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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制度奖励形式1.员工奖励分为两种:通报表扬和嘉奖。2.嘉奖应给予一定的奖金。通报表扬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1.连续三个月以上获得“月度优秀班组”或“月度优秀员工”。2.工作努力,模范遵守劳动纪律,连续一年以上全勤。3.热心服务,连续三个月以上没有顾客投诉,受到顾客表扬两次以上(有具体事实)。4.因为客户的原因受到委屈,仍能热情服务(有具体事实)。5.积极向上级提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6.拾金不昧。嘉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1.连续六个月以上获得“月度优秀班组”或“月度优秀员工”。2.坚守工作岗位,及时发现隐患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发生。3.热心服务,半年内被顾客表扬5次以上且无顾客投诉记录。4.拾金不昧,数额累计在500元以上。5.对业务流程或管理制度提改进建议,经采纳施行,取得一定成效。6.遇有突发事件和不可抗力,勇于负责、处理得当,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7.阻止违法违纪事件发生,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8.有发明创造,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9.对公司做出其他重大贡献。一、处分形式根据员工所犯错误情节严重程度,可对其处以警告其责令整改、严重警告并记过、留职查看、开除四种级别的处分。错误情节十分严重,触犯国家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一)警告其责令整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警告其责令整改,不同级别责任人处以不同金额罚款:操作人员与班长罚款100元整,副站长与站长罚款300元整,站内监管人员罚款500元整。警告其责令整改不记入员工个人档案,但不再参加本年度优秀员工评选。1.未按照公司规定提供标准化服务。2.未经同意上班时间办理私人事务。3.工作时不穿全套制服或衣着不当,不佩戴胸卡、不修饰仪表。4.进入危险区带手机等无线通讯设备上岗。5.不服从所属主管领导管理,影响团队建设。6.工作时于营业场所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报刊书籍或听收音机、看电视。7.违反加注站安全、环保、健康和其他规定但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二)严重警告并记过处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并记过处分,不同级别的直接责任人犯错者处以不同金额罚款:操作人员与班长罚款500元整,副站长与站长罚款1000元整,站内监管人员罚款2000元整。警告处分记入员工个人档案。1.上班时间在厂区内吸烟。2.被责令整改一次拒不执行或三个月内警告超过两次。3.严重违反公司服务体系,一个月内连续两次被顾客投诉者。4.收款时克扣客户现金50元以内。5.发表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公司、客户或其他员工声誉。7.在工作时间饮酒或带有醉意上班。8.旷工1天,或1月内累计迟到、早退、离岗3次。9.上班时睡觉,不认真工作。10.未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要求,擅自伪造考勤、外出以及用车记录等行为者。(三)留职查看处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留职查看1个月处分。1个月内,若再发生任何犯错行为,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处以降职处分,经调查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1.未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要求,擅自虚报站内生产、销售情况等行为者。2.受到记过处分后,3个月内再犯,或者3个月内连续两次记过处分者。3.出现泄露等现象未及时处理或未及时上报公司,并对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未上报公司私自收取救援费用一次者。5.站内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包庇者。(四)开除处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公司核实后,将处以开除处分。1.受到严重警告并记过处分以及留职查看1个月内表现仍达不到公司要求。2.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屡教不改者。3.上班时携带或收藏任何违禁品(如枪械、毒品、利器、淫秽书刊)并造成危害的。4.未经批准私自兼职。5.吸食毒品或违禁药品。6.有偷窃、欺骗或不诚实行为,或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或触犯国家任何刑事法律。7.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煽动、教唆或打斗。8.未经批准,向他人泄露公司任何商业机密。9.伪造公司记录或文件。10.蓄意破坏公司或客户财产。11.连续旷工3天(含3天)以上。12.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财产或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13.私自坐支或销售液体。二、公司级安全生产事故分类及处罚措施1.一般生产事故:生产过程未按规定流程操作,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内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经公司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后,由直接责任人承担、班长、站长按照其责任大小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站内负责人及公司生产管理人员依据调查分析结果所承担的责任,分别处于不同程度的罚款:副站长500-1000元、站长1000-2000元、站内监管人员2000-4000、生产部门负责人2000-4000。若1个月内连续出现两次以上类似事故,对站长或副站长以及站内监管人员处以留职查看1个月处分,若连续出现3次以上,给予降职处分。2.严重生产事故:生产过程未按规定流程操作,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30000元以内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根据公司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的结果由直接责任人以及直接管理人员——班长及(副)站长、站内监管人员、生产运营部负责人按照其责任大小共同承担经济损失,此外,站内负责人、监管人及公司生产管理人员依据调查分析结果所承担的责任,分别处于不同程度的罚款:班长500-1000元、副站长1000-2000元、站长2000-4000元、站内监管人员4000-6000、生产部门负责人4000-6000。出现严重生产事故者,经公司研究决定,(副)站长及监管人员、生产运营管理人员处于1个月留职查看处分。若1个月内再次犯错,处以降职处分;若1个月内连续发错两次以上,处于开除处分。3.重大生产事故:生产过程未按规定流程操作,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0-50000元以内且已造成人员轻微受伤的,根据公司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的结果由直接责任人以及直接管理人员——班长及(副)站长、站内监管人员及生产人员按照其责任大小共同承担相应比例经济损失,此外,站内负责人、监管人及公司生产管理人员依据调查分析结果所承担的责任,分别处于不同程度的罚款:班长1000-2000元、副站长2000-4000元、站长4000-6000元、站内监管人员6000-8000、生产部门负责人6000-8000。出现严重生产事故者,直接责任人处于开除处分,(副)站长及监管人员、生产运营管理人员根据其责任大小,经公司研究决定处以降职处分;若1个月内连续犯错,处于开除处分。三、处分的行使1.生产运营管理部与安全环保部以及各站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将站内发生的违规现象以及事故第一时间上报至公司,否则公司将按照包庇予以留职查看处分。2、公司级事故出现后,公司将成立由综合管理部、生产运营管理部、安全环保部以及站内主要负责人共同组成的调查小组对违规人员以及站内生产事故情况进行取证调查,并由站内监管人员出具事故分析、解决及避免措施。3、最终处理意见由公司研究决定后下发。
本文标题:XX新能源公司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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