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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一评三考”量化考核细则(试行)一、一评(教师师德评价),总分25分。(一)评价项目,满分5分。1.学生评价教师,有一项问题扣0.1分,满分2分。2.教师间互评,有一项问题扣0.1分,满分1分。3.本校校长评价教师,有一项问题扣0.1分,满分2分。(二)班级管理,满分5分。1.能及时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每学期期末按时上交工作总结,少交一次扣0.5分。2.能认真上好晨会、班队会课,主题班队会活动课每学期不得少于8次,能利用班会课上好“德育性活动课”两次以上,每少一次扣0.5分;要求班队会课有内容、有记录,少一次扣0.2分。3.经常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定期召开学生家长联系会,每个学期至少一次(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对80%的学生进行一次家访,重点对象加强联系,有记录。不开家长会一次扣1分,家访少一次扣0.1分。4.升旗、间操、放学队伍做到静、齐、快,队形队列整齐,广播体操和眼操,学生的坐姿符合要求,一次检查不按规定扣1分。5.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学校的规章制度落实的好,组织纪律好。出现一次严重纪律现象扣1分。6.班级管理的卫生责任区等处卫生情况,每检查一次,发现一处问题扣0.1分。7.公共设施和花草树木,有人为损坏现象,发现一次,扣直接责任人0.5分。8.教室点缀布置科学合理,每学期都有新变化,有阶段性的新内容,桌椅摆放整齐,备品位置合理,室内卫生清洁湿润干净,保持经常,学校检查发现一处问题扣0.1分。9.科任教师得学校各班级管理总分的平均分(即:有几个班就除以几)。10.班主任实际得分=班级人数20人(基数)×2分,最高分为5分。(三)师表,满分5分。1.教职员工有工作扯皮、工作时间不到位、不按时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发现一次扣1分。2.随意停课、调课者、迟上课和提前下课者(室外课只能提前三分钟),每发现一次扣0.5分。3.无论何种原因,把学生推出教室者,每发现一人次扣0.5分。4.无原因坐着上课者,每发现一次扣0.5分。5.凡是违反“教师行为规范”、“七条禁令”和“十不准”条款者,此项考核(师表)为-2-0分。6.根据工作需要,中心校有权对全乡小学教师进行岗位变动(包括村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如有不服从者可按《肇源县教师管理办法》第七条,给予全乡通报批评,此项为0分,拒不服从者给予待岗处理。7.对教师在校内外传播不利于团结、泄私愤的语言,或搞小团体影响教师的团结,对个别教师我行我素,无大局观念,不听从领导不服从分配,工作斤斤计较,影响教学的此项为0分。8.对教师暗地与家长联系,动员学生到某个住宿点住宿,动员家长找学校,无正当理由给学生串班等不利于学校正常工作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此项为0分。9.其它违法、违纪现象,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除报请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外,学校取消其评优先模、晋级资格,师德考核分为0分,情节严重的教师予以解聘。(教师无重大疾病,跟操、跑步算师德。)(四)教师出勤,满分5分。1.迟到、早退者(特殊情况除外)每次扣0.1分。(车坏等同领导打招呼)2.旷工一天扣2分。3.在学期内,教师婚假超过3天、丧假超过3天、产假超过98天、流产假超过15天,事假超过5天、病假超过7天此项为0分。(婚丧假、产假、流产假,在规定的天数,不扣分。超过规定的天数,一律按照事假标准扣分)如果在事假5天内、病假7天内,请事假半天扣0.5分,累计5天此项为0分;请病假一天扣0.7分,累计7天此项为0分。事假、病假累计扣分。(此项包括村小学校长)4.值日值宿不到者,按旷工处理;漏岗一次扣0.5分,学校24小时不离人,因漏岗出现问题,值日值宿扣2分,相关学校(园)主要领导扣1分。(24小时有人负责)5.教师因病因事等原因迟到、早退或间缺,每节课扣0.1分。(此项包括村小学校长)6.出满勤加5分。(五)安全工作,满分5分。1.学生在校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一次,扣其班主任和校长各0.5分;集体外出活动出现安全事故其直接责任人和校长此项不得分。(学生在校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后,没有找到学校或者班主任,事件的影响没有上升到中心校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层面的,或者事件没有由中心校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层面解决的,可以不扣分。)2.学生在校内出现安全事故一次,扣其直接责任人和校长各0.5分;在校内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和校长此项不得分(包括早、午、晚时间)。3.在责任范围时间内,有安全隐患没有及时上报,直接责任人和校长分别扣0.5分。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其直接责任人和校长各扣1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和校长此项不得分。(学生在责任范围内出现安全事故后,没有找到学校或者班主任,事件的影响没有上升到中心校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层面的,或者事件没有由中心校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层面解-3-决的,可以不扣分。)4.各种安全制度,少一项扣0.5分;检查记录齐全,少一次扣0.5分;上好安全教育课,少一节扣0.5分。5.由于教师工作问题,在正常授课时间内,学生无故离校,没有得到及时解决的扣相关教师1分;发生安全事故责任人和校长此项考核为0分。6.教师打发学生办事,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相关教师和校长各扣1分,发生的经济问题有关教师负责,并且要追究相关责任;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其责任人和校长此项考核为0分。(出现安全事故,教师本人不协调,学校领导不管者,此项不得分。注:重大安全事故指的是达到中心校以上层面解决的事故。)二、三考(政绩业绩、教学成绩、教学过程),总分75分。(一)政绩业绩(满分25分,最高不能超过25分)1.政绩。本学期以下五种类别奖励均可加分,同一类别选最高奖项加分,同一类别相同或其他奖项,每增加一项加0.5分,总得分不得高于上一级别基础分。①国家、省、市、县、乡(中心校)学科带头人按级别依次加4分、3分、2分、1分、0.5分。②骨干教师按级别依次加3分、2.5分、2分、1.5分、0.5分。③教学能手按级别依次加2.5分、2分、1.5分、1分、0.5分;优秀课执教者按级别依次加2分、1.5分、1分、0.5分、0.2分。④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加3分,助理加2分,学员加1分。⑤市级兼职教研员加3分,县级兼职教研员加0.5分。2.业绩。本学期同一类别选最高奖项加分,同一类别相同或其他奖项每增加一项加0.1分,另有规定的除外,总得分不得高于上一级别基础加分,国家级总得分不得高于基础分2分。①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参加国家、省、市、县组织的培训和市教师进修学院组织、学校推荐应参加的各级各类培训,按教师培训学分管理规定,学满规定的学时,获得优秀学员证书按级别加3分、2.5分、2分、1.5分,获得合格证书按级别加2分、1.5分、1分、0.5分;在省、市、县、乡(中心校)级培训活动中,由教育行政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安排,承担专题讲座任务按级别依次加3分、2分、1分、0.5分。(以上只加两类最高分)②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经学校领导同意,并获得国家、省、市、县、乡(中心校)级现场赛课奖励的,按级别依次加4分、3.5分、3分、2.5分、1分(同级别不同等次逐减0.5分,但不能低于下一级别的基础分,乡级不能低于0.5分);获得国家、省、市、县、乡级现场示范课、公开课、优质课奖励的,按级别依次加3.5分、3分、2.5分、2分、0.5分(同级别不同等次逐减0.5分,但不得低于下一级别的基础分,乡级不能低于0.3分);获得国家、省、市、县级教学技能大赛、基本功大赛、说课大赛等奖励的(此项包括中-4-心校开展的各类比赛),按级别依次加2分、1.5分、1分、0.5分(同级别不同等次逐减0.5分,但不得低于下一级别的基础分)。(以上奖励必须是现场比赛或者展示,通过交材料以及评审费获得的奖励算作第④项中的研究成果类,本项只加两类最高分)③在国家、省、市、县级教育教学期刊上(必须有CN、ISSN统一刊号或ISBN统一书号)发表的成果,按级别依次加3分、2分、1分、0.5分;获得国家、省、市级、县级教育学会(包括与教育教学相关业务部门颁发的)研究成果依次加2分、1.5分、1分、0.5分(必须是中心校统一组织并推荐,相关材料及荣誉证书经由中心校上交和下发的);获得国家、省、市、县级规划办课题立项并结题,作为课题主持人的依次加6分、5分、4分、3分,作为课题成员的依次加4分、3分、2分、1分。(科研课题加分以结题证书的时间为准,结题时间是哪个学期的就在哪个学期的考核成绩上加分,只加一次分,不重复加分。)(以上只加三类最高分)④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业务部门组织的、学校同意的比赛获奖者,按国家、省、市、县、乡(中心校)级奖励依次加2分、1.5分、1分、0.5分、0.3分。(最高加分4分)⑤经学校批准同意和被指导教师认可,指导青年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业务部门组织的,获得指导教师证的,按国家、省、市、县、乡(中心校)级依次加2分、1.5分、1分、0.5分、0.3分。⑥参加中心校组织的各种比赛(如书法、绘画、演讲、朗读、读姿坐姿、艺体等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在本学期内,凡是在中心校开展的各类比赛中获得奖励的,均可加分,每增加一项加0.5分,另有规定的除外,总得分不得高于上一级别基础加分。)注:以上得分均以本学期获奖证书为准(中心校不知道、没有记载、与实际不符合的证书不予以承认),如果证书上的时间是上半年的,而得到证书的时间是下半年的,那么证书的得分就加在下半年这个学期考核中。另外,所有证书的加分均要有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证书不能多次加分,只能加一次分。(二)教学成绩,满分30分。1.名次分,满分10分。名次分(个人得分)=10-5÷(同年级班数-1)×(本人名次-1)名次分(个人得分)计算公式按照任课教师所教各学科名次进行计算,然后把得到的名次分加起来,教几科就除以几,最后得出名次得分。没有统考学科的教师名次分只能得5分。校长的名次分按学校抽测年级的总名次计分,第一名加10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分别降1分。为了公平合理,也可在名次分一项中给教学科多的教师加学科分。即:只教一个学科的教师不加学科分,教的学科多的教师就在名次分的基础上按照每多教一科多加0.5分给予加分。2.平均分,满分20分。平均分(个人得分)=10+10÷(最高平均分-最低平均分)×(所教学科平均分-最低平均分)-5-平均分(个人得分)计算公式按照任课教师所教各学科的平均分进行计算,教几个学科就把几个学科的平均分加起来,然后再平均进行计算。为了公平合理,只教一个学科的教师不加学科分,教的学科多的教师就在平均分的基础上按照每多教一科多加0.5分给予加分。鉴于没有教统考学科的教师的名次分和平均分(不包括校级领导、中心校辅导教师、村级小学校长、主任、幼儿园园长、幼儿园副园长、保教主任),工作也有先进后进之分,所以在此项考核中,没有教统考学科的教师按照给定的优秀率20%,得20分,其他教师只能得15分(即名次分和平均分的基础分之和)。校长平均分用本校所有教师的平均分的总和除以本校教师的人数。校级领导、中心辅导教师、村级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的名次分和平均分,兼主科(语文、数学、英语)教学,为满工作量,得26分,兼小科教学为不满工作量得24分,不兼课的领导得22分,不兼课的后勤人员得20分。(兼任统考学科的领导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教学成绩按照“名次”和“平均分”公式计算得分。)(三)教学过程,满分20分。1.备课,满分5分。(1、2、4项每项1分,根据情节可扣0.1、0.3分;3项2分,根据情节可扣0.1~0.5分。(1)写清教学时间,标清总节数,明确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确定准确,符合教材与学生的实际,不得有网上下载的教案,课前准备的充分(包括教具)。(2)教学过程清晰,结构严谨,书写工整(完成备课节数)。(3)新课的引入能够为本节课的教学任务服务,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新授部分能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提出的问题和讨论的问题的设计要有内容,要具体,具有针对性,教案能体现学生参与整个教学活动之中,练习题的设计要有层次性,巩固性和拓展性。(4)板书设计合理,能体现本节课的重难点和知识点,语文精
本文标题:教师“一评三考”量化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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