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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电气安装工程 > 3(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按照建筑法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项目部必须依法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交纳保险金,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具体实施见唐山市建委(1999)42号文件)。2、施工现场的交通道路要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各种设施按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各种材料、构件堆放整齐有序,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3、施工现场必须要有醒目的安全标语和各种安全标志牌,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工地办公室需有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网络图。4、非本单位施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外来人员未经项目经理批准不得留宿工地。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安全规章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赤脚、不准穿托鞋、高跟鞋、不准光膀子、不准穿裙子。6、要正确穿戴个人劳动安全防护用品,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不准酒后上岗。7、严禁任何人乘提拦上下和在外脚手架上爬上爬下或在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8、施工现场不得吵闹、玩耍、不得在脚手架上看书或睡觉,不得由高处向下抛掷东西。9、办公室、警卫室、职工宿舍不得使用电炉子、电褥子。不准在休息时间在宿舍喧哗。不得随意动用他人财物。10、严禁在危险品、易燃品、仓库等场所吸烟,施工现场不准随意动火。11、工程施工过程中,如进入工程分包单位的,项目部必须与分包单位签订工程安全生产承包合同。12、项目部负责与本单位职工签订劳务合同,如发生意外事故,按劳动合同处理。河北金大陆展览装饰有限公司黄骅项目部2009年6月
本文标题:3(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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