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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示例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2008.06.11为贯彻国家节约能源法、保护环境和实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推广建筑节能技术,提高民用建筑的建筑节能设计水平,合理选用建筑节能技术,保证设计质量,因此沈阳市建委决定制定《沈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示例》,以指导建筑师在实际工作中学习、运用。第一部分编制说明1.编制依据1.1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编制《沈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要点及设计示例》的工作计划;1.2《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1.3辽宁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1/T1476-2006),并结合沈阳地区的实际工程进行编制。2.编制目的及意义2.1.建筑节能已成为我国实施经济、社会、资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2.2.建设部、辽宁省、沈阳市分别颁布了相应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设计导则。2006年建设部、省建设厅亦分别开展了建筑节能设计专项检查;2.3.为提高我市广大设计人员居住建筑节能设计的水平,针对我市目前在居住建筑节能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我们研编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要点及设计示例》,对我市建筑节能设计的规范化、标准化起到良好的推动与促进作用。3.适用范围本示例着重反映与居住建筑建筑节能有关的设计问题,可供节能住宅工程技术设计时参考,其他专业方面的设计还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等规定执行。本示例不得在工程设计中作为标准图引用。4.示例内容4.1居住建筑建筑专业节能设计审查要点;4.2居住建筑建筑专业节能设计要点及技术措施;4.3居住建筑建筑专业节能设计的计算方法;4.4居住建筑节能设计示例建筑部分;4.5居住建筑节能设计采暖部分审查要点、设计要点、技术措施及示例部分。第二部分建筑专业节能设计审查要点建筑专业节能设计审查要点1.建筑节能设计审查依据2.建筑节能设计成果提交3.建筑专业节能设计审查要点1.建筑节能设计审查依据1.1《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1.2《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1.3辽宁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1/T1476-2006;1.4《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2.建筑节能设计成果提交2.1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总说明中应有建筑节能设计章节;2.2建筑设计施工图图纸中应反映节能设计的细部构造措施(女儿墙、外挑与附墙部件、窗洞口、凸窗、伸出屋顶构件与变形缝等),绘出主要热桥部位的节能设计示意图;2.3提供热工计算书(手算或软件计算均可);2.4节能计算书应有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设计专用章。3.建筑专业节能设计审查要点3.1建筑体形系数:应符合《辽宁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1/T1476-2006(以下称《标准》)表4.1.4规定的限值;3.2建筑每个朝向的窗(包括阳台门的透明部分)墙面积比均不应大于《标准》表4.1.5的规定;3.3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应符合《标准》表4.2.1规定的限值;3.4外窗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7-2002中规定的4级,应注明外窗的构造形式,窗的传热系数应与窗的构造形式相一致;1).根据06J607-1《建筑节能门窗》有各种外窗开启方式、玻璃厚度、玻璃种类、间隔层厚度、空腔充气种类等不同外窗形式的传热系数,设计中可据此确定外窗的传热系数;2).根据DB21/T1476-2006《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P20附录C门窗传热系数气密性分级指标》确定外窗的传热系数。3.5外门窗洞口周边与室外大气接触的墙面应做保温,其与墙体间的缝隙,应采用高效保温材料充填;3.6建筑热桥部位应做保温处理,保温构造应合理、安全、经济,保证内表面温度高于(在室内设计空气温、湿度条件下的)室内露点温度;3.7底层地坪以及地坪以下的周边外墙应采取良好的保温、防潮措施。第三部分建筑专业节能设计深度建筑专业节能设计深度1.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中建筑节能设计专篇深度2.建筑设计节能计算书部分深度3.建筑节能设计图纸部分深度1.施工图设计说明中节能设计专篇深度1.1建筑节能设计依据;1.2建筑物所处的气候分区;1.3建筑物的体型系数;1.4建筑物各朝向的窗墙面积比;1.5主要围护结构的节能构造及设计传热系数(屋面、外墙、外窗、户门等);见辽宁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1/T1476-2006P8表4.2.1;1.6户门设计规定的传热系数;1.7外门窗的气密性等级的设计规定;1.8建筑节能设计所采用的保温材料。设计者对其材料性能的规定:包括材料表观密度、导热系数、燃烧性能等级或氧指数;1.9建筑节能设计的判定。如采用直接判定法,写为“本工程体型系数、窗墙比、外门窗气密性等级及围护结构的设计传热系数等均符合《标准》限值规定,节能设计符合标准。”如采用耗热量指标判定法,写为“本工程采暖耗热量指标qH=()W/m2,小于《标准》规定指标qH=()W/m2,节能设计符合标准。”2.建筑设计节能计算书部分深度2.1建筑物体型系数计算:包括总体积、外表面积、体型系数的计算;2.2各朝向窗墙面积比计算:分别列出各朝向外墙面积、窗面积、窗墙面积比的计算;2.3主要围护结构的构造及设计传热系数的计算。包括屋面、外墙、不采暖楼梯间或户外走廊与户内房间的隔墙和楼板,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不采暖地下室或门厅与上部采暖房间的楼板共五项,设计中不存在上述传热项目者即取消该项。2.4采用直接判定法确定设计建筑符合节能标准时应提供《标准》附录H表H.0.1“设计建筑节能设计直接判定表”,其中户门、阳台门下部门芯板、地面及外窗的传热系数均与《标准》传热系数限值相同。2.5采用耗热量指标判定法确定设计建筑符合节能标准时应提供《标准》附录J“辽宁省设计建筑节能设计热工计算表”,其采暖耗热量指标(qH)必须符合《标准》附录A表A.0.3的规定。沈阳市气候区属建筑物采暖耗热量指标W/m2、耗煤量指标kg、采暖设计热负荷指标W/m2、气候区属Ⅰ(C)城市沈阳耗热量指标qH15.0耗煤量指标qC10.85采暖设计热负荷指标q32.83.建筑节能设计图纸部分深度3.1主要围护结构的节能构造表。3.2底层周边1m地面的保温构造表示在剖面图及节点详图中。3.3围护结构细部的节能构造,如外门窗框安装缝隙的处理,外门窗洞口室外周边的保温处理,外墙、屋面的结构性热桥部位,女儿墙、阳台底板、空调挑板等处的保温处理,外墙保温层底端与室外地坪处的构造措施等均表示在节点详图中。第四部分建筑热工设计气候分区及建筑节能设计标准1.1依据《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及辽宁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1/T1476-2006相关规定,沈阳市属于居住建筑主要城市所处城市气候分区中严寒地区(I区)中的严寒C区(I(C)区)。2.2建筑热工设计应必须充分满足冬季保温要求,一般可不考虑夏季防热。2.3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采暖节能率,在1981年住宅通用设计采暖能耗的基础上节能65%。第五部分建筑总体布局1.建筑总平面布置和设计。宜充分利用冬季日照并避开冬季主导风向,建筑主要朝向宜选择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主要房间尽量避免冬季西北风直接吹刮及夏季西向日晒。2.外部环境设计。应对建筑自身所处的具体环境加以充分利用和改善。3.规划设计。应对建筑的体形以及建筑群体组合进行合理的设计,以适应气候环境。4.日照环境设计。建筑物的朝向、间距会对建筑物内部采光、得热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应合理确定建筑物的日照间距及朝向,建筑物的日照标准应满足相应规范的要求。第六部分建筑单体节能设计要点1.建筑单体体形设计要求。建筑的体形对建筑的能耗有很大影响,建筑物的平、立面不应出现过多的凹凸。体形系数按《标准》4.1.4规定;当居住建筑体形系数不满足要求时,应对设计建筑进行耗热量计算。通过调整外墙和屋顶等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使建筑物的耗热量指标达到规定的要求。由《标准》附录表A.0.3查得沈阳居住建筑物采暖耗热量指标为15.0W/m2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限值建筑层数≤3层4-6层7-9层≥10层严寒Ⅰ区≤0.55≤0.30≤0.26≤0.242.建筑单体空间设计。在充分满足建筑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对建筑空间进行合理分隔,改善室内通风、采光、热环境等。厨房、餐厅等辅助房间宜布置在北侧,形成北侧寒冷空气的缓冲区,以保证主要居室的舒适温度。3.建筑设计中应对外门窗进行合理设计,以调节建筑室内的通风、采光等,改善建筑室内环境的舒适度。设计中应采用气密性良好的外门窗。按《标准》4.2.3条规定,多层建筑外窗气密性多层不应低于《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7107中规定的4级,高层建筑不应低于5级,并应满足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中规定的抗风压值。建筑外门窗传热系数应小于或者等于《标准》表4.2.1中规定的限值,建筑外门窗(包括阳台门上部透明部分)与天窗面积不宜过大。应满足《标准》表4.1.5规定窗墙面积比限值,不满足要求时,应对设计建筑进行耗热量计算;4.建筑物围护结构应有良好的保温性能,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应小于或者等于《标准》表4.2.1中规定的限值。表4.2.1围护结构传热系数KW/(m2.K)限值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屋面≥10层的建筑0.407-9层的建筑0.404-6层的建筑0.40≤3层的建筑0.35外墙≥10层的建筑0.507-9层的建筑0.504-6层的建筑0.50≤3层的建筑0.40续表4.2.1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0.50分隔采暖与非采暖空间的隔墙、楼板1.00户门1.50阳台门下部门芯板1.00地面周边地面0.35非周边地面0.35外窗(含阳台门透明部分)窗墙面积比≤0.202.800.20<窗墙面积≤0.302.500.30<窗墙面积≤0.402.300.40<窗墙面积≤0.502.105.在建筑物整体耗能达到节能要求的同时还应注意各窗口、出挑构件等热桥部位的构造处理,必要时进行防结露热工计算,防止出现冷凝、结露等情况。屋顶和外墙传热系数的修正系数气候区属Ⅰ(C)城市沈阳屋顶0.97外墙南墙0.81东墙0.94北墙0.97西墙0.92外窗传热系数的修正系数气候区属部位南东北西严寒Ⅰ区(B、C)阳台门不透明部分0.780.890.940.88双玻璃有阳台0.640.810.900.80无阳台0.390.690.830.67外门0.780.890.940.87第七部分建筑单体节能设计措施1.墙体节能措施:1.1.外墙保温应选用高效能的保温材料,且应首选外保温构造;1.2.采用外墙外保温构造时,应尽量减少混凝土出挑构件及附墙部件;1.3.当外墙有出挑构件及附墙部件时(如:阳台、雨蓬、靠外墙阳台栏板、空调室外机搁板、附壁柱、凸窗的非透明构件、装饰线和靠外墙阳台分隔墙等)应采取有效的保温措施;1.4.外墙外保温的墙体,窗口外侧四周墙面应进行保温处理;1.5.外墙保温采取内保温或夹心墙保温构造时,应充分考虑结构性热桥影响并符合以下要求:1).计算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应按《标准》附录G选取修正系数;外保温取0.91;外保温夹心墙取0.80;内保温取0.71。2)热桥部位应采取可靠的保温措施;3)对热桥部位和保温薄弱部位采取可靠的防潮措施。2.门窗节能措施:2.1居住建筑不宜设计凸窗。设计凸窗时,凸窗凸出尺寸(从外墙的外表面至凸窗的内表面)不大于300mm,窗的传热系数应降低10%,其不透明的顶部、底部、侧面的传热系数应小于或等于外墙的传热系数;2.2外门窗框与墙体间的缝隙,应采用高效保温材料充填;外门窗洞口周边与室外大气接触的墙面应做保温;2.3门窗周边与墙体或其他围护结构连接处应为弹性的构造,采用防潮型保温材料填塞,缝隙内外侧应采用密封剂或密封胶密封。3.楼地面节能措施3.1建筑楼地面面层的热工设计,宜从人们的健康、舒适及采暖方式综合考虑采取不同的表面材料。3.2从提高底层地面的保温和防潮性能考虑,宜在周边和中间地面垫层上分别铺设不小
本文标题:沈阳市居住建筑节能建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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