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食品销售企业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为加强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退市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一旦发现所经营的食品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二、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式公布或通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迅速按要求进行严格清查,并对清查出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立即下架、下柜,停止经营,并将清查情况及时报告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要求处理。三、对已经停止经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配合食品生产者立即召回,并将召回情况及时报告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本文标题:食品销售企业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07177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