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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快递发放管理办法为了控制快递费用,有效管理快递物品的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快递发放范围:各部门因公需要,对外发放文件、物品等1、各部门因公司需要发放公司物品,如需我公司承担运费的货物,须经过客服部审核,我部门自会预算、审核、会以最快捷、实惠的途经发放,各部门不得予以干涉;如需对方付费的货物:请正确填写并粘贴快递面单(备注:到付的要填写“到付面单”);各部门发件费用单笔超过100元的需报部门主管审批签字,发货费用超出部门经理审批标准的(单笔满200元;顺丰快递,单笔满100元),须报总经理审批。2、发往各市场(经销商、办事处)的产品均采用与本公司合作物流公司的物流方式,不得使用加急方式(如:顺丰快递)进行发放。各市场所需产品提前7天报至公司,如因市场急需产品而未提前报备,而使用加急方式发放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该区区域经理承担扣除普通物流费用后的全部费用。3、公司向各市场发送各类文件(销售部合同、财务部发票除外)使用普通快递方式发放。因公确需加急发送文件的,报总经理批准方可。若未经批准使用加急方式发送文件的,发件费用超过与本公司合作的快递公司费用标准的,费用自付。4、在公司收到公司内部人员的到付快件时,须先联系收件人确认是否属于公司快件,是否应该到付费用。如不属于公司物品。则收件人自己承担费用,若该件不属于到付范围,则拒收快件。5、公司各部门人员在收件过程时,请先检查货物外包装情况和货物完整度(可摇晃包装箱体,检测是否有损坏情况)如有损坏请拒收快件,并联系客服部人员,协调处理。6、如发放快件时,快件为公司内部人员私人物品,须选择现金支付方式,可到客服部询问快件价格,自行快递费用。违者一经查出,按该笔快递费用的3倍惩罚。7、客服部选择的快递公司或物流公司采取按月结算费用,结算费用时须对方提供正规发票。特此通知,望各部门予以配合,如有疑问请于客服部联系。XX电器有限公司客服部20XX年XX月XX日
本文标题:电器公司快递发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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