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新版《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和2012年新版《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的实施,建筑工程防水等级分为两种:即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和屋面工程防水等级地下工程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分四级:一级:不允许渗水,结构表面无湿渍;二级:不允许漏水,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工业与民用建筑:湿渍总面积不大于总防水面积的0.1%,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1㎡,任意100㎡防水面积不超过2处;其他地下工程:湿渍总面积不大于防水面积的0.2%,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2㎡,任意100㎡防水面积不超过3处;其中隧道工程还要求平均渗水量不大于0.05L/(㎡.d),任意100㎡防水面积上的渗水量不大于0.15L/(㎡.d);三级:有少量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3m2,单个漏水点的漏水量不大于2.5L/d,任意100m2防水面积不超过7处;四级:有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整个工程平均漏水量不大于2L/(㎡.d),任意100m2防水面积的平均漏水量不大于4L/(㎡.d)。屋面工程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
本文标题:防水要求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11504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