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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吉林省安全生产问题排查及整改专题视频会议要求,树立“大安全”理念,聚焦问题排查整改,细化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园事件、事故,建立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确保学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和完善校园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二、工作原则“学校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师生积极参与”、“单位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工作原则。三、工作目标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校园治安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校舍安全、交通安全、网络信息安全、师生健康安全以及校园周边区域安全等为重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彻底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夯实校内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持续稳固校园良好安全态势。四、职责和分工学校综治委(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部署、协调、监督、指导各单位开展专项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分工负责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和分工如下:(一)党委办公室负责学校维护稳定方面的工作安排和部署、以及相关信息搜集、整理;监督、指导涉密单位安全隐患的检查和整改工作。(二)学校综治(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问题排查及整改工作,并收集信息和材料汇总。(三)党委宣传部负责校园宣传文化阵地的管理(电视台、网络信息、LED、报刊、宣传品等)、校园意识形态领域可能发生政治性事件隐患排查。(四)信访工作办公室负责因信访问题引发的隐患排查及调解处理工作。(五)财务处(经费监管办公室)、审计处负责监督、指导学校各领域经济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六)大数据和网络管理中心负责管理监控网络信息安全和网络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七)资产管理与后勤处、后勤服务集团负责学校饮食安全、特种设备(电梯等)、公共楼宇、公共设施、附属设施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改工作。(八)基础教育办公室、附属学校党委负责附属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该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九)经营性资产改革和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运营车辆、投资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十)保卫处和校区综合办公室负责学校及各自所在校区的治安、消防、交通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十一)基建处负责校园内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十二)工会负责日新楼和各校区俱乐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十三)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监督、指导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对学生的安全(不健康心理)教育和管理工作。(十四)团委负责学生社团领域涉及意识形态、维护稳定方面的动态掌控和安全管理。(十五)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实验室安全隐患的检查、监督整改工作。(十六)教务处负责学生教学、实习、实践活动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十七)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港澳台学生及派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十八)国际教育学院负责留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十九)校医院负责学校卫生防疫及卫生保健、疾病预防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二十)校博物馆、图书馆负责书籍、古籍等文物设施设备及公共区域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二十一)白求恩医学部负责本学部机关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二十二)各部门、各学院(中心、所)负责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对本单位师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五、工作程序(一)上述各职能部门和单位依据工作分工和上级、属地、学校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及时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二)对于本单位无力整改的隐患,按属地化管理原则,中心校区各单位直接报送学校相应职能部门;其他校区报所在校区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报学校相应职能部门;学校相应职能部门报学校综治办备案。(三)学校相应职能部门对隐患情况进行核实,制定计划,组织整改。(四)相关职能部门汇总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每次工作结束后立即报送学校综治办,每年年底学校综治办对全年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统一梳理汇总,形成年度工作报告向学校汇报。六、工作要求(一)切实强化责任意识,知责明责、履职尽责,坚决扛起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坚决贯彻落实方案要求。比照排查职责分工中涉及本单位、本部门区域、部位的问题,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人员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检查情况要登记造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够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或本单位无力整改的,要及时逐级上报,并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五落实”标准,明确整改时限、整改单位及责任人,确保如期整改到位。(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推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全面做好工作落实;其他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到人人有责、人人担责、人人尽责,坚决杜绝与已无关思想。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限定整改时间,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做细做实。(三)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评价机制,落实奖惩措施。学校每年对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学校年度综合治理考评考核内容,建立评价机制。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职责的,以及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中发现不作为、乱作为的,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法纪,追究主要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附件: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重点内容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重点内容排查项目安全生产问题排查及整改参照标准备注思想意识形态领域安全1、排查校园及周边宗教渗透活动、境外非政府组织向高校渗透、“三股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向学校渗透等方面的隐患。2、校园宣传文化阵地管理(电视台、网络信息、LED、报刊、宣传品等)、校园意识形态领域可能发生政治性事件(外籍留学生、外籍教师授课内容、少数民族学生、心理障碍学生)以及学校举办的各类中外合作交流、学术会议、赴境外交流学习活动等易被反动势力及犯罪分子利用等方面的隐患。3、是否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反恐应急演练、政治思想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反邪教警示教育;对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暴力倾向和经常缠访闹事人员等特殊高危人群或学生进行摸排登记,落实管控帮教措施。4、对教职工思想动态进行研判,涉及工作中岗位设置改革、绩效工资改革、合作办学、学历文凭、后勤服务、历史遗留问题等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方面,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稳定隐患。校园文化生活领域安全5、是否注重对学生的“三风(校风、学风和教风)”建设、社团文化建设、文化制度建设、物质文化建设以及师生关系等思想领域上的安全教育。6、是否正确教育引导学生的价值取向和高尚的世界观、人生观;是否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学生端正学习动机,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及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是否建立在民主性教学关系上,有无教师以权威自居,滥施惩罚等方面影响师生关系紧张的不稳定行为。7、在组织开展集体活动中是否坚持高雅、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突出时代性、注重层次性、倡导主体开明、内涵深刻、格调高雅的活动。8、是否建立健全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的校园文化制度,在组织宣传实施过程中是否做到“从严”、“从细”和“与人为善”的理念;在校园物质文化建设方面是否兼顾校园环境中软、硬件工程协同发展,布局合理,融实用性、艺术性和教育性于一体。经济风险安全9、排查在校师生对外部环境的风险有没有足够的的防范意识,是否存在非法集资、P2P网络借贷等现象。10、对学生网贷、非法集资情况开展排查摸底,准确掌握学生目前网贷状况,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树立合理的理财观念,防止学生网贷受骗和金融诈骗案件发生,警惕通过校园课堂、传单、微信朋友圈、信息推送、熟人推荐等形式吸引学生参与网贷、非法集资活动等违法行为。11、是否存在挪用公款及公款私存,设“小金库”,搞暗箱操作等行为,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经费预算、使用、审批报销,做到专款专用和经费使用情况清晰透明等方面的隐患。12、对学校固定资产、废旧物品、重要仪器设备等是否做到妥善保管,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校园各项工程实施招标、采购,工程质量验收审计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吃拿卡要等现象,是否做到报销每张单据上均有经手、验收、审核、审批人签字。治安安全13.学校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中小学(含幼儿园)安保人员情况是否报县(区)教育、公安部门备案,领导带班、教师及安全保卫人员值班值宿,外来人员会客登记等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14.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门卫、治安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并履行职责。15.学校是否设置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中小学(含幼儿园)上课期间是否实行封闭管理。外来人员、车辆管理是否严格,陌生人员能否随意出入校园。16.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警务室外部标识、内部基础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并能发挥作用。17.校园重点部位及学校大门外一定区域内是否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红外线防盗装置、“一键式”报警等技防装置能否正常发挥作用。18.是否定期协调驻区派出所对学生进行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险物品的收缴。消防安全19.学校内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应急拉动演练。20.学校的房屋建筑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灭火器是否按照规定配置,产品是否合格,分布是否合理。21.建筑物内消防水源、自动灭火设施是否完整好用。消防栓箱门、卷盘、水袋、枪头是否完好且吊挂平整,箱内启泵系统能否正常使用。22.学校班级、楼层、寝室避难逃生标志是否清晰到位。23.室内外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指示标志位置是否准确并能够正常使用。24.用电行为是否规范,用电线路是否整齐规范,有无私搭乱接及超负荷用电情况,有无使用违章电器行为。25.食堂燃气储藏间、排风及报警设备是否正常运行。26.校园内是否存在未经消防验收的校舍。是否将未经消防验收的校舍特别是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的校舍按照消防安全标准纳入校舍新建和改扩建规划。27.是否围绕留守儿童开展“开学第一课”、夏(冬)令营、建立帮扶对子等主题活动,建立健全贫困及留守儿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服务体系,不断提升他们的自防自救能力。交通安全28.是否制定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29.接送学生校车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并定期检车、保养和维护;中小学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校门前及校园外重要路口是否有专人指挥疏导交通等安全措施。30.车辆行车证、保险、司机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有效。31.学生接送车辆是否按规定路线行驶,是否存在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规违法行为。32.是否存在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改装车、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等无资质、非法运营的“黑校车”。33.校车内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车内附属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并正常使用。34.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35.是否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36.教职工自驾车辆及外来车辆出入校园管理是否规范。37.学生上下学等重点时段校门前是否有专人指挥疏导交通。38.是否对学生上下学路线、校车行驶线路进行踏查,采取相应防范措施。39.高危地段学校是否落实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指定专人实时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