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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利用公司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使公司生产持续发展,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生产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重点,是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生产管理包括物流管理、生产过程管理、品质管理以及生产资源管理等。第三条本制度是公司生产管理的依据,是生产管理的最高准则。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生产人员、生产管理员和与生产相关的其他人员。第五条本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实施监督。第六条本制度经总经理签署后,自公布之日生效。第二章物流管理第七条物流控制是生产管理的先决条件,合理的物流控制是高效率、高利用率的生产前提。物流控制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生产是否顺畅、物料浪费严重与否、生产成本的高低。第八条物流机构包含各车间成品仓库、材料仓库、工具仓库以及公司车队。成品仓库是成品的储存机构,负责成品的收发、储存;材料仓库是原材料的储存机构,负责原材料的收发、储存;工具仓库是工具、模具储存机构,负责工具、模具的收发、储存、保养;车队是公司的运输机构,负责公司所有运输事务。第九条生产部门在接到有物料入库通知后,即通知物料检验人对物料进行品质检验。检验合格的物料,由物料检验人开具物资入库单,然后入库。检验不合格的物料,由物料检验人开具退货通知单,并通知外协人员或公司采购人员将不合格物料运回原单位。第十条仓库凭物料检验人开具的物资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仓管员要做好物资入库账,并将入库物资放到仓库相应的位置,摆放整齐。第十一条在新进物资入库后,仓管员要及时做好标识,同时做好物资的维护保养工作;仓库的物资要和账目相符,每月进行一次盘点,并将结果上报主管会计。生产部门负责人不定期对物资盘点抽查,抽查结果作为仓管员的考核依据。第十二条车间或其他人员领取物资必须出具领料单。领料单各栏要填写清楚,领取生产材料由车间开单;领取工具、模具以及办公用品等,均需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后方可领取。第十三条仓管员接到领料单核实后,库存充足的,立即发放并做好物资出库账;库存不足的,将仓库现有物资全额发放,并通知领料人重开领料单,按实际发放数量填写。第十四条车间或其他人员将物料领回后应即做好物料标识,放置在指定区域并摆放整齐。第十五条成品经检验合格,包装人员方可按照指定的包装规格包装产品,包装人员执成品检验员出具的成品入库单,将成品送到成品仓库入库。第十六条成品仓库仓管员在入库人员出具成品入库单后,方可接收产品入库,同时做好产品入库账。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放行的产品,在总经理许可下,方可接收无成品入库单的产品。第十七条产品出货要开具产品出库单,一联存根,二联交客户或业务主办人,三联交会计,并做好产品出库账。第十八条短途运输的可以安排公司车队送货,需要长途运输的安排托运,将产品运至客户规定交货地点交货。第十九条车队将产品送到客户指定交货地点后,将产品出库单交客户验货。等客户验货人员验定无误后,请收货人员出具产品验收入库单。客户出具的产品验收入库单,要及时送交公司财务部。第三章生产过程管理第二十条生产过程管理是生产控制的重点,是保证生产受控的重要手段,是降低资源损耗的必要措施。生产过程管理是利用科学的管理手法进行生产管理,合理利用生产资源,合理调配生产人员,保证及时生产的先进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生产过程管理是公司各级管理员、一线作业人员都必须遵守的管理制度。公司各级管理员、操作员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过程管理工作,时刻树立效率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第二十二条生产过程管理要求公司各级管理员时刻树立持续改进意识,以思促管,要求公司所有作业人员树立节能高效意识。第二十三条生产管理人员在接到客户订单后,要仔细分析订单,看清客户的每一点要求,防止盲目生产。第二十四条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客户要求后,应立即准备生产资源(包括材料、工具、模具等),并编排生产计划。第二十五条生产部门根据客户交期的急缓程度安排领料,暂时不急的产品先不领料,保证生产车间物流流畅,避免生产资源积压在车间,影响车间生产,交期急迫的要马上组织人员生产。第二十六条车间主管每天必须如实编写“生产日报表”,记录当天实际完成的生产任务,以书面形式向厂长汇报。第二十七条产品经检验合格后,要及时送入仓库,以便及时组织发货。第二十八条车间管理员要及时关注车间物流状况(物料标识状况、物料供应状况、通道是否顺畅)、机器运转状况(机器或模具运转效率)、员工工作状况(员工精神状态、工作熟练程度),随时指导员工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本人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厂长反映。第二十九条生产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可能影响交期的,都要及时向厂长反映,并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处理。第三十条生产部门应经常对员工进行技能训练,保证员工高效作业;经常和员工交流思想,掌握员工思想动态;组织员工学习相关制度,促进公司团队建设。第三十一条公司所有生产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生产部门生产安排,有争议的必须按照“先执行后申议”的原则。第三十二条鼓励公司所有员工进行生产工艺改进,如果发明的新生产工艺确实对节能降耗有较大改善或能大幅提高生产效率的,公司将给予奖励。第四章品质管理第三十三条品质管理是公司所有管理活动的重点,是企业发展的根本。第三十四条品质管理适用于公司全体生产员工以及与生产相关的其他员工。第三十五条品质管理的关键在于做好质量变异预防,防止偶发性质量变异,逐步改善常发性质量变异。第三十六条在生产前,生产管理员必须对物料进行抽查,杜绝材料不合格。第三十七条生产过程中,生产管理员要加强品质巡查,排除员工操作方法不当、机器设备运转不良、物流紊乱等因素影响品质变异。第三十八条在生产过程中,如果产生品质变异,生产管理员要及时通知品质管理人员;如果可能影响到产品交期的,要及时通知厂长。第三十九条生产员工要做好“品质三员”,即本工序的生产员、上工序的检验员、下工序的服务员,搞好本工序的生产,监督上工序的生产,服务下工序的生产,保证从自己手中流出的产品无品质缺陷。第四十条生产员工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作业,严格遵守相关机器、模具等的操作规程。第四十一条生产车间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质量要求生产。生产过程中,品质管理员发现有品质异常需要停产的,生产车间必须马上停产,待品质管理员通知可以恢复生产后方可生产。第四十二条生产车间成品入库必须凭成品检验人员出具的产品入库单方可办理,无产品入库单的产品坚决不能入库。第五章生产资源管理第四十三条生产资源管理是合理分配、利用公司生产资源的保证,是公司每个员工的责任。第四十四条生产资源管理遵循谁使用谁保养、谁损坏谁赔偿的基本原则,生产管理员要合理调配生产资源,使公司资源产生最大效益。第四十五条生产部门要定期考察生产资源利用情况,对于不合理的资源分配予以及时纠正。第四十六条在使用的资源属自然消耗或到使用寿命周期的,使用人员可以向车间管理员申请自然报废或自然报损,由车间管理员领取新资源交原使用人员使用;在使用的资源属非自然消耗或人为损坏的,使用人员按照规定予以赔偿,然后由车间管理员领取新资源交原使用人员使用。第四十七条在使用资源由使用人员负责保养,机器、模具的保养由专人负责并及时填写设备保养记录。第四十八条生产部门要建立设备台账。设备台账应包括机器、模具、检验检测仪器的制造商,设备功率、精度等级、制造日期、投入使用日期、设备状态、设备保养资料等基本内容。第四十九条暂不使用的生产资源由车间管理员组织负责退回仓库,由仓库统一管理维护,退回仓库的资源要开具退料单,不能使用的资源也要及时退回仓库。第六章附则第五十条当公司发展后,本制度不再适用时可以修改本制度。本制度的修改由生产部门提请,修正案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布施行。修正版公布时,本制度自动失效。二、安全生产考核制度第一条为严格执行公司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各类安全违章现象,引导公司员工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特制订本考核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合公司所有员工及相关方成员。第三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1)各部门应确保本部门员工行为、装备、工作程序、过程和工作环境安全无危害,对于具有明显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要求及时发现、整治隐患;根据本部门生产经营的特点制订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并确保有效实施。(2)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任何部门在一个年度的工作中发生一起群伤、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基数,下同)以上的安全事故以及引起重大环境污染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并取消该部门该年度各项集体荣誉的评选资格。(3)考核内容。①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明确部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应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②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备安全操作维修规程、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③明确日常安全生产教育,采用班前会等形式,在布置当天的工作内容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安全措施,并作好记录。部门要检查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④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部门要安全月检、周检,安全员要日常安全检查,工段(班组)要岗位安全自查及交接班安全交接,重大作业活动和节前要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排除,对所有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要记录并保存。⑤认真执行和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第四条部门考核办法。(1)奖励。①针对某些特殊作业由公司颁发安全生产奖金并随工资发放。②由公司对安全生产成绩特别突出的部门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③按相关要求兑现相应的安全生产风险金。(2)处罚。①发生违章和安全事故后,按相关要求扣减安全生产风险金。②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同时可对责任部门给予1000~5000元经济处罚。公司根据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控制效果,不定期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奖励或处罚考核。第五条个人考核办法。(1)奖励。①对在生产经营中,模范地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中积极投入事故抢险,方法得当,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职工,参照《安全生产激励制度》给予奖励。②公司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发放奖金、晋升工资等形式。(2)处罚。①部门负责人参照以下要求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执行考核。A.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应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给予500~1000元处罚。B.部门发生轻伤事故以及火灾等无伤亡损失1万元以上的,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500~1000元处罚。C.发生重伤、群伤以及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1000~5000元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D.发生死亡以及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3000~8000元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②安全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给予100~1000元的扣款,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造成事故,同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A.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安全检查不到位,记录不完整。B.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对危险场所或操作提供安全操作规程。C.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对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查现场记录)。D.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E.安全培训不到位。F.违章指挥。G.不认真执行和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条款。③生产作业人员(含有违章行为的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100~800元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A.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纪违规。B.安全检查或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