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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二OO九年一月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之一健全体系完善制度发挥优势树立品牌创造性地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湖南师范大学(2009年1月7日)湖南师范大学历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2007年5月,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后,我校紧紧抓住这一契机,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作为学校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创造条件,广泛筹集资金,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了“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的资助体系,不仅实现了“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贫困而失学”的工作目标,而且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能够健康成长、快乐学习、幸福生活,受到了广大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好评。我们的具体做法是:一、领导重视,部门配合,整合力量,形成全校一盘棋的资助工作格局针对学生资助工作资助经费大、资助面宽、牵涉面广、影响程度深的新特点,学校成立了以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由学工、教务、监察、招生就业、团委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经常召开会议,研究学校资助经费的投入、贫困生的认定、奖助评审办法等重大学生资助问题。为了提高资助工作效率,准确、及时、足额地把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我校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建设,于2008年3月正式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配备了5名专职工作人员。中心成立以来,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与校内外其他部门进行横向联动,全力筹措资助经费,同时,对各院系的资助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有效保障了全校资助工作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的框架内高效运行。同时,各学院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也成立了院级资助工作协作小组,并指定专职辅导员负责此项工作,班级评定小组具体组织各项奖励资助的评议、初审和推荐,形成了学校、学院和班级三级评审的资助工作格局,保证了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到位。二、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丰富形式,创造性地做好学生资助工作1、完善资助制度。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我校建立健全了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策制、贫困生建档及动态管理制、学生民主评议制、资助结果公示制、助后跟踪教育制等制度,制定出台了《湖南师范大学特殊困难学生补助条例》、《湖南师范大学殊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条例》、《湖南师范大学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湖南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湖南师范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湖南师范大学奖、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等多个文件,用完善的制度体系确保有限的经费真正用在贫困学生身上。2、规范工作程序。我校合理确定并据实调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规范“本人申请→确实推荐→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评审、公示→学校审核、公示”贫困生认定程序,建立了“A、B、C三档滚动式”贫困生档案数据库,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奖助指标和额度公平合理地分解到学院,并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集体决定的原则,认真做好学生申请、民主评议、学院初审公示、资助管理中心复审以及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等各环节的工作,严格把关,做到信息准确,档案齐全,标准统一,操作透明,程序规范,评定公开,确保了评定结果的公平与公正。3、丰富资助形式。目前,我校已基本形成以奖助学金为主体,以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御寒补助、伙食补贴、重大疾病补助、特殊补助和学费减免等为辅助,以社会捐助为补充的多元化、全方位、全过程的混合式资助体系。具体做法可概括为“五个一点”:一是“奖”一点。学校主要依托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争取各项奖、助学金,2007—2008学年全校共有6384名学生获得各种奖、助学金1604.5万元,2008—2009学年又有6504名学生(含树达学院)获国家奖励和资助,奖励金额达1576.5万元,占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73.7%,覆盖面之广、资助力度之大为历年之最。二是“贷”一点。我校从2000年到2008年,先后为5689名经济困难学生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达3001万元,其中2008-2009学年根据应贷尽贷的原则,共为1014名学生申请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554.71万元,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11.5%,确保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贷款需求。三是“争”一点。学校不断挖掘助学渠道,努力争取社会资助,获得相关基金、企业、校友的支持。2007年度全校各项社会资助项目共计65.8万元,2008年新增了华民慈善基金、湖南消防总队的“红门爱心基金”、“真维斯大学生助学金”、“诺基亚”助学金等社会资助项目累计达12个,社会资助金额达156.428万元,资助学生人数343人,占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3.8%。同时,各学院也充分发挥本学院的优势和特点,广泛吸纳社会资金资助本学院的贫困学生。如:数学与计算机学院的“阳光基金”、历史文化学院的“春华基金”、物理与信息学院的“杨福国奖学金”、美术学院的“李自健特困学生奖学金”、音乐学院的“爱尔兰华侨协会助学基金”等等。2008年各学院自筹社会资金总额超过150万元。四是“补”一点。根据湘政办发[2007]56号文件精神,学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4%用于设立资助专项经费,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式“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08年共计补助、减免学费363.55万元。五是“挣”一点。多渠道开辟勤工助学岗位,为学生创造条件,让他们“自己挣钱,自己养活自己”。2008年学校设立五个勤工助学基地,共计800余个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支付勤工助学岗位工资150余万元。2008年通过师大家教中心、创业实践中心两个“造血”型勤工助学基地为广大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家教和社会兼职岗位8300余个,为学生间接创收超过1000万元,基本上解决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及部分学费问题。4、坚持人文关怀。我校在资助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不断促进资助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同时,密切关注学生、尤其是特殊困难学生的生活问题。对于家庭遭遇突发性天灾人祸的学生或突发重大疾病的学生,及时给予1000-2000元不等的临时特殊困难补助,全校每年发放该类补助超过10万元。去年初,全省范围遭受50年一遇的特大冰冻灾害,学校党委指示有关部门和各院系,及时深入了解学生家庭受灾情况,为2032名学生发放了49.394万元的临时生活补助。“5.12”汶川地震发生的第二天,学工部就着手全面摸排,给地震中家庭受灾的59名在校学生每人发放生活补助1000元;08级新生入学后学校又专门为来自地震重灾区的学生开辟“绿色通道”,减免18名学生的学费,报销上学路费,并免费发放床上用品,共计10万元。三、助学为先、励志为重、感恩为导,充分发挥学生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在学生资助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学生成人成才”这一中心,在对学生进行有效的经济资助的同时,更加注重对他们进行精神的资助、心理的辅导、素质的培养和能力的提高,发展其良好的人格与品行。一是注意加强励志教育。我校以资助工作为平台,注意引导学生克难奋进,自强自立。学校现有五个勤工助学创收基地、三支社会实践队伍及其他的学生助理岗位,基本实现了勤工助学从“输血型”向“造血型”功能的转变。目前,我校已树立了“师大家教”品牌,推出了“师大勤助”品牌,开发了“8580资助专题网站”、“湖南师大家教网”,建立了相关数据库。我校的勤工助学管理,主要采取“主管老师指导、学生自主管理”的管理模式,将勤工助学与素质教育有效结合起来,成为学校人才培养的基地,将勤工助学活动与学生的职业规划结合起来,成为学校实施社会教育的“实践课堂”。2008年12月,我校学生资助中心成功举办了“师大家教”十周年庆典晚会,校党委书记张国骥同志为“师大家教”题词——“厚德笃学、惠己泽人”,勉励学生首先要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情操,优秀的学习成绩,才能帮助自己惠及他人。此外,我校还开展了“感动校园”优秀特困大学生评选、优秀特困大学生事迹报告会、事迹巡展等系列活动,每年编辑一本展现我校优秀特困大学生风采的宣传资料。2008年,我校编辑的《“青春飞扬”—湖南师范大学特困优秀大学生风采录》一书,受到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二是注意加强感恩教育。资助工作的真正涵义是教育学生,让学生在接受资助的同时教育学生、引导学生,这就需要抓住学生资助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地道德人格教育。为此,我校围绕“爱心助学,回报社会”这一主题,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广泛开展“受助者助人”、“爱心传递”等主题活动,号召他们主动帮助自己周围需要帮助的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如,组织受助学生到福利院、敬老院以及贫困地区小学等地做些公益活动;响应省残联号召,为5.12灾区受灾残疾人捐款捐物;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阳光义务家教”以及募捐活动,联合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湖南卫视开展“著名主持人衣物义卖仪式”,将所得款项全部捐助给湘西三江完小的贫困学生,并在该小学成立了一个图书室。在2009年新春到来之际,组织受资助学生为我省对口援助的四川理县灾区中小学生寄贺卡、明信片,鼓励灾区学生走出心灵困境。在感恩教育的感召下,不少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同学都申请拿出一部分奖助学金资助其他同学,汶川地震发生后,旅游学院的刘斌等3位来自地震受灾地区的同学,把学校给他们的资助立即捐给了灾区。三是注意加强诚信教育。我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网络、报纸、板报等媒体,通过班团组织生活等形式,及时、全面、深入、准确地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并结合贷款工作,及时开展“贷款助学,诚信做人”等系列教育活动,把学生资助工作与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有机结合起来,突出活动的教育主导性、现实针对性和社会实践性,效果十分明显,全校上下形成了“人人讲诚信”的良好氛围。通过诚信教育的开展,学生的诚信意识明显增强,毕业学生的还款率不断提高。总之,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校始终坚持“一切为了学生的成人成才,为了一切学生的成人成才”的育人理念和“以生为本、帮困育人”的资助工作理念,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不仅实现了让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快乐学习、幸福生活,服务学生成人成才的工作目标,还极大地促进了学校的学风和校风建设,为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拓展资助渠道,进一步加强资助体系建设,提高造血能力,树立湖南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的优秀品牌,开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新局面。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之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扶贫助学促和谐长沙县人民政府(2009年1月7日)长沙县地处省会长沙市近郊,总面积1997平方公里,辖20个乡镇,总人口76万。近年来,在省市各级各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县经济社会实现了持续、较快发展。2008年预计全县实现GDP358亿元,连续5年保持了17%以上的增幅,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跃居全国37位,居中部第一。在加快经济建设的同时,我们始终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坚持教育优先、适度超前发展,在全省率先完成了“普九”任务,并成为全省第一个两项督导评估优秀县。特别是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方面,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思路,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实践,奏响了一曲用全社会的爱心铺就贫寒学子成才的和谐之歌。一、提高认识,加大投入,不断强化保障机制尽管近年来我县实现了较快发展,但我们始终清醒认识到,长沙县仍是一个以农业人口为主的县,仍然有一批孩子因家庭贫困而影响就学。据统计,实施“免补”政策后,我县还有占学生总数7%的8000多名贫困学生,或因残疾、或因天灾、或因家庭变故,生活十分困难,迫切需要社会帮助。为此,2003年,长沙县在全国率先提出了“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困而失学”的目标,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保障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的重点工作,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保障。建立了扶贫助学协调工作会议制度,由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教育、财政、民政、团委、工会、妇联等部门参与,定期协商,统筹安排全县扶贫助学工作。近年又成
本文标题:学生资助典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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