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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合同编号: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2012版推荐文本)杭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制-1-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甲方(委托方):签约时间:乙方(施工方):签约地点: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或取得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颁发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能力》证明书的单位。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市区路(小区)幢号(单元)室。3.住房结构:室厅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4.装饰施工内容:附件一《施工内容》含施工图纸、施工做法说明及工程预算书。5.工程承包方式,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3)乙方包工不包料(乙方包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6.本工程由设计。7.工期:总工期为天,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交付。-2-如遇审批项目,工期以产权人或委托人到相关职能部门办妥备案手续之日起计算。8.采用标准:国家及《浙江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等有关标准。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1.工程合同价款:(大写)元(包含内容详见预算协议和清单)。设计费:0元。变更施工内容时,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结算;变更部分的管理费、税金等按原合同约定的比例进行调整。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天内工程施工开工前,甲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20%;(2)木工进场前或年月日前,甲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30%;(3)油漆进场前或年月日前,甲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35%;交纳第三期款【即上述第(3)项】时,甲、乙双方应对已变更项目的工程及工程量进行核实和计算,并按合同约定比例支付和收取。(4)若留有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一次付清。3.为保证甲、乙双方资金安全,乙方提供银行账号,甲方支付后乙方需提供有效收据。乙方收款部门联系电话:______18969116516______。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一)甲方工作1.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应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施,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2.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3.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管、验收、办理变更、工程款支付等手续和其他事项。-3-4.根据《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建议甲方在装修时办理白蚁防治手续并实施防治处理。(二)乙方工作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施工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双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办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建设局批准备案,不得随便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4.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5.与施工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四、材料的供应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商品清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商品,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商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提供,造成损失、延误工期由甲方承担;材料到场时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并承担成品及材料保护的责任。如甲方供应的材料、商品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坚持使用经书面认可的,由此工程造成的损失或环保不达标,责任由甲方承担。甲供材料的价款不列入合同价内,但由乙方负责施工、安装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应的人工费及管理费等。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或在预算书上注明)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中所核定的材料按合同规定均由乙方采购的,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4-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商品,所采购、使用的材料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商品,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若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乙方提供的材料、商品,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有差异的(不含双方认可),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五、安全生产施工图纸、施工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在装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若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乙方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人员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乙方严格按施工图纸和做法说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乙方才能进行该项目施工;需逾期的,须双方签字认可。因甲方原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浙江省地方标准《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5-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5.甲方对工程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乙方工程部反映投诉,以免给双方造成更大的返工或损失。乙方工程部电话:189691165166.乙方自检合格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未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的,拖延工期由甲方承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验收超过三日的,由乙方按国家标准对工程进行现场验收,甲方对此验收结果予以认可。7.工程内容全部施工完毕后,乙方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七日内须参加验收,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参加验收,视为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提供工程质量合格证明(含试水记录)和第三方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证书。甲方对室内空气质量有异议时,可请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予以认证并自负费用;若检测不达标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需负责治理工作及承担治理费。(由于甲供材料、配饰等原因引起的由甲方承担所有费用)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隐蔽工程图。双方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双方未办理竣工合格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或更换钥匙视同验收合格;甲方确需提前入住的,由双方以其他事项书面约定。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且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甲方可先行入住。8.如甲、乙双方有质量争议,由法定质检机构进行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八、违约责任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6-2.由于甲方原因(不含未按约定付款)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工期顺延。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100元违约金。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不得施工;若甲方坚持,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承担。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承担。九、工程保修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半包”(甲方提供部分材料)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包清工的工程仅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实行保修。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并自己安排施工、安装的分项工程(如木地板、复合地板铺设、卫生洁具、浴霸等商品安装)其质量保修归甲方负责。5.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十、纠纷处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江干区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其它约定事项1.乙方提供的材料在使用前需由甲方或甲方代表进行验收,经同意后方可使用,甲方可根据情况决定放弃或使用该权利。2.乙方需精确测量施工量与施工面积,合理估算甲方需要提供的材料数量,原则上不得超出5%,如发生超报或虚报原材料数量,应视为违约,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7-3.乙方需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负有保管和监督的责任,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全部或者部分缺少、以及丢失都将视为违约,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在施工期内,如乙方施工项目部分或者全部质量不合格,应及时对工程进行修改,直到质量合格为止,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乙方须在协议终止后3日内结算工程预付款项,提供工程明细单,并且一次性退回款项。5.本合同价款为预算价格,实际支付款项以实际施工项目,数量为准。原则上要求合同变动款不超过总工程款项的5%。6.签约时乙方需提供真实身份证复印件。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乙方:姓名(签名):姓名(签名):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身份证:电话:开户银行:账号: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一:施工内容附件二:1.甲方提供的材料、商品清单2.客户自购、自选材料进度配合表-8-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附件六:工程保修单附件七:施工业务通知单附件一、施工内容表分项工程名称工程要求(装饰内容、使用材料、施工要求、承包方式)地面墙体天棚门窗家具卫生间厨房水电气、工建改造其他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月日-9--10-附件二、1、甲方提供材料、设备清单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质量合格证明环保合格证明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乙方验收意见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月日-11-附件二、2、甲方自购、自选材料进度配合参考表材料名称材料进场时间尺寸登记施工阶段注意事项备注保险箱水电施工阶段是否安装、高度、位置确定布线通水电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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