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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污水排放管理办法1目的为确保项目施工产生的废水对环境的影响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要求,指导项目施工废水的处理、排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2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项目所有的施工用废水的排放管理。3引用依据a)GB/T20041-2004标准《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b)《污水综合排放标准》c)《南昌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4部门职责4.1项目部机电部、工程部负责本项目施工污水处理及排放的技术指导和相关工作的管理,安质部负责监督本项目施工污水处理及排放。4.2项目部各个工区负责施工污水处理及排放的工作。5工作要求5.1污水排放控制项目机电部对全项目各个工区、作业队进行技术交底,要求各个工区、作业队对施工产的废水进行严格控制,所排放的污水必须遵守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未能达标的须进行泥水的分离,沉淀等措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后方可进行排放。5.1.1施工污水的排放a)项目部各工区,作业队生施工产生的废油严禁项目部雨水管道、城镇污水管网内,废油应回收倒入项目专用的废油装置中,过滤后进行合理利用,以防止污染环境。项目专用的废油装置物资部、安质部进行定期检查,并由物资部组织人员进行维护。b)施工现场须设置排水沟,以保证雨水及降水井内的地下水能够集中排放至市政管网。c)项目的雨水与污水管路须严格分开,严禁将污水及处理过的污水排放至雨水管内。d)施工废水严禁直接倒入项目的雨水管道和城镇污水管网中。其中场地清洗、车辆清洗的污水经过三级沉淀,在达标后排放至污水管网;项目泥水盾构用泥浆在经过离心机进行分离后,在排放至三级沉淀池内,在经过沉淀并达标后方可排放至污水管内。6监督与监测6.1污水排放的监督项目安质部负责每天监督项目施工污水的处理及排放工作,并填写安全施工日志中。6.2污水排放的监测项目机电部至少每月不定期组织一次安质部,实验室共同对排放的污水进行检测,达标后方可排放,否则施工污水须经过污水外运车运出,不得将污水排放在污水管内,并上报至安全总监。附件1:项目污水检测表项目污水排放检测表序号检测位置目测结果比重含沙量日期备注12345678910检测结论:参加人员:
本文标题:施工废水排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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