体利益,或影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执行。•2)单方协定变更、解除维修合同的条件:•①发生不可抗力;•②企业关闭、停业、转产、破产;•③严重违约。•(3)变更、解除维修合同的程序及法律后果•汽车维修合同签订后,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维修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并取得对方的答复,同时协商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因一方未按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责任方应负责赔偿。合同的担保•汽车维修合同的担保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切实履行,经协商一致采取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保证措施。其担保的目的在于保证当事人在未受损失之前即可保障其权利的实现。•汽车维修合同一般采取的是定金担保形式。它是一方当事人在合同未履行之前,现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这种形式是在没有第三方参加的情况下,由合同双方当事人采取的保障合同履行的措施。定金是合同成立的证明。托修方预付定金违约后,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承修方违约应加倍返还定金。定金的制裁作用,可以补偿因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损失,促使双方为避免制裁而认真履行合同。汽车维修合同的填写规范•汽车维修合同是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保护承修、托修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措施,是道路运政管理部门处理汽车维修质量和价格纠纷的依据。为了规范汽车维修合同管理和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交通部联合发布了专门通知,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了汽车维修合同示范文本,明确该文本由各省、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制,省、直辖市交通厅(局)统一印制发放、管理,汽车维修企业和经营业户必须使用。•根据《道路运输运政管理规范》的规定应按以下要求填写汽车维修合同:•(1)“托修方”栏填写送修车辆单位(个人)全称。•(2)“鉴定时间”栏填写托修方与承修方鉴定汽车维修合同时的具体时间(年、月、日)。•(3)“合同编号”由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和地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核定,前两位为地域代号,后六位为自然序号。•(4)“承修方”栏填写汽车维修企业的全称和企业类别。•(5)“鉴定地点”栏填写承、托修双方实际签订合同文本的地点。•(6)“车种”栏按货车(重、中、轻)、客车(大、中、轻、微)填写。•(7)“车型”栏填写车辆型号,如“东风EQ1090E”、“桑塔纳2000”等。•(8)“牌照号”栏按交警部门发放的车辆牌照号填写。•(9)“底盘号”栏按生产厂家编号填写。•(10)“发动机编号”栏按汽、柴油及生产厂家编号填写。汽车维修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发生纠纷向交通运政部门申请调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国家规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本文标题:5-3汽车维修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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