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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二级妇幼保健院奖惩规定1/6创建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奖惩规定为了推动我院创建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工作的扎实开展,全面提升妇幼保健院管理与技术水平,提高全院职工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经我院创建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订本规定。一、奖惩原则以《湖南省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标准和细则》(以下简称《评审标准》)中的项目要求及分值大小为标准,以《沅陵县妇幼保健院创建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目标责任书》、《创建手册》、《创二乙目标任务一览表》和《二乙评审五大专业组指标分解细则》等为依据,院创建检查督促组对各部门和科室的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打分。对得分较高的,给予相应的奖励;对失分较多的,给予相应的处罚。二、奖惩方式(一)奖励:经济奖励,通报表彰,嘉奖,立功。(二)处罚:经济处罚,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级,降职,撤职。三、奖惩实施(一)2014年4月至5月(第一阶段),院创建办组织五大专业组对全院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全院通报,失分的主管部门和科室限期整改,并提出整改措施。(二)2014年6月至7月(第二阶段),院创建办组织检查督促创建二级妇幼保健院奖惩规定2/6组进行反复细致检查。各检查督促组对照标准,评估得分和失分情况。达到创二乙要求的主管部门和科室,奖励1000元,分管领导奖励500元;达不到创二乙要求的,每失1分,扣罚1000元,分管领导扣罚500元。检查结果全院通报,失分的主管部门和科室限期整改,并提出整改措施。(三)2014年8月至9月(第三阶段),院创建办组织检查督促组对各部门和科室进行多次全面检查。达到创二乙要求的,奖励2000元,分管领导奖励1000元;仍然达不到创二乙要求的,扣罚所在主管部门和科室当月奖金一半,其目标责任人扣罚2000元,分管领导扣罚1000元。检查结果全院通报,失分的主管部门和科室限期整改,并提出整改措施。(四)2014年10月至11月(第四阶段),院创建办组织检查督促组对全院进行迎检前的自评式检查。对四个阶段均能达到创二乙要求的主管部门和科室,一次性奖励3000元,分管领导奖励1500元;对屡次整改后仍达不到创二乙要求的主管部门和科室,一次性扣罚当月全额奖金,其目标责任人扣罚5000元,分管领导扣罚2500元。并给予警告、记过或降级、降职处分。四、单项奖惩项目(一)文字材料按照《评审标准》和《创二乙目标任务一览表》第二部分“各职能科室文字材料目标一览表”和第二部分“各临床医技科室相关记录本”内容,各部门和科室未认真准备,出现材料缺失、混乱、重复、错创建二级妇幼保健院奖惩规定3/6误等情况,每次扣罚奖金100元。(二)核心制度落实首诊负责制、二级医师查房、分级护理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和妇幼保健院感染核心制度等,检查中发现一项次不合格,扣科室奖金200元。(二)“二基”考试1.对考试全院前二名,分别给予每人500元、400元、300元的奖励,并予以通报表扬。2.第一次考试不合格,扣罚当事人奖金200元;补考不合格的,扣罚奖金400元;再次补考不合格的,扣罚奖金600元;对二次考试全部不合格者予以通报批评。(四)现场考核根据《创二乙目标任务一览表》第一部分“二乙妇幼保健院文字材料指标分解一览表”第二项“现场考察内容”所列,全院员工须认真学习与训练,合格率须达100%。考核包括:(1)急救技术;(2)医务人员卫生管理法规;(3)全院人员岗位职责;(4)妇幼保健院感染管理知识;(5)心肺复苏;(6)中心静脉置管、机械通气、心脏除颤、肠内营养等(ICU);(7)带教老师授课;(8)信息系统运行情况;(9)一般专科、重点专科技术等。创建二级妇幼保健院奖惩规定4/6上述考核不合格,每人次扣罚奖金50元。(五)病历质量检查1.发现一份乙级病历,扣科室500元。扣个人100元。2.发现一份丙级病历,扣科室2000元。扣个人500元。3.在每次病历检查中,甲级病历达到100%的科室,奖励1000元。(六)其它医疗文书门诊病历、急诊留观病历、处方、各种检查申请单、报告单等医疗文书,查到一次不合格,扣罚奖金100元。(七)专科技术开展情况1.一般专科项目:到2014年3月前,对于应该完成的或妇幼保健院为科室创造了条件可以完成的技术项目,全部项目例数和质量必须达标。每缺1例扣罚科室500元。2.重点专科项目:鼓励全院开展二乙要求新的重点专科项目,独立成功开展的第一例,奖励科室3000元;每再增加一例,奖励科室500元(每项目最多奖励5例)。(八)医学装备及物资采购、管理所有医学装备及物资采购流程规范,相关证件齐全,票据交接及时,特殊设备保障管理(保养、维修、校验、强检等)符合要求。每检查到一项次达不到标准,扣罚主管部门和科室5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九)后勤保障管理由于后勤保障未到位,应该能够做到的未能做到,影响到医疗正常创建二级妇幼保健院奖惩规定5/6工作的,扣罚主管部门1000元,并承担相关科室因此事所致损失;发现错收、漏收费等问题,根据收费金额,2倍处罚当事科室。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十)医德医风在二乙创建过程中,有投诉服务态度问题的,经查实,扣罚部门或科室100元;有投诉收受红包、回扣、好处费等,经查实,除如数退还外,扣罚部门或科室1000元。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五、“一票否决”项目发生或导致发生《评审标准》中的“一票否决”项目,全院通报批评,撤销主管部门领导和当事目标责任人职务,扣发主管部门和科室当月全额奖金和年终奖,当事人降级或降职。六、评审结果奖惩(一)我院通过评审后,对全体工作人员每人奖励1000元(不含失分较多的科室)。对于失分较少的前二名部门和科室,分别奖励5000元、4000元、3000元;对失分较多的前二名部门和科室,分别扣罚3000元、2000元、1000元。(二)根据医疗、护理及机关职能部门制定的优秀员工评选方案,对评选出的优秀员工,分别奖励2000元和1000元。(三)对于在创建过程中表现特别突出的,给予嘉奖、立功;对于在创建过程中表现消极,受到二次以上处罚的,给予纪律处分。丢分超过30%以上的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和科室领导分别给予降职或创建二级妇幼保健院奖惩规定6/6撤职,全体人员当年不予评优、晋级、晋职。七、附则(一)院创建二乙领导小组确认的“硬性失分”项目,不在本奖惩规定之列。(二)凡是妇幼保健院对各部门和科室进行的经济奖惩,目标责任人要根据实际情况,依据个人所做贡献或所负责任,在本部门和科室给予相应奖惩。各部门和科室应制订相应的奖惩方案,报院创建办。本规定自2014年5月1日起执行。
本文标题:创建二级妇幼保健院奖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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