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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背景材料】某市高等专科学校由于在校学生增加,决定建设一座学生宿舍楼,通过招标,该校选择了A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并委托某监理单位实施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也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2006年3月15日,监理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2006年3月16日收到申请书,认为符合条件,于2006年4月1O日颁发了施工许可证。因施工图设计出现问题,一直未开工,于是办理了延期开工申请,直到2006年8月10日才开工。施工中A施工单位将部分工程分包给B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存在许多电力管线,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要办理有关申请批准手续。【问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具备哪些条件才可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2、施工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过程有何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006年8月10日开工是否需重新办理施工许可证?为什么?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分包工程的禁止性规定有哪些?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简述建设单位在什么情形下需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参考答案】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是:(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1)施工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过程中的不妥之处是:a、监理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理由:应由建设单位申请。b、2006年4月1O日颁发施工许可证。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2)2006年8月10日开工不需重新办理施工许可证。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本案例中的延迟开工未超过6个月。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分包工程所规定的禁止性行为有:(1)禁止将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2)禁止承包单位将全部建筑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3)禁止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4)禁止将主体工程进行分包。(5)禁止分包单位将其分包的工程再分包。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1)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的。(3)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4)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本文标题: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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