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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岗山水电站工程施工管理规定(第一次修订)第一章总则1.为加强和规范大岗山水电站工程建设施工管理,保证大岗山水电站工程建设顺利、有序进行,根据合同文件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特制订本规定。2.本规定适用大岗山水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第二章一般规定1.为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保障人员、机具、设备、交通安全,当对工程实行限时封闭施工的管理期间,未经有关方面许可,任何无关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施工作业区,承包人有责任协助业主做好交通管理工作。2.在施工作业区内,禁止任何人摆摊设点或进行其他商业经营活动,各施工单位对其施工区域有义务和责任进行管理。3.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业主、监理对工程施工做出的一切规定和发布的指令。在与其他标段发生施工干扰时,各承包商必须服从监理或业主为工程总体利益而进行的工作协调,并由监理工程师编写纪要,有关各方必须严格遵守。4.承包人必须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交通安全。严格按要求对所辖责任区道路进行维护和实施排障,使分管路段处于良好的2使用状态,应符合以下要求:4.1承包人应在施工重要部位和危险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因施工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时,必须派专人警戒。4.2施工区内道路被破坏或形成障碍,该责任区承包人必须及时向监理汇报破坏和影响情况,并积极联系、协助责任人进行修复和排障处理;或按监理、业主要求,直接进行清理。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清障费用由引起路障的责任人承担。4.3对因自然灾害原因,如滑坡、泥石流等引起道路堵塞或交通阻断时,承包人有义务按业主、监理要求积极组织抢险和救助。4.4承包人必须按时参加由地方主管部门或业主、监理组织的有关方面会议,并严格落实会议要求。在施工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承包人必须服从业主、监理及地方主管机关的协调。5.承包人有义务为业主、设代、监理人员的现场工作提供安全、良好的工作环境。6.无论何种情况,进入工区用于本工程的任何施工设备离开大岗山工程施工区必须获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撤离工区,业主和监理有权认为该单位严重违约。7.任何单位均要建立单位内保体系,加强防盗等治保工作,并有义务配合地方政府进行治安综合治理。8.各单位必须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单位“紧急事故应急预案”。当发生紧急情况时,业主、监理为处理紧急情况有绝对权利调动、使用任何施工单位的人力、物资、设备。第三章安全文明施工3承包商应重视和加强职工“安全文明生产”教育,贯彻和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遵守业主、监理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一)安全生产1.承包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并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职责;保证足够的安全投入。2.承包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经过正规培训并取得资格;现场安全人员必须佩带明显标志;除经常巡视施工作业现场,发现隐患和违章行为等并及时处置外,在高边坡、起重吊装作业、爆破作业等高危施工部位必须有安全人员在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3.承包人应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教育和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4.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施工机具,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缺陷,保证其安全有效运行。5.承包人必须做好生产区及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而有效的防盗措施,预防机具、材料、设施及火工物品的被盗。在易燃、易爆等库房和高压、爆破等危险作业区,必须设置警戒标志、防护装置和配备安全警戒或守卫人员。6.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4建立健全防火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在施工现场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7.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乘坐载人运输工具,禁止搭乘非载人运输工具。8.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施工供用电管理规定进行施工用电管理,加强所辖区域供用电设施、设备的安全保护、标识和用电安全教育,确保供用电安全。必须设专职用电管理人员对线路经常维护、检查并负责与监理、业主的对口联系。9.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公司有关爆破及爆破器材管理的规定实施民爆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加强对民爆物品的领用、运输、存放及使用管理,确保民爆物品的使用安全。(二)文明施工承包人应贯彻业主、监理文明施工的要求,注重环境保护,推行现代化管理,科学组织施工,积极做好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1.承包商应自觉遵守国家法规并严格执行本工程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有关规定。2.为便于识别和统一管理,规定进入工地现场时,业主佩戴白色安全帽,上级领导或业主安监人员佩戴红色安全帽,设计佩戴红色安全帽,监理佩戴蓝色安全帽,承包人管理人员佩戴红色安全帽,承包人一般人员佩戴黄色安全帽。安全帽正前方须有本单位明显标识。主要管理人员佩戴工作证并注明姓名、职务,各承包人根据本单位情况穿着统一的工装。53.地下工程施工必须保证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水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保证有良好的工作环境。4.各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职业健康卫生工作。地下工程施工的承包人必须定期进行有害气体检测。各标段施工部位及道路必须有专人进行清扫、洒水降尘和维护。生活垃圾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理。5.承包人必须保持施工作业现场的整洁。各种材料、物品、工器具堆放整齐并设立标识,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并在指定场所倾倒。6.承包人施工弃渣必须到指定的渣场,渣场由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不得乱弃、乱卸或超越指定渣场的边界;渣场必须设置必要的防护和照明设施及维护设备,并设专人负责管理。7.承包人现场生活、办公营地应保持环境整洁,秩序良好,并对周围环境定期进行清理和卫生防疫处理。生活垃圾不得乱倒、乱排,必须作集中掩埋或焚烧处理。8.承包人临建设施建设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及业主规定规划布置,上报监理、业主批准后建设,不得随意乱占、乱搭、乱建。施工现场禁止搭设彩条布、芦席等工棚,所有工棚必须统一规划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并保持整齐、整洁。所有房屋外墙统一白色、0.8M高深蓝色外墙裙。公路旁的露天材料堆放、加工场等必须采取围护措施,其围护结构不低于1.25M高,必须做到对场外封闭、整齐美观,不允许采用拉线等。围护结构外侧统一采用深蓝色。第四章主要管理人员变动及离开工地61.各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按合同的承诺配置到位。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总工、安全负责人、监理主要人员变动(含内部工作变动)必须书面向业主申请并取得业主书面批准同意。只有经业主批准同意,该变动人员才行使其相应职责、权限和义务。2.施工单位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变更必须书面向监理申请并取得监理书面批准同意。只有经监理批准同意,该变动人员才行使其相应职责、权限和义务。3.项目总监、安全副总监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工离开工地必须向业主书面请假(附件1),并指定人员行使其授权范围内的职责。特殊情况可口头申请经同意,审批手续可后办理。第五章例会、报表、定期检查各类统计时段统一规定为:上周五至本周四,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本年元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各种例会、报表、定期检查不限于下面的规定。各种会议纪要要按“谁主持,谁出纪要”的原则。参会其它单位在收到纪要三天内可对纪要内容提出异议或要求更改部份内容。三天无异议视为同意。一般情况下,监理主持的重要会议或可能涉及工期延误、工程变更、投资增加等的纪要应先与业主洽商,会签后发文。(一)例会承包人必须按以下要求按时派员参加由业主、监理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并严格遵守会议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参会人员因故无法参会,必须事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7各种例会均要求会前有关单位提供书面汇报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并同时提供汇报材料的电子版。一般情况下,业主组织的各种例会前,各监理单位应负责收集、汇总所管辖的标段会议材料并做必要的分析、总结、评价。1.周例会周例会由监理召集、主持、记录并出会议纪要。周例会要求各项目部经理(或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生产、质安部门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安全副总监、项目负责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处负责人参加;业主至少工程处派员参加。会议基本内容必须包括上周各标段在进度、投资、质量、安全文明等的计划完成简要情况、重点项目存在的问题、需要协调的问题及下周工作计划及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监理同时对下周工作必须做出明确的要求和指令。2.月计划暨协调会月计划暨协调会分为监理、业主主持两种会议。由监理主持的协调会一般在每月22日左右召开,参会人员除周例会参加人员外,增加施工单位安全副经理、计划、物资部门负责人。业主至少增加计划、物资、安监部门人员。会议主要对施工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确定下月生产、工作计划,针对本月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的措施等。由业主主持的协调会一般在每月25日左右召开,参会人员为各监理单位总监、副总监,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设计主要负责人。会议主要对工程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及评价等,重点是提出下月生产、工作的重点和要求。83.月质量、安全工作会议月质量、安全工作由监理召集、主持、记录并出会议纪要。要求各项目部经理、总工、质量(安全)负责人、设计代表处负责人参加,业主至少安监、工程部门派员参加。会议基本内容必须包括上月各施工单位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开展的活动、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下月工作计划等。质量工作会议与安全工作会议原则上分别召开,特殊情况可一起召开。月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召开的时间由各监理规定,一般不迟于下月5日。4.工程质量、安全例会工区质量、安全例会由业主组织,每半年一次,召开时间一般在当年7月、下年1月。要求各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总工、质量(安全)负责人、设计主要负责人参加,监理、业主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为:对前阶段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交流经验,制定下阶段工作计划、目标,表彰先进等。工程质量、安全例会应分别召开。5.设计联络会设计联络会分为业主组织、监理组织。业主组织的设计联络会一般情况每季度一次,其中每年12月上旬必须召开。设计联络会议主要内容为检查设计工作情况(包括设计文件的供应、现场服务等)、调整设计工作计划,其中12月召开的设计联络会议必须讨论并确定下年度供图计划和主要设计工作任务、目标。设计联络会要求各项目部经理、总工、设计单位主要负9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员,总监及有关人员,业主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监理组织的设计联络会一般要求每月一次,主要解决当前存在的设计技术问题。要求设代处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员、施工单位总工、技术部门负责人参加。6.临时会议业主、设计、监理有权根据需要召集临时会议或专题会议,参会人员由组织人明确。(二)报表本处的报表特指监理、施工及设计定期必须填报的文字材料。一般情况下由各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材料进行汇总、分析、总结。1.工程月报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2.质量月报具体要求见附件二“质量月报大纲及填报说明”。3.安全月报具体要求另文规定。4.月生产计划按公司有关文件规定执行。5.监理、设代月报监理月报内容按监理规程填报。设代月报按设计院规定填报。月报必须包含大事记内容。106.监理周报每周六上午将电子版报公司工程建设处。7.监理、设代工作年报年报内容同月报(提炼、精简),要求下年元月5日前报公司工程建设处。8.监理基建工程造价控制分析报告(按月、季、年报送)(三)定期检查对各种定期检查结果,业主将视情况进行一定范围通报,同时责成有关单位履行合同承诺或纠正违约行为。各种检查工作的被检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必须全程参加并确认检查结果。1.资源投入检查承包人资源投入检查:监理必须每个月对所管辖合同标段施工单位的资源投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和相关意见(正确评价是否满足合同规定、施工进度要求及是否有能力承担该项工作等)于当月25日前报业主工程建设处。业主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施工单位资源投入情况进行抽查。资源检查报表方式见附件三:承包人资源投入检查表。监理人资源投入检查:各监理单位的资源投入情况要求每月随监理月报报公司业主工程
本文标题:水电站工程施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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