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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丹阳自来水有限公司丹阳市区域供水工程监理交底
1监理交底工程名称:丹阳自来水有限公司丹阳市区域供水(DYWS1.2)工程建设单位:丹阳自来水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上海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苏全成建设顾问有限公司交底时间:年月日会议地点:上海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丹阳市区域供水工程项目部会议室主持交底单位:江苏全成建设顾问有限公司主持人:陈付国接受交底单位:上海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徐飞参加人员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2一、委托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受业主委托,我江苏全成建设顾问有限公司将对丹阳自来水有限公司丹阳市区域供水工程的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实施监理。现场项目监理部将按照本公司制定的相应监理程序及工作细则实施监理工作,对该工程实行“三控、二管、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在工程建设期间,我们将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独立自主、公平、公开地开展监理工作,在业主委托和授权的范围内维护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监理人员对工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过程中,施工单位需按照我公司的监理制度配合项目监理部工作,并接受项目监理部的监督管理。二、监理人权利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4、对工程设计中技术问题,按照安全、优化的原则向设计提出建设的权利;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权;6、主持工程协调会;3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事先应向委托人报告;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对竣工期提前或延期的签认权;10、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三、监理人责任1、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2、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时限,不承担责任。四、监理工作依据本工程监理工作依据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及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省市人民政府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建设监理方面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规章、条文条例、导则等。适合本工程采用现行主要技术规范及规程包括:(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4(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4)、《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6)、《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9)、《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0)、《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1)、《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1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3)、《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14)、《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15)、《市政排水灌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16)、《给水排水图集》(17)、其他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2、本工程建设文件:包括本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等;3、现行的预算定额及取费标准;4、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如工程施工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5、建设单位对项目提出的要求及主管部门指令性文件;6、公司编制的符合本工程实际的监理工作指导性文件,如本工程监理规划、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等。五、监理工作基本程序:详见《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本工程所需的监理工作流程图如下:5材料监理流程图原材料源承包人自检厂(场)质保书承包人自检后送材料保验单监理检测试验监理工程师审批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使用承包人按规定批量自检并填写报验单试验监理工程师审批通知禁止使用并自费运出现场继续使用监理发现材料疑问抽验不合格6工程进度控制流程图合同工期进度施工单位提交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修改进度计划监督计划实施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同意不同意无偏差有偏差施工单位调整计划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同意不同意报建设单位7工程投资控制流程图工程合同总造价目标确定费用分解目标制定月度费用计划审核变更索赔文件项目施工审核实物工程量、实际费用已完工程阶段结算工程决算有偏差无偏差分析偏差原因采取纠偏措施8工程质量控制流程图施工前控制施工合同施工中控制施工后控制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签发验收文件单位工程验收、审核文件、资料归档工序开工及施工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验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不同意同意不合格合格施工单位资质质保体系设备材料检验测量资料施工图交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准备就绪施工单位开工申请总监批复开工申请9工序交接检验程序图工序施工完毕施工单位自检通知驻现场监理工程师验收合同现场检查合格不合格签署质检合格意见进行下道工序返修试验室检验10六、根据建设单位委托,我监理机构在本工程施工阶段将进行下列工作,请施工单位予以大力协助、主持和配合。(一)施工准备阶段1、施工单位进场后,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进行进场资格审查,程序为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提交《施工单位进场资格抱审表》及其附件,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审查,符合合同要求则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2、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进场前,应向监理机构报送《施工管理人员资格报审表》及其附件,监理工程师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并签署审批意见;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上岗的人员不得上岗;3、施工单位特殊工种人员进场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特殊工种人员资格报审表》及其附件,监理工程师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并签署审批意见;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上岗的人员不得上岗;4、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报审表》及其附件;监理工程师应对其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施工组织设计和重要的技术方案还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复查并签署意见;5、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检测单位资格报审表》及其附件,监理工程师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并签署审批意见;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检测结果不予承认;对非法定检测机构,监理机构应对其进行实地考察,施工单位应为监理机构的考察提供方便;116、建筑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应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监理机构提交《建筑材料进场报告表》,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根据规定对其进行送检,需进行见证取样送样检测的材料,应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监理机构报告,由监理机构见证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取样和送检;7、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附件,监理机构对其进行验证并签署意见,未经监理机构书面批准准予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用于本工程;8、建筑设备、机具进场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机构提交《施工设备、机具进场验评表》,未经监理机构签字同意,施工设备、机具不得用于本工程;9、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进行认真检查,符合要求后,项目经理应如实填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并报送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其进行检查并签署检查结论;10、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会议记录应由设计单位整理并由与会人员签字,图纸会审记录应由施工单位整理,设计单位签署会审意见,与会人员签字;11、施工单位在定位放线、测定标高后,应向监理机构提交《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复核并同意后才能施工;12、施工单位应根据已进场的原材料,送试验室做好两强配合比,12并提交监理机构;13、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报请监理机构检查施工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要求;14、工程开工前,施工承包单位应将单位的安全许可证有效复印件,提交给项目监理部审查和备案;15、根据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文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到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6、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若本工程施工中存在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①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②土方开挖工程;③模板工程;④起重吊装工程;⑤拆除工程;⑥顶管工程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17、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前必须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工13作;18、现场的临时建筑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禁止用钢管、三合板、竹片、毛竹等搭设简易工棚,工棚必须符合《关于预防施工工棚倒塌事故的通知》等文件规定;19、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包含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现场应该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其中交通指示标志、夜间红灯示警、以及防火、防爆、电气等有关安全措施和设施必须符合要求;20、施工现场使用的组装式活动房屋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施工单位在组装后必须进行有安全生产部门参加的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能使用;21、当施工单位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工程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工程才可以开始施工。(二)施工过程阶段1、施工单位应首先对完成的检验批、分项工程进行自检,对自检合格者记录签字,及时通知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复查,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或分项工程施工;2、配合施工单位做好隐蔽工程验收,未经现场监理人员对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签字同意隐蔽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3、施工单位应及时按规定做好各种试验检测,需进行见证取样送样检测的,施工单位应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机构,并配合监理方进行见证工作;144、施工单位应完善工序控制,严格工序间的交接,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做好工程质量预控,对各工序操作巡视检查,严禁违章操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操作应即使纠正;5、对应旁站监理的工序或部位施工,施工单位应至少提前24小时报告监理机构,并配合监理机构做好旁站监理工作;6、对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基础分部工程、主体分部工程应组织各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施工,对沟槽开挖、管道焊接及防腐工程应按规定进行检测,取得检测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步工程的施工;7、当工程需要设计变更时,必须取得建设单位和原设计人员认可的正式的变更通知书,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8、根据监理委托合同,监理单位仅对工程实施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未经公司授权,监理人员不得签署经济签证;9、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应在进入现场时进行查验;10、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尤其是对高危险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施工项目部管理技术人员应当对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介绍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并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11、施工项目部应按《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定期组织检查。15(三)施工后阶段1、施工单位及时保送工程的项目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由监理机构签认;2、当施工中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不得隐瞒,不得擅自处理,应立即通知监理机构,并会同建设单位、监理机构进行勘察,查明原因,对缺陷的严重程度和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并作出鉴定,原则上一般性结构质量缺陷处理方案提请原设计部门出具处理方案,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质量监督部门,并邀请有关专家鉴定,提出处理意见,最后由施工单位根据处理方案进行处理;3、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将本项目全部施工有关技术资料,包括施工图,提交监理机构审查,
本文标题:丹阳自来水有限公司丹阳市区域供水工程监理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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