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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调研及路径探析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是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创新和有效尝试,对解决反腐倡廉深层次问题意义重大。民政部门作为政府服务民生的主要部门之一,承担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社会救助、基层政权、优抚安置、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等60余项民生工作,其工作职能关乎民生、民权、民利,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在民政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意义尤为重大。1、充分认识构建民政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的重大意义构建民政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是将管理学理论引入反腐倡廉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建立科学的预防腐败工作体系,通过风险识别、风险预警、风险化解,从而达到主动超前预防,前移监督关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有利于掌握反腐倡廉建设的主动权,增强反腐倡廉的预见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在民政部门加快推行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对于筑牢党委政府的执政根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助推经济的科学发展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2、着力找准当前民政部门面临的主要廉政风险通过调研梳理,我们认为当前欠发达地区民政系统主要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廉政风险:(一)民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近年来,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已成为各级政府的责任目标,下拨民政归口管理的专项资金越来越多,监管的责任越来越大,在资金分配、拨付、发放等环节上容易受利益的驱使,钻政策制度的空子,成为廉政风险的重点。一是一些基层民政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和完善,没有专门设立民政资金专户,实行钱、物分开管理,极易出现资金被截留、挪用的违法违规情况。二是资金发放动态管理不到位。民政资金发放对象量多面广,动态性很强,但民政部门对救济对象的生活状况变化和自然减员等动态情况不能及时掌握,如果个别基层民政人员素质不高,极易出现“虚报冒领”的现象,造成资金流失。(二)民政干部队伍廉政建设有待加强。虽然近年来我们通过不断加大干部教育管理工作力度,注重干部廉政意识的培养,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营造廉政氛围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照新形势下民政部门肩负的社会管理职能要求,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干部观念、能力跟不上民政转型升级的需要还有欠缺。二是人员编制少工作任务重的矛盾十分突出。三是干部日常的廉政意识相对淡薄。(三)民政审批有待进一步规范。虽然民政部门审批的事项不是很多,但也有产生腐败的可能性。城乡低保、慈善救助、救灾救济等社会救助,属于相对救助,给民政干部比较大的机动权,可能造成该救助的没有救助到,不该救助的,由于厚亲优友救助了,造成不稳定因素。3、深入查找民政廉政风险产生的根源纵观腐败的产生,既有其必然的原因,也有其偶然的因素。从民政部门廉政风险入手,分析其主观和客观因素,不难发现其产生腐败的根源是:(1)思想意识根源。在当前新形势下,一些不良思想仍在腐蚀着民政干部队伍,从而诱发了廉政风险。究其成因:一是一些民政干部法制观念滞后,缺乏法律知识,也是导致廉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二是社会上一些腐朽、堕落生活方式的影响,诱发了一些民政干部的贪婪心理,也会产生廉政风险。(二)资金监管根源。现行民政体制与工作机制不配套,造成管理上的“空档”。民政资金主要是中央、省转移支付,省直接拨付县的财政体制,而省相隔较远,监管的层级脱节,仅靠自查、抽查,难免留下监管的空档。同时市民政部门对区民政部门主要履行指导职能,难以实施直接的行政管理,对各类资金的使用情况难以实施有效的监管。(三)制度机制根源。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中的一些体制、制度还不完善,对权力的抑制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削减。这主要反映在监督力度不够,对发现的问题处理难以到位。大多数基层民政部门没有设专职监察人员,对监督检查难以正常化和细化,发挥不了监督防范作用。4、民政部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路径探析查找民政部门廉政风险点只是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第一步。根据找出来的风险点,在民政部门中应建立积极的防范措施,查漏补缺,建章立制,最大程度减少民政干部职工的腐败机会,这才是根本目的。(1)以“找”为基础,全程跟进,营造“大宣教”氛围,使预防风险的意识“内化于心”,建立廉政风险的思想防线。一要开展廉政教育,增强抗风险意识。教育引导民政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受起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考验,正确使用手中权力;要加强思想教育、法制教育,树立法制观念,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思想道德素养和拒腐防变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廉洁奉公,公正干事。让有效查找风险点、积极防范风险、自觉廉洁从政的意识深入人心。二要不断完善民政廉政风险查找的科学程序和具体内容。要按照“上级为下级找、下级为上级找、班子成员和科室之间相互找”等程序,从民政环境风险、民政体制风险、民政权力风险、民政管理风险、民政干部素质风险、民政政策风险、民政岗位风险等各个方面,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查找风险点。三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民政廉政风险防范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查找潜在的风险点,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民政部门谋划科学发展的具体行动,切实为保障本地经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2)以“防”为关键,夯实基础,狠抓民政工作落实,使预防风险的举措“固化于制”,建立民政廉政风险的制度防线。一要进一步加强民政干部作风建设,促进民政干部廉洁自律。不断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加强对民政职工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二要不定期的开展执法检查,确保各项民政资金运行安全。特别是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和城乡低保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等情况要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苗头性的问题提前预防,同时还要加强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要根据民政系统的情况和特点,确定防范风险的工作重点。对优抚安置、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社会捐赠、社会福利事业等专项资金审批、发放环节严格把关,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及时、全额到位;对救济对象的申报审核,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全面细化村务、政务公开,要使群众看得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重点岗位实行交流轮岗,加强廉政教育和干部人事管理等,多方规范行政行为,不断铲除滋生职务犯罪的土壤和条件。(3)以“控”为核心,内外结合,精心打造廉政风险防范“安全网”,使预防风险的机制“外化于行”,建立廉政风险的警示防线。一要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民政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办事公开,特别是群众比较关心的城乡医疗救助、城乡低保等项工作要全面公开办事程序、政策依据、标准等项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要完善阳光民政监督制约机制。在加强自身内部的监督管理之外,适时会同财政、审计、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对救灾救济资金和民生工程专项资金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民政事业费分配使用、发放的管理实行检查审计和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查处。三要建立考核监督机制,强化日常监控。将评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办事制度,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作为民政系统廉政监督员。四要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要求,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政策法规和制度体系,并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健全单位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办事秩序,约束民政干部行为。
本文标题:民政部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调研及路径探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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