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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现场消防技术安全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改、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大量增加。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因违章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缺乏,临时建筑防火性能偏低,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导致施工现场火灾多发,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至2012年,全国共发生建筑工地火灾8000余起,仅上海“11.15”教师公寓火灾就造成58人死亡,1.58亿财产损失;北京“2.9”央视新址配楼文化中心火灾,不仅造成1.69亿财产损失,还造成一名消防员牺牲。2008年7月27日和2008年11月11日,济南奥体中心体育馆施工现场先后两次因明火作业引燃屋面保温和防水材料而引发火灾;2009年2月9日,中央电视台新址文化中心因违规燃放烟花引燃外墙保温系统而引发大火,造成极为严重的财产损失。23人被公诉,火灾致损失1.6亿。2010年11月15日,上海胶州路教师公寓外墙保温节能改造工程施工中,因电焊引燃聚氨酯泡沫碎屑,继而引燃防护网、脚手架上可燃材料,导致整栋建筑短时间内迅速形成内外连通的立体燃烧,造成58人死亡。2011年4月9日,青海省西宁市青海夏都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纺织品百货大楼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15人受伤,过火面积约8000平方米。2011年8月25日,哈尔滨市南通电脑市场副楼顶层一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发生火灾。2010年底该市场在副楼屋顶上自行搭建钢架铁皮简易房,火灾发生于副楼屋顶加接楼层的施工现场,过火面积约3000平方米,火灾造成3人死亡。2012年10月10日凌晨5:30分许,陕西西安108国道38公里黄草坡段中铁十八局引汉济渭周至段项目部生活区一职工宿舍发生火灾,造成14人死2亡,22人受伤,1人重伤。上述各案例反映出各单位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和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的有关规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在施工现场进场时,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应在施工作业前,向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在施工过程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施工单位应依据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灭火及应急疏散的演练。本章重点内容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规范中相关规定的解读。1消防规定常用术语准确掌握以下术语的含义,有助于正确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规范中的相关规定。(1)临时用房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操作间、食堂、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2)临时设施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设施,包括围墙、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作业棚、机具棚、贮水池及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管线等。(3)临时消防设施设置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扑救施工现场火灾、引导施工人员安全3疏散等的各类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临时疏散通道等。(4)临时疏散通道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或意外事件时,供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并到达安全地点或安全地带所经的路径。(5)临时消防救援场地施工现场中供人员和设备实施灭火救援作业的场地。2消防安全相关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规范总结分析近年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重特大火灾的原因和特点,研究借鉴国内外相关标准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解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以安全可靠、科学合理、简便实用为编制原则,重点对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临时建筑的防火设计、消防设施的设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是集防火技术与安全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规范,对于防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2.1总平面布局(1)总平面布局的防火原则1)施工现场不同功能的建筑和设施宜相对独立布置。2)固定动火场所应布置在不容易对其他场所构成火灾威胁的部位(场地中全年最小频率方向的上风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规范第3.1.5规定:“固定动火作业场应布置在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宜布置在临时办公用房、宿舍、可燃材4料库房、在建工程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3)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可燃物堆场等尽量远离明火或火灾危险性较大部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规范第3.1.7规定:“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不应布置在架空电力线下。”4)在建工程内严禁设置人员住宿、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等场所。(2)防火间距1)临时建筑、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规范第3.2.1(强条)规定:“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它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2)临时建筑和临时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规范表3.2.2中给出了具体规定。同时,考虑到施工现场的场地有限,对于火灾危险性相对小的宿舍、办公用房,可以成组布置,适当减少间距,但要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规范第3.2.2条的特别规定:①每组临时用房的栋数不应超过10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m;②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③当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到3m。《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规范对于防火间距的规定所体现的原则是:火灾危险性大的临时建筑和临时设施,其与周边的防火间距相对要大;对于防火间距的数值规定,既参考了现行防火规5范对同等防火条件建筑的防火间距,又考虑了施工工地现场实际条件。(3)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设置形式、技术指标,以及救援场地等应符合以下要求:1)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道,当外围道路符合要求时也可利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规范第3.3.1规定:“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宜大于40m;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2)施工现场的消防车道宜为环形,确有困难,应设置回车场12m×12m。3)车道净宽和净空≥4m。4)车道右侧应设置行进路线指示标识。特别注意:如果在建工程的规模较大时(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在建工程;单体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在建工程),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有困难时,不仅要设置回车场,还要设置消防救援场地。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应在在建工程装饰装修阶段设置;2)应设置在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场地的长边一侧及在建工程的长边一侧;3)宽度应满足消防车正常操作要求,且不应小于6m,与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净距不宜小于2m,且不宜超过6m。2.2建筑防火(1)宿舍、办公用房由于施工现场临时建筑普遍存在建筑防火性能低,大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金属泡沫夹芯板)搭建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6(GB50720-2011)规范要求:1)临时宿舍、办公用房、变配电房、厨房、锅炉房、可燃材料及危险品库房等的建筑构件应采用A级不燃材料;如果采用金属夹芯板材(俗称彩钢板),其芯材应为A级(矿棉、岩棉等)。这条为强制性条文。2)为确保规范的要求落到实处,要把好建筑材料进场检查关,检查核对建筑材料燃烧性能证明文件。3)为确保宿舍、办公等经常有人活动的临时建筑具有必要的防火和疏散能力,规范要求这类建筑:①建筑层数不应超过3层,每层面积不应大于300m2。②建筑层数为3层或每层面积大于200m2时,疏散楼梯应不少于2部,最远房间门至楼梯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25m。③单间宿舍面积不应大于30m2。④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底面。⑤走道(楼梯)宽度单面布置为1m,双面1.5m(最低)。(2)其它临时用房的防火《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规范第4.2.2规定: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2)层数应为1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3)可燃材料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30m2,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m2;4)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0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m。《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规范第4.2.3规定:其他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71)宿舍、办公用房不应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房等组合建造;2)会议室、文化娱乐室等人员密集的房间应设置在临时用房的第一层,其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3)在建工程防火《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规范第4.3.1、4.3.2规定:在建工程作业场所的临时疏散通道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建造,并应与在建工程结构施工同步设置,也可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毕的水平结构、楼梯。在建工程作业场所临时疏散通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2)设置在地面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5m;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毕的水平结构、楼梯作临时疏散通道时,其净宽度不宜小于1.0m;用于疏散的爬梯及设置在脚手架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0.6m。3)临时疏散通道为坡道,且坡度大于25°时,应修建楼梯或台阶踏步或设置防滑条。4)临时疏散通道不宜采用爬梯,确需采用时,应采取可靠固定措施。5)临时疏散通道的侧面为临空面时,应沿临空面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6)临时疏散通道设置在脚手架上时,脚手架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7)临时疏散通道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8)临时疏散通道应设置照明设施。针对既有建筑改造、扩建工程普遍存在不停止营业、不迁出居民,带人施工的现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规范专门作出规定(强条):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符合下列要求:81)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采用3h的实体墙分隔,且不开设任何门窗洞口。2)非施工区内消防设施应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应落实日常值班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施工区的消防安全应配专人值守,发生火情应能立即处置。4)施工单位应向居住和使用者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疏散演练。5)外脚手架搭设不应影响安全疏散、消防车正常通行及灭火救援操作;外脚手架搭设长度不应超过该建筑物外立面周长的1/2。(4)在建工程架体结构防火针对施工现场火灾暴露出的可燃脚手架、支模架、防护网在火灾中参与燃烧,导致火灾迅速蔓延的问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规范要求:1)高层建筑、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的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2)高层建筑、既有建筑外墙改造工程的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网,以及在建工程临时疏散通道的安全防护网,应采用阻燃型安全防护网。2.3临时消防设施目前施工现场普遍存在缺乏消防给水及消防设施、器材,致使初期火灾无法控制,造成火灾迅速蔓延扩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规范要求:1)施工现场应设置
本文标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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