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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连锁门店文件文件标题《门店收银管理制度》总页数共2页文件编码RKMD-QMS-35版本号00执行日期20XX.X.X起草人质量管理部审核人批准人起草日期20XX.X.X审核日期20XX.X.X批准日期20XX.X.X修订原因20XX年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一、目的:为规范门店收银服务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三、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门店药品收银的管理。四、职责:门店收银员对本制度负责。五、内容:1.收银员上岗前应做好收银台和收银设备的清洁工作,收银员下班应整理营业款和结算票据,足额交回收银组。2.收银员收款应唱收唱付、货银对付,货物与货款请顾客当面点清,如造成营业款短少的,应由当事人负责。3.收银员如遇假钞应礼貌婉转的提出拒收或请顾客更换,如营业款发现假钞由当事人负责。4.收银员收款应开具合法票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生产厂商、金额、销售时间等信息。5.收银员营业时间不得无故离岗、串岗,如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责。6.收银员不得私自结算收款,严禁将营业款带出门店、擅自挪用或私借等。
本文标题:连锁药店门店收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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